秀人网草丛之谜:模特逗逗惊艳亮相惊现神秘照片,真相揭露后引热议!

清语编辑 发布时间:2025-06-13 08:52:49
摘要: 秀人网草丛之谜:模特逗逗惊艳亮相惊现神秘照片,真相揭露后引热议!,一未成年人胁迫3名儿童裸聊!法院:严惩!69.9元买本练习册惹来12小时高频推销 家长呼吁严管教培机构骚扰式卖课就算一个人拼尽全力,也不见得能够将生活过得多么顺心如意,倘若对自己放纵,那么生活只能越过越糟糕。

秀人网草丛之谜:模特逗逗惊艳亮相惊现神秘照片,真相揭露后引热议!,一未成年人胁迫3名儿童裸聊!法院:严惩!69.9元买本练习册惹来12小时高频推销 家长呼吁严管教培机构骚扰式卖课此事很快成为热点,一方面是因为,余承东是行业知名人物,自带流量,言行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在于,智能驾驶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直是外界关切的焦点,相关企业高管的言行自然会得到更多关注和审视。

根据最新报道,秀人网的草丛中出现了一张引人注目的照片,其中模特逗逗惊艳亮相,并在照片中展示出了她独特的魅力和惊艳的气质。此照片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许多网友被逗逗的美丽外表所吸引,同时也对她的神秘身份充满了好奇。

原来,逗逗是秀人网的一名备受瞩目的模特。自出道以来,她以其出众的身材、迷人的笑容和独特的个性深受广大粉丝的喜爱。随着网络曝光的这张神秘照片的出现,人们对于她的身份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照片中的逗逗身着一袭黑色连衣裙,身材曼妙,面容娇艳,犹如仙子降临凡间一般,令人过目难忘。从照片上可以看出,逗逗的身形比例匀称,线条流畅,每一寸肌肤都充满活力和美感。她的五官精致立体,眼眸深邃如星辰大海,唇红齿白,给人一种既高贵又不失亲切的感觉。

照片中的逗逗并没有佩戴任何饰品或妆容,也没有过多的背景元素。只有一片茂密的草丛作为背景,仿佛为她营造出一个神秘而梦幻的世界。这个背景看似平凡无奇,但却与逗逗的外貌形成了鲜明对比,突显了她的独特魅力。照片中的逗逗似乎在草丛中漫步,享受着大自然的宁静和自由,这使得她在照片中显得格外宁静与美好。

据相关人士透露,这张照片拍摄于秀人网的一个特定地点,该地点位于秀人网的总部——杭州。虽然目前尚不清楚照片背后的故事和制作过程,但可以肯定的是,摄影师正是通过特殊的设备和创意手法,捕捉到了逗逗在草丛中的独特风貌。这一系列的照片,无论是服装选择还是拍摄环境,都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秀人网的专业性和创新精神。

由于照片并未公开披露逗逗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因此引发了一场关于模特形象与真人之间的疑虑。部分网友认为,照片中的逗逗可能只是秀人网的一种营销策略,旨在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并推广他们的品牌。但也有一些人表示,这种宣传方式有其自身的合理性,一方面可以借此机会展现秀人网的时尚品味和独特风格,另一方面也能吸引潜在消费者的目光。

无论如何,这张神秘照片的出现无疑增加了人们对秀人网的关注度,也让人们对这位备受瞩目的模特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让我们期待更多关于逗逗的新闻和动态,同时也期待她在秀人网和其他平台上的精彩表现,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和感动。

据《检察日报》报道,5月13日晚7点,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在旁听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后,最高检第五评议组组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志虎立即组织上述评议组成员对刚宣判的沈明(化名)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传播淫秽物品案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评议。

男子胁迫三儿童裸聊涉三罪

据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使用社交软件搭识女性网友,胁迫多名未成年被害人与其裸聊或发送身体隐私部位照片、露骨视频等,对她们实施猥亵、侮辱。已查明,

沈明对3名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沈明在其中一名被害人满14周岁后,再次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沈明通过社交软件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大量含有淫秽内容的视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起诉书对沈明三项罪名的指控,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诉漏罪密不可分。评议过程中,评议组成员均对此给予肯定。

“公安机关最初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时,只有一起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我们联合检察技术部门细致审查电子证据时发现,沈明通过社交媒体向多人发送拍摄隐私照片、视频等请求,本案可能存在其他被害人。此外,沈明还有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淫秽物品等事实。我们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其继续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又移送两起沈明涉嫌猥亵儿童,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事实。”出庭公诉人表示。

“犯罪时虽未成年,不应减轻处罚!”

