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熟妇特黄片段,社会现象引思考!,原创 孙可望的能力到底有多强?他只花了三年,就将云南打造成人间乐土一未成年人胁迫3名儿童裸聊!法院:严惩!很早之前就知道这本书,但是真正让我决定要读,还是因为看了《人民的名义》这部剧。
在中国,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传统观念的变化,老熟妇这一特殊群体在社会中的角色和形象也逐渐显现。他们通常是家庭的重要支柱,承担着照顾子女、抚育孙子孙女的责任,同时也伴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变而出现的身体机能下降和社会认知的模糊。这些“老熟妇”的特黄片段却成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社会现象。
一方面,从生理角度看,“特黄”现象可能是由于长期的体力劳动和生活方式带来的身体状况恶化,如皮肤老化、牙齿松动、视力减弱等。这对于老年人来说,不仅增加了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健康困扰,也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入度。部分老人可能存在精神压力大、情绪波动高等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其身体和心理上的负担。
另一方面,从社会环境角度分析,“特黄”现象反映了当前中国社会对于老年人的认知和关怀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由于传统的养老模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许多人在退休后仍选择继续工作或参与社区活动,以维持生活质量和社交圈,使得这部分老年人在精神层面依然面临挑战。另一方面,政府在推动养老服务改革方面的步伐还不够快,如居家养老补贴制度、社区老年照护服务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使得老年人在物质和精神层面都能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老熟妇作为中国特有的社会群体,其特黄片段引发了一系列值得深思的社会问题。为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需求和提高整个社会对老龄群体的关注与尊重,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一是改革传统养老模式,实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性提升;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更为全面且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三是深化社区文化建设和老年教育,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老熟妇的独特价值,并将他们的晚年生活塑造成一个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
历史上,孙可望一直以负面形象示人,很多人把南明的覆灭归咎于他。
确实,孙可望野心太大,挟持永历帝想要取而代之,还因为嫉妒心而挑起与李定国的战争,最终被清朝钻了空子,一举灭亡南明。
南明的灭亡,孙可望难辞其咎,但历史人物往往有其两面性,殊不知他当初也曾挽救南明,他率部平定云南的沙定洲之乱,又在云南进行休养生息,最终将云南打造成为人间乐土,给南明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富足的大后方。
在治理云南的过程中,孙可望的表现可圈可点,他的能力之强,当时在整个中国,都是独一档的存在。
那么,孙可望究竟在云南干了什么,他是怎么将云南打造成为人间乐土的呢?
1646年8月,张献忠率领五十万大西军将士北上抗清,不料在一次交战中,竟被豪格一箭射死。
张献忠死后,大西军乱作一团,他的四个养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在危难之中收集旧部,从而保留了大西军的实力。
之后,孙可望由于年龄最大,又读过书,在四将军中地位也最高,所以被推为统帅。
在孙可望的率领下,大西军进入贵州,四将军在贵州召开了会议,确定了联明抗清的战略,决定进入云南发展抗清根据地。
为什么是云南?
