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移动AVTT:沉浸式视频体验的革新手机技术,传世经典《诗经》要怎样读?涉猥亵教师进保卫处,“留口饭吃”说辞为何难服众 |新京报快评这便意味着网进科技此前筹谋多时的北交所上市之旅正式画下了一个令人遗憾的句号,因为在正在此前一日,网进科技那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函已正式因到期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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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沉浸式的视频体验开始谈起。传统的观看方式往往是通过电视机或电脑等物理媒介,用户需要面对屏幕进行视觉、听觉以及触觉上的交互。随着移动AVTT技术的发展,我们能够将虚拟世界嵌入到日常生活中,让观众仿佛置身于一场真实、立体且沉浸的观影体验中。这种新型的视角切换机制,使得视频内容能够以360度无死角的方式呈现给观众,无论是头部、颈部还是腿部,都能全方位感受视频中的每一个细节,如同身临其境般真实地感受到影片中的情感和氛围。
AVTT技术下的移动VR眼镜或头显等设备,不仅赋予了观众更广阔的视野和更高质量的画面,还提供了丰富的音频和触控功能,使观众能更加深入地沉浸在视频内容之中。例如,在电影《阿凡达》中,观众可以通过配备的耳机和手柄,感受潘多拉星球的壮丽景色和神秘生物,仿佛真的身处其中。AVTT技术还可以支持自然音效的实时调整和优化,使得观看过程中仿佛身临其境,增强了观影的沉浸感和真实性。
移动AVTT技术还催生出了多种新兴的应用场景,如在线教育、游戏竞技、艺术创作、沉浸式旅游等。在教育领域,移动AVTT技术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学习环境,让每个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自由选择学习资源。例如,利用AVTT技术制作的游戏可实时跟踪玩家的位置和动作,提供精准的虚拟环境反馈和建议,帮助玩家提升操作技巧和策略思维。在艺术创作方面,艺术家可以借助AVTT技术创作出具有高度抽象性和表现力的作品,通过虚拟现实平台展示作品,吸引了众多观众的目光和好评。而在沉浸式旅游领域,通过安装AVTT硬件设备,游客可以在家中就能亲身体验世界各地的美景,无需亲自前往目的地,节省时间和精力,提高了旅行的便捷性和趣味性。
移动AVTT技术以其独特的沉浸式视觉效果、丰富的音频和触控功能,以及广泛的应用场景,已经在改变我们视听体验的也推动了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繁荣。它不仅丰富了人们的娱乐生活,也为未来的虚拟现实应用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听之旅。让我们期待,未来移动AVTT技术将会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和突破,为我们创造更为丰富多彩的视听享受。
在中国文献典籍中,对中国历史影响最为深远者,莫过于“五经”。“五经”中影响最广,感人最深者,则莫过于《诗经》。故《诗序》说:“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正得失”,言其伦理道德功能;“动天地,感鬼神”指其情感功能。正人之行、动人之心的双重功能,确立了《诗经》在中国文化史上不可撼动的地位。然而我们今天阅读《诗经》,却感受不到这两种功能的存在,这原因便在于观念上的差距与价值取向上的变化。要想走近《诗经》,还须先破除观念形态上的障碍。
第一须破除的是20世纪对《诗经》性质的认定。几乎所有的中国文学史著作,以及语文教材、文学通俗读物,关于《诗经》都给出了这样的概念:《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这似乎已成为天经地义。这个结论被认作是20世纪《诗经》研究的最大贡献。因为历代都把《诗经》当作“经”来对待,只有20世纪的文化革命运动,才所谓“恢复了《诗经》的文学真面目”。
这个观念最大的问题是,忽略了《诗经》对于建构中国文化乃至东方文化的意义。我们不否认《诗经》的本质是文学的,但同时必须清楚《诗经》的双重身份,她既是“诗”,也是“经”。“诗”是她自身的素质,而“经”则是社会与历史赋予她的文化角色。在二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乃至东方历史上,她的经学意义要远大于她的文学意义。《毛诗序》说:“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夫诗者,论功颂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训。”朱熹《诗集传序》说:“《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其在中国文化史上之地位由此可见。同时她还影响到了古代东亚各国。如日本学者小山爱司著《诗经研究》,在书之每卷扉页赫然题曰:“修身齐家之圣典”、“经世安民之圣训”等。朝鲜古代立《诗》学博士,以《诗》试士。他们都以中国经典为核心,建构着其自己的文化体系,由此而形成了东亚迥异于西方的伦理道德观念与文化思想体系。这是仅仅作为“文学”的《诗经》绝对办不到的。作为“文学”,她传递的是先民心灵的信息;而作为“经”,她则肩负着承传礼乐文化、构建精神家园的伟大使命。一部《诗经》,她承载着的不仅是几声喜怒哀乐的歌咏,更主要的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与心灵世界;一部《诗经》学史,其价值并不在于其对古老的“抒怀诗集”的诠释,而在于她是中国主流文化精神与主流意识形态的演变史,是中国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的发展史。如果我们仅仅认其为“文学”而否定其经学的意义,那么,不仅无法理解《诗经》对于东亚文化建构的意义,而且也无法解释东亚的文化与历史。
