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时妈妈提醒爸爸别离开,安心陪伴孩子成长,7 月好戏连连:大疆被曝将推 Osmo 360 全景运动相机等 3 款新品一未成年人胁迫3名儿童裸聊!法院:严惩!《纽约时报》指出,这是60年来,美国总统首次在未获州长请求的情况下就召集该州国民警卫队。
标题:妈妈在家中提醒爸爸别离开,安心陪伴孩子的成长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独自工作或学习。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对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陪伴作用变得尤为重要。在繁忙的工作和学业中,如何时刻关注和关心孩子的成长需求,避免因突然离家而产生的恐慌和焦虑呢?
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家长都会在家中适时地向父亲表达自己的担忧:“爸爸,孩子在家里总是很孤独、不开心,他需要你的陪伴。”此时,母亲应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来提醒父亲放下手中的事务,尽可能多花时间陪伴孩子。
例如,可以利用社交媒体平台与父亲保持联系,定期分享孩子的日常生活点滴,让他了解到他们在身边的生活状态。也可以通过电话、视频通话等方式,随时监测孩子的情绪变化,及时给予心理上的支持和鼓励。可以在晚餐期间,让孩子单独与爸爸一起用餐,增进父子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进一步强化父爱的重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过多的关注可能会引起孩子的抵触情绪。在满足孩子基本的需求后,尽量让父亲适度参与到孩子的日常生活中来,如带孩子出去玩耍、参与家务活动等,以减少他们对父母缺席的恐惧感。
对于那些经常忙碌于工作、学习的孩子们来说,有意识地让父亲在家时能够安心陪伴他们,不仅能让他们的生活充满关爱与温暖,也更能让他们建立起对亲情的重要认知和情感依赖。通过合理的时间规划和灵活的家庭模式,家长们可以更好地平衡工作与亲子时光,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实现家庭和谐美满。
IT之家 6 月 12 日消息,科技媒体 dronexl 昨日(6 月 11 日)发布博文,报道称大疆(DJI)计划在 2025 年 7 月推出 DJI Osmo 360(7 月 15 日)、DJI Osmo Nano(7 月 23 日)和 DJI Mic 3(7 月 29 日)三款新品。
消息源称大疆会在 7 月 8 日开始启动预热宣传,其中 Osmo 360 会率先登场,定位全景运动相机,将直接和影石 Insta360 以及 GoPro 竞争。
IT之家此前报道,这款全景相机采用类似影石运动相机的磁吸底座和双镜头设计,值得一提的是可以通用 DJI Action 运动相机电池,相机支持 5.7K 360 度全景视频录制,配备电子防抖与防水外壳。
接下来,大疆可能会在 7 月 23 日发布 Osmo Nano,这款产品被视为大疆 Action 2 的“复活”产品,主打小型化、模块化设计,FCC 记录显示其外观将更精致,摆脱前代方正造型的束缚,瞄准 FPV 无人机玩家,力求以最小体积捕捉最佳画质。
大疆还可能在 7 月 29 日发布 DJI Mic 3,FCC 文件透露,这款麦克风将配备全新方圆形显示屏的接收器和充电盒,体积更接近 DJI Mic Mini。
据《检察日报》报道,5月13日晚7点,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在旁听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后,最高检第五评议组组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志虎立即组织上述评议组成员对刚宣判的沈明(化名)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传播淫秽物品案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评议。
男子胁迫三儿童裸聊涉三罪
据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使用社交软件搭识女性网友,胁迫多名未成年被害人与其裸聊或发送身体隐私部位照片、露骨视频等,对她们实施猥亵、侮辱。已查明,
沈明对3名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沈明在其中一名被害人满14周岁后,再次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沈明通过社交软件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大量含有淫秽内容的视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起诉书对沈明三项罪名的指控,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诉漏罪密不可分。评议过程中,评议组成员均对此给予肯定。
“公安机关最初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时,只有一起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我们联合检察技术部门细致审查电子证据时发现,沈明通过社交媒体向多人发送拍摄隐私照片、视频等请求,本案可能存在其他被害人。此外,沈明还有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淫秽物品等事实。我们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其继续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又移送两起沈明涉嫌猥亵儿童,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事实。”出庭公诉人表示。
“犯罪时虽未成年,不应减轻处罚!”
公诉人在法庭答辩环节的表现同样得到评议组的一致认可。
沈明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年满14周岁后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有强制猥亵罪的情况下,侮辱行为被猥亵行为吸收,不应该再单独评价。公诉人答辩称,强制猥亵罪与强制侮辱罪系同一法条下的选择性罪名,二者保护的法益各有侧重,存在规范位阶上的互补关系。本案中,被告人的侮辱行为直接侵犯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具有独立的法益侵害性与主观恶性,已超出强制猥亵罪的评价范围,不能被强制猥亵罪吸收。
又如当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并未对3名被害人实施线下实际侵害,危害较小,考虑到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公诉人结合法律与案情,回应有理有据。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非必须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一人实施3个罪名,对3名儿童实施了猥亵、侮辱甚至还有传播行为,均给被害人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犯罪情节恶劣,不应减轻处罚。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绝不意味着对恶性犯罪的妥协和对未成年人的一味放纵,惩治也是挽救,通过刑罚的震慑与隔离可以使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防止其在人生歧途上越走越远。”公诉人答辩称。
精彩的庭审表现源于公诉人对案件全面深入的了解,对辩护人观点的全面预判。“我们审查在案证据时,就预判到辩护人可能会从强制侮辱罪的适用以及被告人是否适用减轻处罚等问题入手辩护,也对此做了充分应对。”出庭公诉人告诉记者。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
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当庭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手段、后果,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对沈明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这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李志虎表示,该案不仅涉及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隔空猥亵儿童犯罪,还涉及多个罪名,有一定的办案难度。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深挖犯罪线索,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庭审中,公诉人履职有理有据有节,庭审效果总体较好。
在两个多小时的评议中,评议组提出的建议也让公诉人受益匪浅,比如“在论证强制侮辱罪是否可以被强制猥亵罪吸收时,可以增加二者保护法益不同的内容,让论证更加充分”“对于庭前会议确认的被告人及辩护人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更加简略出示”“公诉人答辩除了立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外,也要结合本案证据来论证,将证据与法律、司法解释对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