公诉人在法庭答辩环节的表现同样得到评议组的一致认可。

沈明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年满14周岁后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有强制猥亵罪的情况下,侮辱行为被猥亵行为吸收,不应该再单独评价。公诉人答辩称,强制猥亵罪与强制侮辱罪系同一法条下的选择性罪名,二者保护的法益各有侧重,存在规范位阶上的互补关系。本案中,被告人的侮辱行为直接侵犯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具有独立的法益侵害性与主观恶性,已超出强制猥亵罪的评价范围,不能被强制猥亵罪吸收。

又如当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并未对3名被害人实施线下实际侵害,危害较小,考虑到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公诉人结合法律与案情,回应有理有据。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非必须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一人实施3个罪名,对3名儿童实施了猥亵、侮辱甚至还有传播行为,均给被害人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犯罪情节恶劣,不应减轻处罚。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绝不意味着对恶性犯罪的妥协和对未成年人的一味放纵,惩治也是挽救,通过刑罚的震慑与隔离可以使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防止其在人生歧途上越走越远。”公诉人答辩称。

精彩的庭审表现源于公诉人对案件全面深入的了解,对辩护人观点的全面预判。“我们审查在案证据时,就预判到辩护人可能会从强制侮辱罪的适用以及被告人是否适用减轻处罚等问题入手辩护,也对此做了充分应对。”出庭公诉人告诉记者。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

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当庭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手段、后果,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对沈明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这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李志虎表示,该案不仅涉及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隔空猥亵儿童犯罪,还涉及多个罪名,有一定的办案难度。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深挖犯罪线索,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庭审中,公诉人履职有理有据有节,庭审效果总体较好。

在两个多小时的评议中,评议组提出的建议也让公诉人受益匪浅,比如“在论证强制侮辱罪是否可以被强制猥亵罪吸收时,可以增加二者保护法益不同的内容,让论证更加充分”“对于庭前会议确认的被告人及辩护人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更加简略出示”“公诉人答辩除了立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外,也要结合本案证据来论证,将证据与法律、司法解释对应起来”……

即将迎来“神兽”归笼的家长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直播间买本练习册,却招惹来每天从早上到深夜长达一周的电话微信推销。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接到多位家长投诉,在抖音直播间购买69.9元某头部教培机构预复习册后,因答题必须扫码添加“辅导老师”微信,收到每日长达12小时的电话、微信高频推销,内容为该教培机构旗下的语数英网课。有家长明确通过电话、微信多次拒绝购课,不需要免费送课后,推销仍持续。更有甚者,在家长拉黑一个电话号码后,这些所谓的辅导老师还会更换号码继续推销。

在教培机构集体转型后,依托曾经的课业优势,智能硬件和相关辅导教材成为各家企业的抓手。然而,教培机构们上述依托教辅材料进行的骚扰式营销,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所谓辅导老师的推销话术更是在不断地制造着教育焦虑,挑战着监管的红线与家长们的神经。

夹在预复习册里的小纸条

徐颖怎么也没想到,给儿子买了两本暑假用来预复习的练习册,就遭遇了出版教培机构长达一周的轰炸式电话、微信卖课推销。

徐颖的儿子马上迎来二年级暑假。用班主任的话说“这是一个从低年级到中年级的关键假期”。中文系毕业、大学曾经做过两年辅导员的徐颖自己也清楚这个暑假的重要性。

巧合的是,5月20日,徐颖刚与群里的同学家长讨论怎么过暑假,当天晚上打开抖音就被推送到相关教辅材料的直播间:语文、数学两本预复习册共花费69.9元,内容既有三年级上册重难点的预习,也包含二年级下册知识的复习,还送一本字帖。在徐颖看来,字不好、基础知识不扎实的儿子挺合适这套预复习册。徐颖表示,因为价格并不贵,所以也就没多想,本着买来先了解一下的心态,在直播间下了单。

两天后,包裹到手。徐颖在拆了快递之后看到,除了两本练习册和对应的字帖等赠品外,还夹了一张小纸条,内容为添加辅导老师企业微信的二维码。

徐颖称,这类纸条在之前买别的练习册时也有收到过,大多为添加出版机构老师企业微信,老师会定向推送一些有针对性的习题。期中、期末时段,如果有临时增加的习题册,也会被问到是否需要进行加购。虽然本着对方有营销的行为,自己作为家长也有需求,而且只是偶尔不定期地推送新练习册,对于这类企业微信并不排斥。

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一次添加该机构辅导老师微信后的一周,从电话到微信,从上午10点到晚上近11点,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地频繁接到这位老师的推销电话和微信。且内容均与预复习册无关,推销的产品均为这家教培机构的在线网课。

