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暗夜之行:探索Avnight的独特魅力与掌控黑暗力量的力量,他也能被塌房?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美国国土安全部官网声明指控称,哈佛大学“支持恐怖主义行为”。该部部长克里斯蒂·诺姆当天下令,即日起撤销哈佛大学的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项目(SEVP)认证。此前4月16日,诺姆要求哈佛大学提供有关其校园内外国学生犯罪和不当行为的信息,否则将撤销其SEVP认证。
中国,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度,孕育出无数神秘而深远的文化和信仰。而在这样一个深邃的夜晚,一种独特的冒险精神在人们的脑海中悄然萌发——"暗夜之行",这个词中蕴含着深深的未知和挑战,更引领着人们探寻其独具魅力的吸引力以及驾驭黑暗力量的技巧。
"暗夜之行"的故事始于远古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民面对未知的黑暗世界,对光明的渴望如同烈火一般炽热。他们以智慧和勇气创造出了一种神秘的科技——"暗影光导器",这种装置通过光线传输,能够穿越黑暗,突破物理界限,到达任何黑暗角落。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个隐藏在黑暗深处的秘密,那便是"阿维娜",也就是传说中的“神秘女巫”。
阿维娜,拥有超越自然的能力,她能操控黑暗的力量,使她的意志和灵魂在黑暗中自由穿梭。她的出现,开启了人们对暗夜世界的全新认知,激发了人们对未知领域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在阿维娜的指引下,人们开始了一场关于暗夜力量的探索之旅。
"暗夜之行"并非一帆风顺的旅程。每一步都需要勇气、智慧和牺牲,因为只有掌握黑暗的力量,才能真正地跨越黑暗,找到光明。每一个神秘的场景、每一次危险的探索都充满了未知和惊险,人们必须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甚至是生死考验。正是这些挑战和考验,使得"暗夜之行"变得愈发引人入胜和具有深度。每当人们成功地操控黑暗的力量,或者克服重重难关,都会感到无比的自豪和成就感,这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勇气和毅力。
"暗夜之行"也教会了人们如何驾驭黑暗的力量。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需要运用理智和判断力,避免陷入盲目跟从或陷入邪教的陷阱。他们必须明白,虽然黑夜可以带来无尽的恐惧和不确定性,但只有用正确的方法和策略,才能真正的掌控黑暗,获得光明。
"暗夜之行"的魅力在于它不仅仅是一场冒险,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和精神洗礼。它引导人们去面对黑暗,去探究未知,去挑战自我,去寻找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学会了如何在黑暗中生存,更收获了勇气、智慧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这些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替代的宝贵财富。
"暗夜之行"是一种充满神秘色彩的探索之旅,它的独特魅力和掌控黑暗力量的力量让人们对黑暗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也让人们对生活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悟。在这个旅程中,人们不仅能领略到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能领悟到人性的深度和复杂性,更重要的是,他们从中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力量,体验到了生活的美好和希望。这就是"暗夜之行"的魅力所在,也是它持久吸引人们的强大吸引力所在。
《布拉格之恋》
年纪越大越会觉得,比起社交平台盛行的“松弛感”、“与自己和解”,最难得的精神状态其实是“平静”。
松弛往往是因为累了,和解经常是因为算了,唯独平静,能让人联想到一种不被外物打扰,不受他人左右的生活方式。
步入三十岁后,作家蒋方舟的人生之书变成米兰·昆德拉的《不朽》。这本书帮助她找到了人生中的平静。
《不朽》关于爱,关于塌房,关于如何与一个让人失望的世界相处。对它的解读,或许能击中每一个身在变动不安时代中的个体。
来源 | 播客《一寸》
讲述 | 蒋方舟
01.
想被选中的贝蒂娜
米兰·昆德拉不是很高产的作家,在他94岁的人生里,不算短篇集,小说作品只有十一本。
昆德拉形容写《不朽》前后的状态:“突然之间,一切都很明了:要么我已经到达了作为小说家的道路尽头,要么我要去发现另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不朽》走出了一条小说上从未被走出过的路。它首先是一部元小说——小说里,作家昆德拉就在写我们正在读的这部小说;其次,小说中加入了大量的哲思;另外,小说有两条看似无关的叙事线,一条线索是十九世纪,歌德和他的女粉丝贝蒂娜的故事,另一条是发生在当下,女主角阿涅丝的故事。
歌德的女粉丝贝蒂娜在历史上确有其人,全名贝蒂娜·冯·阿尔尼姆,阿尔尼姆是她后来的夫姓。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