其实跟一个叫做龙在田的人有关,此人是云南石屏土司,也曾是明朝一品武官,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张献忠的义父,张献忠曾得到他的帮助,从他那里获得了大量武器装备。
并且,四大将与龙在田也很熟悉,关系甚至可以说是相当亲密,在龙在田的劝说下,四大将决定进入南云发现。
那么,龙在田为何要四大将去云南,这就跟当时南明的形势,以及云南发生的沙定洲之乱有关了。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南明建立之后,由于内讧严重,导致其屡屡败给清军,永历帝继位后,更是丧城失地,一退再退,地盘只剩下云南、广西等少数几个地方了。
在这种情况下,云南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永历帝将云南作为最后的根据地,甚至考虑到一旦云南也守不住,就从云南边界逃入缅甸。
当时,镇守在云南的是以沐天波为首的沐氏家族,以及南明设置的云南巡抚和三司官。
云南这个地方与内地不同,基本上是一群土司控制着底层政权,而沐家则通过管理土司,维系了明朝和南明对云南的控制。
因此,沐家对云南很重要,这也是为何直到明朝灭亡,他都还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就在南明岌岌可危之时,云南却出了件大事,当地土司竟然叛变了。
最先叛变的是武定土司吾必奎,他因不满沐家家臣的欺压,便起兵反抗。
为了平乱,沐天波紧急召蒙自土司沙定洲等人到昆明,不到一月就消灭了吾必奎。
虽然叛乱已经平息,但沙定洲却赖在昆明不走,原因其实很简单,他早就有了取代沐府,成为云南统治者的野心。
沐天波对沙定洲的野心不知情,还在府中设宴,热情款待了沙定洲,沙定洲又对沐府二百多年的财富垂涎欲滴,于是趁机发起反叛,攻占了黔国公府,沐天波仓皇逃走,妻儿老小则大多被沙定洲俘虏。
沐天波逃走后,在龙在田等人的保护下来到楚雄,楚雄是金沧兵备道杨畏知的地盘,他与沐天波的关系很好,在他的帮助下,沐天波算是站稳了脚跟。
后来,沙定洲攻打楚雄,但被杨畏知击败,沙定洲便攻打其他地区,最终将除了楚雄等极少地区以外的云南全境占领,成为了“云南王”。
当时,沙定洲的实力很强,云南土司几乎都臣服于他,他还得到了沐府的万贯家财,连续运了好几个月都没有运完,这泼天的富贵,竟被他轻而易举地接住了。
对此,沐天波十分恼怒,为了收复云南,他与杨畏知和龙在田等人进行了磋商,龙在田提出了大西军入滇的想法。
对此,沫天波是心有顾虑的,因为大西军之前一直与南明为敌,他之所以会败给沙定洲,就是因为将兵力调到云贵边界防守去了,导致昆明防守空虚。
龙在田却告诉沐天波,大西军有意联明抗清,并且他与四将军都很熟,可以保证大西军入滇,不会反客为主,沐天波这才打消顾虑。
于是,龙在田就派人联系了孙可望,就这样达成了大西军救援云南,与明朝联合抗清的战略。
在确定了进入云南的战略后,孙可望没有急着率军入滇,而是进行了一番策划。
孙可望这个人,之所以能得到张献忠的器重,就在于他足智多谋,办事沉稳,既擅长军事,又对政务很有见解。
就拿张献忠刚去世那会来说,他的妻子及其亲信宰相汪兆龄把持朝政,延续了他在世时颁布的许多过激政策。
孙可望认为,这些过激政策会导致大西走向灭亡,于是与其他三人商议,决定杀掉张献忠之妻及汪兆龄,得到了三人的支持。
张献忠之妻死后,孙可望废除了张献忠在世时的各项政策,一举稳定了军心。
大西军进入贵州后,不再滥杀人,对百姓秋毫无犯,因此得到了百姓的支持,清军也很快就被大西军击溃,不敢再进犯贵州。
可以说,孙可望是张献忠去世后,稳定大西军的灵魂人物,如果没有他,大西军早就完蛋了。
孙可望在出兵云南前,对云南的局势进行了分析,他了解到云南的官员和部分土司对沙定洲存在不满情绪,黔国公府在云南依然有很高的声誉,于是派遣间谍进入云南,声称自己是沐天波妻子焦氏娘家的武装,要带领大西军为沐家报仇。
这一招很有用,当孙可望率军进入云南之时,不但百姓们夹道欢迎,许多官官绅和地方土司也临阵倒戈,投靠了孙可望。
之后,孙可望又使了一招声东击西,假装攻打阿迷州,吸引了沙定洲的主力之后,却对防守空虚的昆明来了个突然袭击,一举收复昆明。
不过,此时孙可望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并不想只当个来帮忙的,而是想要占据云南。
但问题是,云南是沐家的天下,沐家在此经营了二百余年,势力根深蒂固,自己想要完全取代是很难的。
那么,孙可望怎么做才能既留下来,又能得到沐府的支持呢?
