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购物体验:只需买一赠二,轻松实现家庭共享美食与娱乐的完美平衡!触及灵魂的故事,你是否愿意深入了解?,变化中的社会,如何迎接未来的挑战?
在快节奏、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中,人们的购物需求日益多元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消费观念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倾向于通过线上购买商品,但在享受便利的如何实现家庭共享美食与娱乐的完美平衡,成为了消费者面临的一大挑战。近年来,一项创新的购物模式——“买一赠二”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悄然兴起,为满足这一诉求提供了新的可能。
“买一赠二”是一种购物策略,它通过提供优惠的方式,鼓励消费者购买更多的产品或服务,以此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这种模式以“买多送少”的方式,让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能够享受到一定的折扣或者赠送价值,从而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同时也增加了商家的销售收益。在具体操作上,“买一赠二”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购物满额赠品:消费者在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可以获得相应数量的价值赠品,如电子产品、家居用品等。例如,某品牌推出新品手机,如果消费者购买该手机并同时购买指定型号的电视或空气净化器,就可以获得一份价值300元的电视或空气净化器。
2. 积分兑换礼品:许多电商平台都设有积分系统,消费者可以在购物过程中积累积分,并通过累积的积分兑换各种实物商品或服务,如电影票、音乐会门票等。这种积分兑换制度不仅可以增强消费者的购物热情,也能有效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会员专享优惠:对于长期活跃于平台的用户,电商平台可能会给予他们特殊的会员权益,如优先参与促销活动、免费试用新产品、专享折扣等。这些会员特权不仅能让消费者在享受购物乐趣的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体验,还能增加用户的粘性,提升品牌形象。
4. 线下体验与线上同步:一些电商平台会将线下实体店与线上商城相结合,消费者可以通过实体门店的试吃、试穿等活动,亲身体验商品的特点和使用效果,然后再在线上平台上进行购买,这样既能满足消费者对真实场景的期待,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实体店面运营成本,推动整个购物模式的创新和发展。
“买一赠二”作为一种创新的购物模式,以其独特的优惠策略和灵活的操作手段,成功地实现了家庭共享美食与娱乐的完美平衡。它让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享受到了实惠和便利,也促进了商家的业绩增长和市场拓展。未来,在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和市场竞争环境中,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和利用更多元化的购物模式,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创造出更加丰富多彩的购物体验,同时也为构建和谐、可持续的消费社会贡献力量。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