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神秘面纱:探索家艺人的花式茶道——观看并体验‘艹出白浆’的精美制作过程

编辑菌上线 发布时间:2025-06-12 16:24:43
摘要: 揭开神秘面纱:探索家艺人的花式茶道——观看并体验‘艹出白浆’的精美制作过程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是否能增强我们的行动?,重要人物的观点,是否影响了你的看法?

揭开神秘面纱:探索家艺人的花式茶道——观看并体验‘艹出白浆’的精美制作过程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是否能增强我们的行动?,重要人物的观点,是否影响了你的看法?

某天,阳光明媚,一室之中,充满了浓厚的艺术气息和茶香。一位身着素雅长袍、面容慈祥的艺术家正在他的书房中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茶道表演。“艹出白浆”的制作过程,无疑是一次极具观赏性的视觉盛宴。

这位艺术家的名字叫做李华,他是一位以茶道闻名的古董商和收藏家。自幼热爱艺术的他在茶叶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尤其对日本传统的茶道艺术推崇备至。他将茶道视为一种生活方式,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精妙的手法,创造出一种独特的美感和内涵。

在李华的茶道表演中,“艹出白浆”是其精心设计的一个主题环节。李华先从茶叶的选择上下手,选用的是色泽乌黑、香气浓郁的日本优质绿茶。然后,他仔细清洗茶具,用清水反复洗涤,使每一片叶子都变得清新明亮,宛如新生一般。他将洗过的茶叶放入壶中,注入适量的热水,盖上壶盖,静置片刻。在此过程中,他运用各种茶道手法,如压饼、滚烫、刮腻、揉捻等,让茶叶在水中慢慢舒展,呈现出丰富的层次感和变化性。每一道工序完成后,他都会细心地将茶叶取出,放在竹编茶盘上,轻轻摇晃,形成一层层细腻的白浆。

在“艹出白浆”的最后一道工序,“刮腻”。这是通过刮茶的方式将茶叶表面的杂质与茶末分离出来,使得茶汤清澈透明。李华会熟练地使用一把精致的刮茶刀,在茶盏上轻刮几下,将茶叶中的杂质刮掉,留下一片片洁白的茶叶末。这一过程犹如艺术家在茶叶上创作一幅美丽的水墨画,每一处细节都被精确地刻画,充分展现了茶道的魅力。

当所有的步骤完成,“艹出白浆”的成品呈现在我们眼前时,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视觉享受。那是一种由白色茶叶构成的细腻纹理,如同雪白的绸缎,光滑而柔软。茶汤清澈透明,边缘微微泛着淡淡的金黄,犹如一杯纯净的琥珀,让人陶醉其中。每一个茶叶颗粒在杯中旋转跳跃,仿佛是大自然的一颗颗珍珠,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这场名为“艹出白浆”的茶道表演,不仅仅是一场视觉的盛宴,更是一段对东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尊重。艺术家李华以其独特的视角和精湛的技艺,让我们感受到了茶道的深邃内涵和美学价值,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富有创造力和工匠精神的艺术家形象。

"艹出白浆"的制作过程,不仅仅是茶叶的挑选和加工,更是艺术家情感和思想的深度表达。每一次的转动、每一次的挤压、每一次的擦拭,都充满了艺术家的情感色彩和生活哲理,让人深深感受到茶道的独特魅力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这是一场超越了视觉的感官盛宴,是一次深入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心灵之旅。让我们期待更多这样的精彩表演,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欣赏中国的传统工艺之美,感受茶道的魅力和韵味。

据《检察日报》报道,5月13日晚7点,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在旁听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后,最高检第五评议组组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志虎立即组织上述评议组成员对刚宣判的沈明(化名)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传播淫秽物品案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评议。

男子胁迫三儿童裸聊涉三罪

据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使用社交软件搭识女性网友,胁迫多名未成年被害人与其裸聊或发送身体隐私部位照片、露骨视频等,对她们实施猥亵、侮辱。已查明,

沈明对3名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沈明在其中一名被害人满14周岁后,再次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沈明通过社交软件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大量含有淫秽内容的视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起诉书对沈明三项罪名的指控,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诉漏罪密不可分。评议过程中,评议组成员均对此给予肯定。

“公安机关最初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时,只有一起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我们联合检察技术部门细致审查电子证据时发现,沈明通过社交媒体向多人发送拍摄隐私照片、视频等请求,本案可能存在其他被害人。此外,沈明还有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淫秽物品等事实。我们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其继续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又移送两起沈明涉嫌猥亵儿童,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事实。”出庭公诉人表示。

“犯罪时虽未成年,不应减轻处罚!”

公诉人在法庭答辩环节的表现同样得到评议组的一致认可。

沈明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年满14周岁后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有强制猥亵罪的情况下,侮辱行为被猥亵行为吸收,不应该再单独评价。公诉人答辩称,强制猥亵罪与强制侮辱罪系同一法条下的选择性罪名,二者保护的法益各有侧重,存在规范位阶上的互补关系。本案中,被告人的侮辱行为直接侵犯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具有独立的法益侵害性与主观恶性,已超出强制猥亵罪的评价范围,不能被强制猥亵罪吸收。

又如当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并未对3名被害人实施线下实际侵害,危害较小,考虑到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公诉人结合法律与案情,回应有理有据。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非必须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一人实施3个罪名,对3名儿童实施了猥亵、侮辱甚至还有传播行为,均给被害人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犯罪情节恶劣,不应减轻处罚。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绝不意味着对恶性犯罪的妥协和对未成年人的一味放纵,惩治也是挽救,通过刑罚的震慑与隔离可以使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防止其在人生歧途上越走越远。”公诉人答辩称。

精彩的庭审表现源于公诉人对案件全面深入的了解,对辩护人观点的全面预判。“我们审查在案证据时,就预判到辩护人可能会从强制侮辱罪的适用以及被告人是否适用减轻处罚等问题入手辩护,也对此做了充分应对。”出庭公诉人告诉记者。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

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当庭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手段、后果,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对沈明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这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李志虎表示,该案不仅涉及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隔空猥亵儿童犯罪,还涉及多个罪名,有一定的办案难度。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深挖犯罪线索,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庭审中,公诉人履职有理有据有节,庭审效果总体较好。

在两个多小时的评议中,评议组提出的建议也让公诉人受益匪浅,比如“在论证强制侮辱罪是否可以被强制猥亵罪吸收时,可以增加二者保护法益不同的内容,让论证更加充分”“对于庭前会议确认的被告人及辩护人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更加简略出示”“公诉人答辩除了立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外,也要结合本案证据来论证,将证据与法律、司法解释对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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