对此,孙可望派人与沐天波进行了协商,提出了留在云南的想法,沐天波在经历了定洲叛乱的荼毒,被弄得家破人亡之后,一心想要借助大西军复仇,便与孙可望达成了合作协议,至于孙可望留不留下来,等灭了沙定洲再说。
后来,孙可望又与作为云南官绅代表人物的杨畏知,以及各级官员、土司进行了会谈,最终决定取消大西年号,同时初步同意联明抗清。
经过一系列操作,孙可望为留在云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之后他派兵征讨云南各地,又让沐天波以征南将军的名义招抚各地土司,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许多土司都归顺沐府。
在孙可望和沐天波的配合下,沙定洲叛乱很快平息,其本人也被抓到昆明杀头。
通过平定沙定洲之乱,孙可望对云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认识到了沐府的重要性,为了能留在云南,他正式废掉大西年号,改用南明年号,在保留四将军制的同时,沐天波继续当黔国公,云南官绅也都官复原职。
如此一来,大家就都满意了,孙可望留在云南之事也得到了众人的默许,联明抗清的局面就此正式形成,尽管永历帝当时还不知道这事。
孙可望平定全滇的意义十分重大,既是大西军历史上的新篇章,对南明永历政权的延续也是十分关键的。
同一时期,永历帝正在经历清军的围剿,湖南早就没法待了,广西也快待不下去了,好在孙可望平定了云南,为他保留了一条重要的退路。
孙可望入云南之前,沐府与云南巡抚、三司官之间矛盾重重,许多土司也不是真心臣服,导致云南的治理也很困难,所以并不富裕。
在经历了沙定洲之乱后,云南更是雪上加霜,田地荒芜、赤野千里,仅在昆明一地,就死伤了三十余万人,其他地方更是不可计数。
战乱结束之后,可以说是民不聊生,对此史书上有这样几段记载:
百姓缺衣少食,再加上天灾,死难的百姓不可计数,只能吃草了。
这样的惨状,对孙可望的触动非常大,尽管史书对他的负面评价很多,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作为农民出身,知道民间疾苦,也懂得体恤士兵和百姓。
比如,在平定沙定洲之乱的时候,孙可望就制定了“不妄杀人,不焚庐舍、淫妇女”的政策,大西军因此对百姓秋毫无犯,受到了百姓的拥护,也为日后治理云南打下了基础。
再比如,孙可望在征调民夫运粮的时候,给的待遇往往很优厚,民夫们都乐于为其效力,甚至不知疲惫地连续劳动。
孙可望之所以能平定沙定洲之乱,跟百姓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他在充分展现军事才能的同时,也展示出了很强的治理能力。
沙定洲之乱平定后,孙可望审时度势,决定在云南休养生息,但在此之前,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整顿吏治,因为他知道如果没有好的执行者,再好的政策也会变成害人的政策。
为此,孙可望杀掉了一批贪官污吏,任用了一些贤能之人,很短的时间内,云南的官场就焕然一新了。
接下来,孙可望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核心是土地问题。
在当时的云南,土地一共分为五种,分别是民田、土司庄田、寺院庄田、屯庄和勋庄,而掌握土地最多的竟然不是农民,而是黔国公沐府。
据记载,沐府统治云南二百余年,虽然只是公爵,其实是“开门节度,闭门天子”的土皇帝。
沐家在云南有多威风,史书是这样记载的:
在云南人眼里,沐府就是朝廷,土司在沐府面前就像奴仆一样。
沐家的地位,一是祖上打下来的,二是云南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社会构造所决定的,明朝指着沐家镇守西南边陲,因此给了沐家许多优待。
在土地问题上,明朝允许沐家以“钦赐”和“投献”的方式得到土地,并且沐家的土地只需要缴纳极少一部分税赋。
在二百余年时间里,沐家通过土地兼并,获得了大量土地,也聚集了大量财富,仅在第一、二代黔国公时期,沐家就富甲天下了。
到明末的时候,沐家的土地达到了竟然了一万顷以上,占到了云南可耕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如此多的土地变成了沐家私产,云南能富裕得了吗?
