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斑斓:揭秘神秘的色彩魅力——色哒哒的独特诠释与无限可能,原创 高考失败到底要不要复读?看看马云就知道,从落榜两次到中国首富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半年选址期间,罗浩也开始研究线上引流。大众点评太贵,抖音竞争激烈,他把重心放在小红书,更新了几篇帖子,讲裸辞创业、选址遇到的困难,评论始终徘徊在十几个。他不死心,打算之后装修店铺时,持续更新。
关于色彩的魅力,这是一个极具探索性和多维度的话题。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颜色无处不在,它们既是视觉的享受,也是情感的寄托。本文将深入探讨一种独特且具有无限可能的颜色——“色哒哒”,并揭示其背后的色彩魅力。
色哒哒,顾名思义,这是一种以鲜艳、热烈、充满活力的色调为主导的颜色系统,它的出现让人瞬间被吸引。这个色彩体系的特点在于它拥有独特的色彩层次和丰富的视觉效果。色哒哒的颜色通常为橙红、亮黄、紫罗兰、粉红、艳蓝等暖色调,这些颜色给人以温暖而热情的感觉,仿佛置身于阳光灿烂的夏日午后,让人感到清新愉快。随着光谱范围的推移,色彩也会逐渐变化,如橙红色渐变为暗红,再由暗红过渡到深紫色,形成了一种色彩的递进和对比,这种变化可以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使得色彩更具吸引力。
色哒哒的魅力还体现在其色彩搭配上。不同的色彩在色系中各自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氛围,如橙红色让人联想到热情和活力,而亮黄色则让人感受到光明和希望。在实际运用中,色哒哒常常与其他冷色调如蓝色、绿色等进行互补,形成鲜明的色彩对比,既能突出主色调,又能营造出和谐、富有立体感的空间布局。例如,在商业空间的设计中,设计师常通过运用明亮、跳跃的色彩来营造活力四溢的气氛,同时巧妙地利用色差对比,创造出层次分明的视觉效果,从而增强品牌的识别度和市场竞争力。
除了视觉层面,色彩对于情感表达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在艺术创作领域,色彩往往被视为情感的载体,画家们用色彩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通过色彩的变化来传达内心的情感体验。例如,梵高的《星夜》中的星空,色彩浓烈而又丰富,仿佛是宇宙中最璀璨的星辰,强烈地表达了画家对孤独、寂寥和壮丽景象的深深情感共鸣。而在婚礼场景中,色彩的选择则更为注重浪漫和温馨,如淡雅的粉色、鹅蛋黄等柔和色调,象征爱情的甜蜜与幸福,让人们在欣赏美丽的画面的也能感受到浓厚的人文关怀。
色哒哒以其鲜艳、热烈、充满活力的气息,以及丰富多彩的色彩组合,独树一帜地展现出其强大的色彩魅力。无论是用于建筑设计、广告宣传,还是艺术创作,甚至是日常生活中的装饰和衣物选择,都能从中找到属于自己的色彩世界,体验到色彩带来的不同情感和生活体验。可以说,色哒哒不仅仅是一种色彩选择,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体现,引领人们走进一个充满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世界,开启一段探索色彩与生活的美好旅程。
这个高考到底重不重要?或者说考一个名牌大学到底重不重要?那我们来讲一个人物,大家可以感受一下 —— 谁?马云。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马云前后三次参加了高考,三次!每一次都是因为什么?因为数学成绩非常 “棒”。第一次马云高考的时候,数学成绩应该是 0 分或者 1 分,基本上是放弃那种;然后后面第二次好一点,第三次他才好不容易数学考了几十分,最终是凭借着英语单科接近满分的成绩,被杭州的师范学院给破格录取了。后来,因为他的英语实在太出色,他才被大学破格留下来任教,成为了一个大学老师。
那么我们纵观马云的发展经历,你会发现:哎,马云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其实在中国目前的这一波顶级大佬里面,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或者不是海归的,其实少之又少。我们熟悉的:刘强东,李彦宏是海归,而且是正儿八经名校(国内也是名校,在美国留学也是名校),回回国之前他已经在美国是一个技术专家;搜狐的张朝阳也是名校毕业,麻省理工博士(没记错应该是博士后);携程的创始人、也是红杉中国的创始人沈南鹏,他也是美国回来的博士;还有王兴,他曾是北大的;像马化腾,他至少都是深圳大学的;网易的丁磊,电子科技大学也是名牌学校。基本上你能说出来的这一波,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马云是一个例外。
那么我们这么一看,其实高考好像还是蛮重要的,因为你看基本 95% 以上的大佬,他们都是顶级大学毕业的,也就是说高考考进一个名校还是蛮重要。但是马云为什么可以逆袭?他没有考上名牌大学,他为什么可以逆袭呢?
那我们得讲一讲马云的个人经历。马云从很小的时候,他就非常喜欢英语,他这个人对英语是几乎狂热。很小的时候,他就只靠着自己听那个收音机,然后自学英语;当时杭州西湖有很多外国游客,他就自发去游西湖,给游客当导游 —— 当导游一方面是为了给杭州做一点贡献,另外一个就是培养自己的英语口语的语感。所以,他到高考时候,他的英语已经相当好了,所以他每一次高考,英语都成绩非常好。
但是,他是一个…… 大家去看,生活中很多人有一个特别突出的特长,可能会有很多方面都不太行,很偏执。像最近北大韦神就很典型,大家可以看一下,他就是一个很特殊的人才,数学方面真的是天赋异禀(奥赛多年来少数可以拿到满分的人),但是你一看就知道,他的生活自理能力还是比较差的 —— 偏执,这些天才都是偏执的,马云就是这样的人。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