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皆知人人参与,共享智慧共创未来——探索全民智慧生活新风尚长期发展的趋势,未来将如何演变?,激发灵感的观点,难道还不如放弃思考?
以“众人皆知人人参与,共享智慧共创未来——探索全民智慧生活新风尚”为主题,本文将探讨这一主题的深度内涵和现实意义,以及其如何引领大众创新、推动社会发展,共同构建一个全新的智慧生活新风尚。
“众人皆知人人参与”的理念强调的是每个人都是创造智慧生活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的获取、传递与分享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进步,数字化技术如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正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接受和处理各种海量信息,这使得每个人都成为了智慧生活的重要参与者。通过互联网、移动设备等工具,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取知识,进行学习和交流,这不仅提升了个人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素养,也加速了知识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增强了全社会的科技创新能力。
“共享智慧共创未来”的原则提倡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协作与合作,鼓励个体之间通过共享知识、资源和信息,共同推动智慧生活的创新发展。在这种模式下,每个人的智慧都将被有效地整合和利用,形成合力,从而实现智慧生活的整体提升。这种共享智慧的过程,既体现了个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也充分展示了集体智慧的力量和潜力。通过广泛的合作和交流,人们不仅可以共享智慧成果,更能够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和信仰,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全民智慧生活新风尚”的倡导,旨在打破传统的信息孤岛和知识垄断,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智慧生活的大潮中来,共享智能科技带来的便利与乐趣。在这种趋势下,每个人都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智慧产品和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这不仅可以推动新兴产业发展,也将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的活力。由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参与智慧生活的实践,体验到智慧所带来的愉悦和成就感,他们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也会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增强人们对未来的信心和期待。
“众人皆知人人参与,共享智慧共创未来”是一种具有深远影响的智慧生活新风尚。它倡导的是开放包容、协作共赢的新型智慧环境,主张每个人都成为智慧生活的一部分,并通过共享与合作的方式推动智慧生活的持续发展。这种理念既强调了个体的独特性,也突显了群体的协同性和力量,致力于营造一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社会氛围,促进人类文明的繁荣进步。让我们共同努力,开创一条以智慧为核心驱动力的生活新风尚,携手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A股公司设置职工董事的情况在快速增加。证券时报记者以“职工董事”为关键词搜索,单是今年以来便有300多份公告。
当前,根据《公司法》以及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职工董事除了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他要求基本与董事任职资格一致。 在上述情况下,一些职工董事的产生稍显形式化。部分公司直接由非独立董事(经过职工大会选举后)“改任”,抑或是高管兼任职工董事。此举使得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保持不变”,原班人马继续任职,只不过换了个头衔。 有公司还出现了实控人近亲等出任职工董事的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如何让“职工董事”这一制度安排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市场上出现了进一步明确职工董事任职条件的呼吁。
高管兼任职工董事渐增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以来,150多家上市公司宣布选举职工董事。
整体来看,这些职工董事的构成主要有三类:一是由原职工监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下同)、非独立董事出任;二是由高管出任;三是由普通员工出任。其中,由高管“兼任”职工董事的比例约在20%;非独立董事“改任”职工董事大致也有10余例。
职工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进入董事会,代表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人员。职工董事制度建设的意义,在于让职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代表并维护职工利益。
我国自1993年首次发布《公司法》以来就催生了职工董事的实践,最早适用于部分国有公司民主管理,2018年《公司法》将职工董事制度修订为部分国有公司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其他公司可自主选择的民主管理方式。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新《公司法》明确,上述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至此,职工董事制度转变为:对部分国有企业的强制性要求;对人数超300人的公司“选择性”要求。人数超300人的公司有两种选择:要么设立监事会并依法选任职工监事且职工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要么选任职工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