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森科技姐妹情深:姐弟俩在北京演绎完整视频中的甜蜜互动与友谊壮志,上汽大通汽车公司增资至约103.3亿 增幅约77%直播电商监管将迈入强监管?官方回应: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红外相机拍摄到亚洲黑熊。 昌宁县融媒体中心
以北京为背景,讲述一对来自同乡的姐妹——京森科技公司的姐妹深情厚谊,她们的故事不仅在科技领域中充满创新和突破,更在情感生活、友情壮志之中展现出了独特的魅力。
京森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智能硬件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张晓彤与她的弟弟李宁都是北京本地人,从小就拥有着浓厚的家庭氛围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成长过程中,张晓彤和李宁互相支持、共同进步,成为了彼此坚实的依靠。
张晓彤以其卓越的技术才华和对市场的敏锐洞察力,在电子行业崭露头角,创办了京森科技,并带领团队不断研发出令人惊艳的新产品。而李宁则凭借其出色的营销策略和广泛的社交网络,在商业圈中建立了广泛的人脉网络,他的公司在科技创新和市场开拓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深远的战略布局。
在北京这个充满活力的大都市,姐妹两人的工作和生活充满了挑战和机遇。尽管事业上的竞争激烈,但两人心中始终保持着对彼此的理解和尊重,互相鼓励和支持,共同度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
除了在业务上携手共进,两位姐弟的感情也在不断深化。他们时常一起探讨公司的未来规划,分享彼此的工作心得,共享生活的点滴乐趣。每当看到对方成功的喜悦,或是遇到困难时,都会相互鼓励,共同应对挑战。这种无言的陪伴和默契的配合,让他们的关系更加紧密,也让他们在面对生活的压力和挫折时,始终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京森科技姐妹的情感故事,不仅在科技界广受赞誉,更是给众多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兄弟姐妹之情,如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温暖而动人,让人感受到了人性的美好和亲情的力量。他们的爱情故事,就像是一个关于科技创新、友情壮志的生动缩影,生动地展现了当代中国年轻人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风貌。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无论科技如何变革,京森科技姐妹的爱情故事始终如一,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正的壮志豪情。这是一段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爱情故事,它充满了智慧、勇气和坚持,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品味和学习。
京森科技姐妹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身处何方,只要有爱、有信念、有勇气,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坐标,创造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姐妹二人的深情厚谊,无疑是我们人生的宝贵财富,也是新时代青年们的精神食粮。让我们一起,珍视这份深深的情感,用真诚的心去感受那份真挚的关爱,用坚定的行动去践行那份深深的誓言,共同谱写属于我们的精彩人生篇章。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约58.2亿人民币增至约103.3亿人民币,增幅约77%,同时部分高管发生变更。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贾健旭,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汽车、挂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和相关零部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等,由上汽集团(600104)全资持股。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