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漫剧《与嫂子同居的日子》:我们一起跨越时空的温馨回忆,原创 小龙虾的头,是“虾黄”还是“虾屎”,很多人分不清,别再乱吃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粥悦悦:15岁,高智商,爱阅读,喜欢画画和写作,拒绝参加任何培训班和补习班,目前在枫叶国上学。老二,A娃女,12岁,有读写困难,爱吃、爱玩、爱画画、爱动物,有许多爱好,唯独不爱搞学习,艺术天赋异禀。老三,精致女孩儿,学习上没有困难,表现得和普通孩子一样。上学、玩耍都很正常,是个省心的天使小孩。
从二维的画布上,到三维的世界里,一场跨越时空的温馨故事正在《与嫂子同居的日子》中展开。这部网漫剧以其独特的叙述方式、深情的描绘手法和深入人心的角色设定,将我们带入了一个充满笑泪交织、情感交错的时代。
《与嫂子同居的日子》以20世纪30年代为背景,讲述了男主角小明和他的嫂子张姨在社会动荡时期的生活变迁与情感纠葛。在这个充满苦难与艰辛的背景下,他们共同度过了无数难忘的日子,见证了彼此的成长与变化,也共同面对了生活的压力与挑战。
小明本是一位热血青年,渴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追求自己的理想。在战争的烽火中,他的梦想被无情打碎,被迫离开家乡,前往大城市寻找生活出路。在这个过程中,他结识了张姨,一个善良贤惠且热情开朗的女人,两人从此一起共度艰难岁月,共同承受着生活的苦辣酸甜。
张姨虽是农村妇女,却对小明有着无尽的包容和爱心。她不仅理解小明的处境,更愿意接纳并支持他的选择。无论是在物资匮乏的年代,还是在精神困境中的困顿,张姨总是默默地给予小明物质上的援助,更给予他情感上的支持和鼓励。而小明,则用实际行动回报她的爱与付出,他在城市中勤奋工作,努力提升自己,最终成为了一名成功的企业家。
随着剧情的发展,小明和张姨的感情逐渐升温,他们的生活也变得更加美好。他们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携手走过困难,也在网络世界中相互陪伴,共享快乐。他们在《与嫂子同居的日子》中,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描绘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日常生活状态,以及他们所经历的情感挣扎与人生起伏。
这部网漫剧以其细腻的人物塑造、丰富的剧情设计和浓厚的情感氛围,展现了那个时代的风貌与人性。它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艰苦与磨难,更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美好与坚韧。在这个过程中,小明和张姨的形象成为了我们的精神支柱,他们的爱情故事成为了我们人生的缩影,给我们带来了无数的感动与启示。
《与嫂子同居的日子》是一部以真实历史为背景,融合现代感与诗意元素的网漫剧。它以其独特的叙事方式、深情的描绘手法和深入人心的角色设定,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穿越时空的温馨画卷,让我们在享受娱乐的也能感受到那段峥嵘岁月中的人性光辉和家国情怀。在这部作品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一部关于爱情的动人故事,更可以从中汲取到生活的勇气和力量,勇敢面对人生的风雨,追求个人的梦想。这部作品也提醒我们在和平年代,仍需珍惜亲情,珍视友谊,感恩生命,从而让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更加有意义。
#优质好文激励计划#
夏日的晚风裹着蝉鸣,大排档的霓虹在夜色中流淌,
一盆红油翻滚的小龙虾被端上餐桌,鲜红的外壳泛着诱人的光泽。
当筷子伸向虾头时,那抹金黄的膏体总让人迟疑——这究竟是人间至味“虾黄”,
还是藏污纳垢的“虾屎”?
小龙虾的头部,是一座精密的生命工厂。
那团金黄的膏体,实则是小龙虾的生殖腺与肝胰腺的共生体。
雌性小龙虾在繁殖季,卵巢会化作橙红的“黄金宝藏”,如同深海珍珠般璀璨,饱含卵磷脂与Omega-3脂肪酸,是生命繁衍的能量源泉。
而无论雌雄,肝胰腺都如同一座生化实验室,昼夜不停地进行着营养代谢与毒素分解,
其细腻质地与浓郁脂香,恰似阳澄湖大闸蟹的蟹黄,成为老饕们“嗦虾头”的终极追求。
这种独特的生理构造,让小龙虾在恶劣环境中仍能生存。
肝胰腺如同精密的过滤器,将水中的矿物质转化为营养,又将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吸附隔离。
在湖北潜江的虾稻共生田里,小龙虾在稻田的清波中嬉戏,
其肝胰腺因纯净的生长环境,呈现出澄明的金黄色,成为食客们趋之若鹜的美味。
真正的虾屎,并不在头部。
那条贯穿虾背的黑色细线,才是消化道的残余物。
当小龙虾在水底觅食时,泥沙、腐殖质与藻类被一并吞下,
经过肠道的蠕动,未消化的残渣便形成了虾线。
而头部那些深褐色的块状物,实则是胃囊与鳃丝的混合物。
胃囊如同微型研磨器,储存着未完全消化的食物颗粒;
鳃丝则像海绵,吸附着水中的杂质与细菌。
在江南水乡的河塘边,渔民们熟练地剪去虾头,剔除胃囊与鳃丝,动作如行云流水。
这看似简单的工序,实则是千年饮食智慧的结晶。
宋代《梦溪笔谈》中便有记载,江南渔民“去头除脏,取肉留黄”,
可见古人早已深谙小龙虾的食用之道。
虾黄的美味与风险,如同硬币的两面。
研究表明,肝胰腺中的重金属含量确实高于虾肉,但这一结论需辩证看待。
在江苏盱眙的标准化养殖场,通过定期检测水质与饲料,
小龙虾的重金属含量被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而野生小龙虾因生长环境复杂,其头部的重金属含量可能超标,
这就如同深海中的金枪鱼,虽然美味却需警惕汞含量。
烹饪手法的选择,更是一门艺术。
湖南的“口味虾”以猛火爆炒,高温让虾黄的脂香充分释放,同时杀灭潜在的细菌;
江苏的“清蒸小龙虾”则以温柔的蒸汽,最大限度保留虾黄的原汁原味。
无论是哪种做法,彻底煮熟都是铁律,
100℃的高温持续15分钟,方能让寄生虫与细菌无处遁形。
小龙虾的故事,是一部鲜活的中国饮食文化史。
20世纪30年代,这种原产于美洲的甲壳类动物,
经日本传入南京,最初只是作为牛蛙的饲料。
谁也未曾料到,几十年后,它会成为中国夏夜的全民狂欢。
在湖北,小龙虾与水稻共生,创造出“虾稻共作”的生态奇迹;
在安徽蚌埠,每年的龙虾啤酒节吸引着数万食客,
虾黄的鲜香与啤酒的清爽交织,成为城市的味觉名片。
这种外来物种的本土化过程,折射出中国饮食文化的包容性。
从麻辣鲜香的川味到清甜细腻的苏式,小龙虾在不同地域的烹饪手法中完成了华丽转身。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