根据徐颖提供的聊天截图,教培机构老师推销的产品内容不仅包括“语文数学报名任意一科900元”“英语单独学习799元”等,甚至还有“特意向教研组申请了名额”“现在报名享受‘金牌辅导老师’”等话术,不断强调着“二升三”的重要性,甚至暗示不补课的“吃亏”,接连不断地推销线上网课。

明确拒绝后仍遭遇电话轰炸

在被连续骚扰了一天后,徐颖立即以“文字+电话”的方式,明确告诉上述练习册对应的老师,自己孩子不需要上网课。根据微信截屏,徐颖的回复内容十分客气,并感谢了对方辅导老师,辅导老师也明确回复“了解,会做好登记”。

但这并没有阻挡甚至减少这位辅导老师轰炸式的营销。在明确表态自己儿子不需要上网课的当天,从上午11点到晚上11点,徐颖依然经受了长达12小时的推销。不仅推销电话从早上打到晚上,微信的推送消息也接连不断,仿佛只要不买课就一定会被“轰炸”。

被教培机构所谓辅导老师轰炸式推销的不只有徐颖。另有消费者张明也向北京商报投诉到,今年2月底,自己也遭遇了同一机构的轰炸式电话推销,每天不管什么时间,都能够接到卖课的电话。在拉黑一个号码后,教培机构还会换其他号码接着打,有时候甚至一天能接到10个推销电话。与徐颖的遭遇相同,张明在明确表示不需要购买线上课程后,还是不停地接到推销电话。“孩子的学习没得到多少帮助,自己先被这些骚扰电话搞得心力交瘁。”张明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在小红书平台看到,不少家长纷纷吐槽各种教培机构将近晚上11时打电话询问课程反馈;教培机构信息骚扰太严重;被骚扰了一年,一天甚至能打五、六个;还没报课时老师一天电话、微信语音轰炸,报完课后,发信息回复慢。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华德榜创始人宋向清认为,上述教培机构营销方式严重干扰了消费者的生活和工作,给消费者造成了骚扰,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心理状态。在消费者已明确表示不需要报名线上网课后,教培机构仍未停止推销行为,这种无视消费者意愿的做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双方的信任关系,容易引发消费者的反感和抵触。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孙宇昊表示,教培机构在家长扫码后,以电话、微信反复推销无关课程,且在明确拒绝后仍未停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消费者同意接收商业性信息或者商业性电话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明确、便捷的取消方式。消费者选择取消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

孙宇昊认为,该行为区别于单次推销,具有时间跨度长、接触方式多元、拒绝无效性三大特征,可能构成系统性骚扰式营销。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具体侵害的消费者权益可能有私人生活安宁权、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个人信息权益及公平交易权。

是辅导老师还是销售?

“添加的究竟是辅导老师还是销售?”徐颖提出了自己内心的疑问。

徐颖向北京商报记者展示了刚添加教育机构老师微信时的截图,这位老师当时表示,她是负责小朋友学习的班主任,接下来有任何不会的学习问题、作业都可以联系老师,老师给孩子一对一辅导。但是连续不断地电话、微信推销,实在是让徐颖无法相信该老师是所谓的辅导老师。

“都说小学二三年级是打基础的关键期,原本我并没有那么紧张,但教培机构连续的推销,让我们这些家长非常焦虑,担心自己孩子跟不上课程。”张明坦言。

宋向清表示,教培企业在宣传推广中如果存在夸大效果、虚构教师经历、编造用户评价等行为,并通用虚假宣传和制造焦虑的手法,诱导家长购买课程,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则与“双减”政策减轻家长负担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宋向清看来,教培企业的营销方式必须具有底线,营销内容必须要有红线,什么可以纳入教培、什么不能纳入教培、纳入教培的内容应该怎样营销,都应该划出清晰且严肃的边界。就教培企业营销方式而言,要尊重消费者意愿,应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意愿,不得采取强迫、欺诈、骚扰等不正当手段推销课程。同时,要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在营销过程中,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其词或隐瞒重要信息,以免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决策。

宋向清建议,未来,教育、文化、商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亟待形成协同机制,联合出台不同教培内容的约束限制规范、营销行为规范细则等,进一步细化教培企业营销行为,明确规定营销方式、营销时间、营销频率等具体要求,限制企业的过度营销和骚扰行为,例如,规定每天的营销电话和微信消息的发送时间、次数上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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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语编辑 本文地址: https://m.dc5y.com/postss/w2dhw933vb.html 发布于 (2025-06-13 08: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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