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分卷阅读肉大尺度:深度与广度的平衡与效能提升,《长安的荔枝》轻松之外不乏深意表达全国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蒋万安日前在台北市议会答询时表达批评,他表示无法理解为何赖当局有钱补助各地更改路名,却拿不出资金补助和照顾弱势群体、学生以及孕妇,直言赖当局“只搞政治,不办正事”,自己对此“无法苟同”。台北市民政局局长陈永德也直言,仅台北市更换路名牌的成本就高达新台币100万元,对赖当局的做法感到“莫名其妙”。
某日午后,阳光明媚,微风习习。图书馆内,一位年过半百的老者正坐在书桌前,全神贯注地翻阅着一本厚厚的图书——《深度与广度的平衡与效能提升》。他的目光如鹰般犀利,似乎在洞察书中每一个细节,每一条论述背后蕴含的精神力量。
该老人名叫李明,是一位久经考验的科研工作者。他在学术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和卓越的成就,他以探求真理、揭示知识本质为己任,始终秉持“探索分卷阅读”的理念,对深度与广度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他认为,在深度与广度并存的阅读世界中,如何实现深度的探索与广度的拓展,是现代人面临的重大课题。
对于深度的探索,李明主张多元化的阅读方式。传统的阅读方法往往受限于时间和空间,容易陷入“局部阅读”的误区。他强调,阅读不仅应关注文本的表面信息,更要理解其深层内涵,探究其背后的逻辑关系和社会意义。他建议读者采用分卷阅读的方法进行阅读,将一本书分为若干个卷别,每个卷别都有自己的主题和重点内容。这样既可以确保全面了解整本书的内容,又能够更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题,进一步深化对问题的认识和思考。
分卷阅读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它需要读者具备一定的阅读策略和技巧。读者需要明确每个卷别所关注的主题和目标,以便把握重点和关键信息。要合理安排阅读时间,保证每个卷别有足够的篇幅来展开讨论和分析,避免出现内容分散和消化不良的问题。还需要善于运用笔记和摘要的方式,将重要观点和论据记录下来,方便日后查阅和复习。
而对于广度的拓展,李明认为,深度的探索并不意味着忽视广度,而是通过深度阅读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为后续的广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他鼓励读者在深度阅读的也要注重拓宽视野,多涉猎其他领域的知识和见解,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框架和思维模式。例如,他推荐读者阅读相关领域的专业书籍,或者参与跨学科的学术研究项目,从中吸取新的思想和思路,从而开阔思维格局,提高跨领域综合能力。
探索分卷阅读肉大尺度:深度与广度的平衡与效能提升,是一项既需深思熟虑,又要灵活运用的阅读策略。它要求读者具备多样化的阅读方式和良好的阅读习惯,同时还要勇于尝试、敢于创新,以此实现深度的挖掘与广度的拓展,从而在学术研究和实际生活中取得更大的成功和收获。在这个过程中,老者的智慧和勇气无疑是我们宝贵的财富,他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和借鉴。
本报记者 李夏至
根据马伯庸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长安的荔枝》,自开播以来热度与口碑持续上涨。“大唐打工人”李善德千里运荔枝的故事,在马伯庸独特的历史细节式写法中,借由剧版双线叙事的加持,成了一部既有诙谐又不乏历史厚重感的古代“升职记”。
大幅改编不失原著气质
截至6月8日,《长安的荔枝》在央视八套黄金强档平均收视率达1.20%,平均收视份额6.29% ,单集最高收视率1.38%,单集最高收视份额7.07%,在同期热播剧中排名第一,网络端腾讯视频站内热度也持续攀升。
口碑方面,由于原著本身只是一部七万字篇幅的小说,要改编成三四十集内容长度的电视剧,剧版增加的故事线内容在篇幅上算是“大改”。原著中主要围绕李善德完成千里运送鲜荔枝的任务,而到了剧版,则增加了李善德的妻舅郑平安(岳云鹏饰)一角。郑平安与李善德同时下岭南,不仅以伪造的身份出现在岭南刺史府,身上还肩负着扳倒右相的朝堂之争。
同时,原著中观众十分喜爱的李善德夫妻感情线,也做了较大程度的删改。剧版将李善德的妻子锦娘改写成了早早病逝,李善德以鳏夫的形象出现,虽然后续来到岭南后又相继出现了一些女性角色,但再无感情线部分。在李善德的运荔枝之路上,始终相伴的变成了妻舅郑平安,有不少观众认为这一改动略显可惜,因为原著中李善德夫妇的彼此扶持,大唐女性的坚韧智慧也是不小的高光点。
据该剧主创透露,这种“大删大改”并非“魔改”,反而整个故事的改编过程中,主创团队始终都与原著作者马伯庸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与商讨。在马伯庸看来,小说的篇幅受限,要改编成长剧势必要做大幅度的增改,电视剧可以有更多的篇幅给人物更多的空间,去让剧中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前史,“让人物的血肉生长出来。”
大量细节展现晚唐官场流弊
相对于小说讲述的“一事”,马伯庸认为剧版更多塑造的是一个“世界”。剧中,长安线与岭南线相互独立又彼此连接,由于郑平安的秘密任务,晚唐时期的庙堂之争得以展现。《长安的荔枝》中李善德的“职场变形记”,也就有了更为具体和直观的展现。
如果用现代职场的视角去“打开”《长安的荔枝》,这个故事就变成了普通打工人李善德突然天降“大锅”,被上级委派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顶着“荔枝使”的虚名来到岭南,需要调动当地部门的社会资源来完成千里运送鲜荔枝的难题。一位隶属于中央部门的小吏,面对岭南当地刺史及其下属的种种拖延和推诿,李善德完成任务的过程堪称在职场的升级打怪。在已经播出的剧情里,李善德先是调研了地方民情,与当地种荔枝的峒人打成一片,解决了荔枝产地问题,后又与偶然结识的胡商交换资源,借助对方的财力和运力解决运送荔枝的“物流”问题。面对岭南刺史及赵掌书的刁难,李善德后续的处理方式也会成为剧集的主要看点。