现实情况其实更严重,除了沐家的土地之外,云南其他土地则大半掌握在土司和寺庙手上。
也就是说,云南百姓掌握的土地,其实是非常少的,他们大多数人只能充当佃户,给地主打工以换取勉强裹腹的粮食!
而在沐府和土司的土地上,管理模式则更加落后,几乎等同于农奴制,治下的农民地位低,待遇差,其实就是奴隶。
很显然,云南的土地制度,不顺应时代,严重阻碍了云南的经济发展。
沙定洲之乱后,云南的农业和经济发展,几乎到了崩溃边缘,云南原本矿产很丰富,却退化到只能使用原始的“贝币”的地步!
孙可望意识到,如果不改变遇难落后的土地制度,云南永远不可能富起来,那谁到云南也别想活得潇洒,大西军几十万将士,可能连吃饭都是问题。
1647年5月,孙可望下令,将云南大地主的土地全部改为营庄,包括沐府、土司、寺庙的土地在内,由专门的人负责管理,地主不再参与管理,只享受收益。
孙可望还规定,负责在营庄耕种的佃农,每年将一半的粮食上交,这一半粮食又分成两份,一大半充当军粮,一小半交给地主。
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将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分离了,地主继续拥有土地,而官府负责经营,农民则负责耕种,这样农民的负担就减轻了,官府的收入也增加了。
唯一吃亏的是大地主,但好在地主只是少数人,在强大的大西军面前,他们除了服从,还能怎么样呢?
至于沐府,能够活下来已经很好了,收入少点也是能接受的,沐天波在这点上做得不错,给予了孙可望很大的支持,如果他反对的话,孙可望也很难实施土地改革。
就这样,孙可望一举摧毁了云南落后的土地制度,云南的农业发展重新焕发活力。
为了配合农业发展,孙可望还实施了一些政策,比如他大力号召外出的农民回来继续种田,给予税收优惠,甚至发放种子和耕牛。
水利设施的建设,是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孙可望在一点上也花了大力气,他前后疏通了昆阳境内的海口,修建了澄江的西宕泉水利工程、剑海治理工程,等等,使得云南年年丰收。
要知道,云南的地理环境对水利工程的修建会造成很大阻碍,并且孙可望还要对清朝用兵,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他还能对农业发展这么重视,而且取得显著成效,足见他治理水平之高。
在此过程中,孙可望派遣了大量将士参与到农业发展当中,“不妨农务,借力新兵”,军队参与农业发展,也是云南农业快速恢复的重要原因之一。
仅仅花了三年,云南就“耕者有其田、战者有其食”,云南的经济发展一跃成为当时全国最好的地区之一,对清廷统治下的人民造成了极大震撼和吸引力。
这一点,在清朝官方文件中也有记载,湖南巡抚的一位幕僚说:
甚至连远离云南却富甲天下的江浙地区也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
可见,在孙可望的治理下,云南被他打造成为人间乐土,而他的大西军也十分富裕,以至于1648年丰收之后,他兴奋地“开仓赈济寒生,每人谷一斗”,出手相当阔绰。
1649年,云南再次丰收之后,孙可望解除了之前为了崇俭抑奢而颁布的“农民诸禁”政策,让百姓们在元宵节当天放花灯,这是云南几十年难得一见的盛世景象:
在金融政策上,孙可望也进行了改革,他宣布废除贝币,开采铜矿铸造钱币,日"兴朝通宝",很快就在云南民间流行,一举稳定了云南金融。
由于孙可望将云南打造成为南明重要的后方基地,使得南明军队(主要是大西军,南明军队当时几乎损失殆尽)与清军屡战屡胜,收复了广西、湖南、广东等地,清朝多位大将战死,南明抗清高潮再次出现。
当然了,孙可望后期的表现不太好,或许是因为他的能力太强,认为永历帝不堪为主,于是对皇位产生了觊觎之心,竟然挟持并囚禁了永历帝,并在贵阳建造宫殿,俨然以皇帝自居。
后来,自尊心极强的孙可望,对李定国的功劳产生了嫉妒心,竟然出兵攻打李定国,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内讧,最终兵败降清,在清朝没活几年就郁郁而终。
可见,孙可望有着鲜明的两面性,他一方面是一位顶级人才,在军事、政治和经济上,都有很大的作为,是南明的功臣。
据《检察日报》报道,5月13日晚7点,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在旁听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后,最高检第五评议组组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志虎立即组织上述评议组成员对刚宣判的沈明(化名)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传播淫秽物品案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评议。
男子胁迫三儿童裸聊涉三罪
据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使用社交软件搭识女性网友,胁迫多名未成年被害人与其裸聊或发送身体隐私部位照片、露骨视频等,对她们实施猥亵、侮辱。已查明,