钱穆先生说:“《诗经》是中国一部伦理的歌咏集。中国古代人对于人生伦理的观念,自然而然的由他们最恳挚最和平的一种内部心情上歌咏出来了。我们要懂中国古代人对于世界、国家、社会、家庭种种方面的态度观点,最好的资料,无过于此《诗经》三百篇。在这里我们见到文学与伦理之凝合一致,不仅为将来中国全部文学史的渊泉,即将来完成中国伦理教训最大系统的儒家思想,亦大体由此演生。”(《中国文化史导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7页)钱先生对《诗经》的这一把握应该说是非常精确的。“文学与伦理之凝合一致”,更好地说明了《诗经》的双重价值。从“伦理”的角度言,《诗经》中所运载的观念形态,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精魂之所在,其之所以有“正得失”的功能,有“止僻防邪”的社会功效,原因正在于此。如果抛弃了这个精魂,而只关注其“歌咏”,关注其所谓的“文学本质”,实无异于舍本逐末。因而要想正确认识《诗经》的价值,走近《诗经》,就必须纠正20世纪形成的这种偏见,从“文学与伦理之凝合”的角度,把握《诗经》的真精神。
其次须破除的是把《诗经》作为“古典文学知识”的观念。20世纪在文学研究领域出现了许多新观念,其中影响最深者有三:一是“唯物论”,认为文学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有其自身的规律,文学研究就是要研究文学的运动规律,用规律来指导当下的创作。二是“进化论”,认为文学是不断进化、发展的,中国文学史就是中国文学的发展历史。三是“遗产论”,认为古代文学是古人留下的一笔值得继承的文化遗产,有了这笔遗产,可以使民族文学宝库更丰富,成为我们今天创作的知识资源。在这三种理论的观照下,《诗经》便变成了一种古典知识。这种“知识”,她的意义重在认识上,即认识中国文学发生期的诗歌形态,认识赋比兴对后世诗歌艺术的影响,认识其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的位置,同时帮助理解和阅读古典文献等等。许多人阅读《诗经》是为了掌握知识,获取古代信息,《诗经》的精神意义在这种观念中丧失殆尽。显然这大大地影响了对《诗经》的正确、全面的接受。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这三种理论不好,而是说不能仅以此来认识《诗经》。在这种观念下,所发现的只能是《诗经》作为客观存在的意义,而难以把握其内在精神。要知道,文学中有知识,但文学不是知识,她是一种生命的存在形式,有思想,有情感,有灵魂。对于她,不能用对待知识的方法去分析她,把握她,更重要的是要用心灵去感悟她,去感知她作为精神存在的意义。
第三须破除的是“创新”观念。“创新”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关键词,在许多方面确都需要创新。但对人文学科来说,更需要的是“务实”,是“守正”。在“守正”的基础上“出新”是可以的,而不能刻意去“创新”。只有在原有基础上自然而然生出的“新”,才是有生命力的。孔子说“述而不作”,“述”便是“守正”,“作”便是“创新”。“述”比“作”难,因为只有全面地把握前人的成果,才能准确地“述”出来;而“作”则可以不管别人怎么说,自己另搞一套。当下在人文学科中,“创新”意识过于强烈,好像“新”就是好的,“旧”便意味着没有意义。在这种意识支配下,有些人不从正路上去理解《诗经》,也无心去了解前人研究成果的合理性,而是锐意求奇、求深,近于“脑筋急转弯”的方法,于是观之则“新说”丛出,按之则无一能落到实处。这些人“创新”的目的,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为了出成果,写文章。一般读者则不能辨其是非,只是觉得新奇便好,奇便能刺激自己对知识的兴趣。这样自然很难把握《诗经》的精神本质,也不可能有耐心去领会《诗经》的真正意义。
总之,“诗歌总集”观念关注的是诗的艺术形式,“古典知识”观念关注的是《诗经》中的文化知识信息,“创新”观念关注的是自我表现,其目光投射皆是外在于《诗经》的东西,而忽略了诗歌的内在精神。只有清除了观念上的这些障碍,才有可能走近《诗经》。
就具体阅读方法而言,前人有不少值得我们继承、学习的成功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孔子所提出的“思无邪”的读《诗》方法,即要从正面理解诗意,不能想歪了,想邪了。《诗经》是中华文明大厦的支柱之一,她与大厦的存在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她歪了,那就意味着大厦倾颓。
其次是缩短与《诗经》的时间距离。也就是说,在观念中,不要把她当作古诗,要看作就是自己或身边人作的。即如朱熹所说:“读《诗》且只将做今人做底诗看。”“读《诗》正在于吟咏讽诵,观其委曲折旋之意,如吾自作此诗,自然足以感发善心。”“千古人情不相违”,纵然《诗经》是数千年前旧物,事态万殊,而人的情感反映则与今人无别。在略检注解,疏通大意的基础上,把她的意思品读出来,而后与自己及身边、眼前的人、事、物联系起来,其中的道理、情感自然会汩汩流出,使自己进入情景之中,去体会其心灵的脉动。在这种情景下,你可能会把外在的什么赋比兴之类,统统淡化,而感受的是她的精神力量。