这种另类解读方式并不是观众的头脑风暴,如果追溯原著作者马伯庸的作品就不难发现,这种于细微之处见真章,将历史融于大量生活细节之中的表现方式,正是其代表风格。马伯庸表示,他认为写历史恰恰要从自己所熟悉的生活开始,在历史的记载中贵妃要吃鲜荔枝,不过是唐诗中的一句“一骑红尘妃子笑”的描写,而具体到李善德的人生,其中历经千辛万苦终达成的过程则是值得书写的。
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案赔偿款已全额支付。
6月12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生效。日前,两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
该案系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2021年6月15日,金某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某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金某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某、罗某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盘后,金某泰公告称,袁某、罗某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同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袁某、罗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21日,深交所作出《关于对袁某、罗某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原告刘某某、郑某某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某泰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金某泰、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今年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该案,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万元。
彼时,原告郑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博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是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的首次司法适用,“此次司法层面的破冰,激活该条款,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推动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案中,两名董监高公开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按照上市公司当时的股价计算,可增持1500多万股,如果完成增持承诺,将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大股东,从而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然而,在为期一年的增持承诺期内,两名被告增持金额为零。
原告刘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联钦彼时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名公司高管公开作出金额巨大的增持承诺,作为投资者有理由相信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巨大影响,投资者也是基于这样的预期进行了投资,但最终一股都未增持,“公开承诺前后反差太大,导致原告损失巨大,我们认为被告的公开增持承诺已构成虚假陈述,要求其承担投资差额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袁某、罗某辩称,其已经根据规定及时将增持意愿、资金筹措情况及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延期等情况书面告知金某泰,因客观上履行能力不足,无法再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主观上“忽悠式增持”的故意或过失,对此,公司也及时发布了公告。股价下跌主要是由于市场整体及企业自身经营等其他情况导致,并非两被告不履行增持承诺导致。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袁某、罗某在首次作出增持承诺时并无资金准备,在后续延期过程中亦未积极筹措资金,且在面对交易所质询时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故难以认定其有增持的真实意愿。从增持主体、承诺增持金额、市场影响力等角度看,袁某、罗某公开增持承诺信息的披露,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预期产生严重误导,其所主张的未能履行增持承诺的抗辩理由明显不合理,故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同时,公开承诺人袁某、罗某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而非金某泰。从信息披露的全过程看,金某泰尽到了基本的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金某泰明知或应知袁某、罗某存在虚假陈述,故不应承担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袁某、罗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对于其他投资者涉诉案件,两被告表示愿意在损失核定后,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