沈明对3名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沈明在其中一名被害人满14周岁后,再次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沈明通过社交软件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大量含有淫秽内容的视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起诉书对沈明三项罪名的指控,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诉漏罪密不可分。评议过程中,评议组成员均对此给予肯定。
“公安机关最初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时,只有一起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我们联合检察技术部门细致审查电子证据时发现,沈明通过社交媒体向多人发送拍摄隐私照片、视频等请求,本案可能存在其他被害人。此外,沈明还有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淫秽物品等事实。我们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其继续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又移送两起沈明涉嫌猥亵儿童,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事实。”出庭公诉人表示。
“犯罪时虽未成年,不应减轻处罚!”
公诉人在法庭答辩环节的表现同样得到评议组的一致认可。
沈明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年满14周岁后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有强制猥亵罪的情况下,侮辱行为被猥亵行为吸收,不应该再单独评价。公诉人答辩称,强制猥亵罪与强制侮辱罪系同一法条下的选择性罪名,二者保护的法益各有侧重,存在规范位阶上的互补关系。本案中,被告人的侮辱行为直接侵犯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具有独立的法益侵害性与主观恶性,已超出强制猥亵罪的评价范围,不能被强制猥亵罪吸收。
又如当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并未对3名被害人实施线下实际侵害,危害较小,考虑到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公诉人结合法律与案情,回应有理有据。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非必须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一人实施3个罪名,对3名儿童实施了猥亵、侮辱甚至还有传播行为,均给被害人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犯罪情节恶劣,不应减轻处罚。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绝不意味着对恶性犯罪的妥协和对未成年人的一味放纵,惩治也是挽救,通过刑罚的震慑与隔离可以使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防止其在人生歧途上越走越远。”公诉人答辩称。
精彩的庭审表现源于公诉人对案件全面深入的了解,对辩护人观点的全面预判。“我们审查在案证据时,就预判到辩护人可能会从强制侮辱罪的适用以及被告人是否适用减轻处罚等问题入手辩护,也对此做了充分应对。”出庭公诉人告诉记者。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
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当庭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手段、后果,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对沈明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这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李志虎表示,该案不仅涉及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隔空猥亵儿童犯罪,还涉及多个罪名,有一定的办案难度。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深挖犯罪线索,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庭审中,公诉人履职有理有据有节,庭审效果总体较好。
在两个多小时的评议中,评议组提出的建议也让公诉人受益匪浅,比如“在论证强制侮辱罪是否可以被强制猥亵罪吸收时,可以增加二者保护法益不同的内容,让论证更加充分”“对于庭前会议确认的被告人及辩护人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更加简略出示”“公诉人答辩除了立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外,也要结合本案证据来论证,将证据与法律、司法解释对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