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受侵害:当心在线遗像前的不测瞬间,一窥他人的恶意侵犯

知行录 发布时间:2025-06-09 22:18:57
摘要: 隐私权受侵害:当心在线遗像前的不测瞬间,一窥他人的恶意侵犯看似简单的真相,背后隐藏着什么复杂的故事?,真实历史的回顾,能让我们从中发现什么?

隐私权受侵害:当心在线遗像前的不测瞬间,一窥他人的恶意侵犯看似简单的真相,背后隐藏着什么复杂的故事?,真实历史的回顾,能让我们从中发现什么?

关于隐私权受到侵害的话题,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中,其重要性不容忽视。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普及,我们的生活、工作与学习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遗像、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的日益严重。这些不测瞬间不仅侵犯了个人隐私,更触及到社会公义和个人尊严,令人深感忧虑。

网络遗像的出现无疑是对人们灵魂的一种直接拷问。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随时随地记录下逝者的生平点滴,这种看似平常的记录却可能隐藏着无尽的危险。在一些公共场所,如殡仪馆或教堂等,往往设置有供人拍照留念的遗像区域,而在这些地方,人们往往会将他们的亲人或者朋友的照片摆放在遗像前,以便于纪念和缅怀他们。一旦被犯罪分子发现,那些拍摄的镜头就会被用于制作非法的网络广告、网络色情视频,甚至用于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受害者的照片不仅是他们生命的一部分,更是他们心灵深处的一份记忆,失去了这一珍贵的权利,也意味着他们的人格尊严和家庭安宁遭受了无情的剥夺。

与此互联网上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更为严重。无论是在社交平台上,还是在电商网站上,人们的私人数据都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攻击对象。例如,黑客可以通过窃取用户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从而进行身份盗窃、诈骗、骚扰等活动。网络犯罪分子还会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虚假信息传播,如发布有关病毒、恐怖主义、假新闻等有害信息,严重扰乱公众和社会秩序,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隐私权的保护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和努力。个人应当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轻易在公共场合留下个人隐私信息,尤其是对于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场所,如殡仪馆、教堂等,应当选择在非公开场合进行拍摄;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监管,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法律法规,对网络遗像、个人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社会大众也应该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的数字资产,不随意分享个人信息,不下载不明来源的应用程序,不点击未知链接,以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

隐私权受到侵害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涉及到个人隐私、社会公信力、法律制度等多个层面。只有我们每个人都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有效保护个人隐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我们携手共进,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在网上自由自在地表达自己,同时也能够无忧无虑地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和乐趣,实现真正的网络空间自由和尊严。

张家界慈利县天坑溶洞囤积数以吨计垃圾的新闻有了新的进展。据央视新闻报道,张家界市、县在全域开展溶洞和非法倾倒固废“拉网式”大排查,清理了被曝光的两个溶洞中的51吨垃圾;已对4名责任人停职检查,对涉嫌环境违法问题已立案14起。

此外,慈利县龙潭河镇竹峪村党支部书记卢志富还被曝威胁环保志愿者:“以(后)谁要是到我们村里来探洞来拍照的话,就去打,都是些坏家伙。”目前,当地镇政府已经对卢志富作出停职调查处理。

垃圾并不是一天堆出来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怕的是,有人还在捂盖子,不让国家的环保法律政策照进溶洞里。虽然该村支书不在被曝光的两处溶洞所在地,但身处同一县域下,本村是否也有类似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威胁志愿者,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相对环境污染,这样公然挑战法律的“基层污染”,其危害一样严重。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向地下溶洞排放污染物。水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刑法也专门规定了“污染环境罪”。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将“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的”,列入“污染环境罪”的立案、定罪的标准。

基层是生态保护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矛盾最集中的“最先一公里”。从山林保护到湿地修复,每一项生态工程都需要基层干部带头守法、依法办事。据当地披露,两个溶洞里的污染物主要为禁止焚烧垃圾后至城乡环卫一体化前(2010年至2016年期间)倾倒的生活垃圾,其中时间跨度长达六年,基层干部不可能不知道问题所在;而且当地也点明了之前存在“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问题。

可以说,没有基层治理的“失管”,溶洞就不可能变成垃圾堆;没有基层干部的“失职”,就不会有人把歪心思动到自然溶洞里。

值得一提的是,溶洞变垃圾场被曝光后,当地市县两级开展大排查,招募专业人员组建“溶洞守护志愿队”共同参与溶洞整治和监督管理,并公布“非法倾倒处置固废专项行动”举报渠道,畅通方便群众有效监督。如此举一反三,加强群众监督是必要之举。

而涉事村支书之前面对志愿者气急败坏,恼羞成怒,威胁要打“坏家伙”,耐人寻味的是,到底只是发表不当言论,还是说这背后也有见不得光的同类问题?为何怕被拍照,为何敢于“来者都要打”?

从溶洞垃圾长达数年“假装不知道”,到“威胁探洞拍照要打”,事前无作为,事后乱作为,此次事件暴露的这些问题,更折射出基层治理的涣散、相关基层干部法治意识的缺乏。希望当地市县全域的全面排查,能用彻底严格的调查,还溶洞的水净洞洁,也还基层的风清气正。

溶洞的垃圾之痛,无疑是一记警钟:守护绿水青山,必须让法治成为最可靠的“靠山”。慈利溶洞变垃圾场案,说明环保法律还须长出“牙齿”来,让基层干部敬畏规则,让群众信任法治。说到底,清理了那50多吨的龌龊垃圾,也是时候清理基层治理的个别“败类”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克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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