▲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图/网络视频截图
曾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男教师又到学校保卫处任职了?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6月3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文件,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学校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
对此,该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该工作人员表示,“保卫处是把他借过去”,“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给犯错之人重新生活的机会,体现了安徽师大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单位所拥有的温情底色,这本身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留“一口饭吃”,也得讲规矩,尤其是涉及已经被官方定性为“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的人,更不宜以“留一口饭吃”为由,将其安排在自己的校园。毕竟,学校并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否吸取教训而痛改前非了。
学校的回应应该是考虑到该事件的后续影响,所以才说“该教师的工作安排是经过了相关报告程序”。但程序合规之外,还得考虑这一安排的合理性。毕竟,保卫处虽不是直接的教学岗位,但同样是校园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其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将有猥亵学生前科的人员安排在保卫处,即便只是从事文字工作,也难免会引发学生和家长的担忧。这种担忧并非无端猜测,而是基于对学生安全和心理感受的合理关切。
校园本应是最安全、最纯净的地方,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安全保障,包括心理上的安全感。让一个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在同一个校园内工作,无疑会让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产生不安感,这与校园安全保障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师德师风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也值得商榷。在教育领域,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对于师德严重失范者,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教育事业的尊重。对有严重猥亵行为的教师,仅仅给予开除党籍、降职的处分,且后续还安排在校园内工作,会让人怀疑学校对师德问题的处理不够严肃,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这样的安排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职业禁止”法律精神。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虽然该“男教师”并未受到刑法的惩处,但是,对于学校而言,这种犯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之人,也应该受该法律精神的制约。毕竟,该条款还有一个自由裁量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安徽师大的做法可能并未充分考虑职业禁止的内涵。
实际上,作为教书育人的特殊场所,学校在强调“给他留一口饭吃”时,也不能忽视自己肩负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有严重过错的人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给予帮助,但不宜以校园安全和教育环境隐患为代价。
总之,安徽师大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关切,以更恰当的方式处理此事,让相关安排更能服众,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和谐,捍卫教育的尊严与公正。
撰稿 / 聂书江(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编辑 / 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