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揭秘!航空特情处置现场,机长临危不乱操作全过程,狐大医 | 更年期月经紊乱别大意!可能是子宫内膜病变的信号直播电商监管将迈入强监管?官方回应: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晨光初露,红岩寺镇红岩村的周江林已穿梭于自家竹林。凭借祖辈相传的经验,他精准锁定最鲜嫩的竹子,砍下准备制作竹筒饭。在土家族人的眼中,这是成就美味的关键。
作为一次深度探索航空特情处置过程的重要篇章,本次报道聚焦于全球最复杂的空中危机——飞机在紧急情况下如何高效且安全地进行救援。此次专程采访的对象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机长,在机长职业生涯中曾多次参与和应对各类严重的航空意外事件,特别是在关键时刻展现其卓越的操作能力和冷静应变能力。
在飞机即将遭遇严重威胁时,这位机长迅速评估了当前的情况,与地面指挥中心进行了紧密沟通,并启动了飞机的应急降落程序。他深知,在这种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可能直接影响到乘客的生命安全。他在驾驶舱内沉着应对,将注意力集中在每一步操作上。
机长果断打开副驾驶的窗户,利用高速气流将乘客吸入机内,使他们能够在紧急状态下保持清醒状态。然后,他调整飞机姿态,以减轻阻力,缩短飞机下降时间,尽可能降低落地的风险。接着,他精确控制发动机输出功率和刹车力度,确保飞机减速至安全速度。机长密切监控前方障碍物,为飞机提供最佳飞行路径,避免对其他航班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当飞机距离地面越来越近时,机长再次果断做出决定——决定在特定的航线上等待有利的降速条件,以便实施更为精准的降落措施。他采取了双引擎自动停稳模式,通过精确控制两台发动机的功率平衡,使得飞机能在空中实现稳定并快速降落在预定的跑道上。
整个过程中,机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保持高度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精湛的技术水平。他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引导飞机在恶劣环境下安全降落,挽救了一连串宝贵的生命财产。这次深入探讨的独家揭秘,不仅向公众展示了机长的杰出功绩和专业素养,同时也揭示了航空特情处置过程中的关键要素——临危不乱的决策制定、精确高效的操作执行以及坚定的人道主义精神。未来,我们期待更多关于此类突发情况的深入报道和研究,以期提升人们对航空安全的认识和保障机制的完善。
出品 | 搜狐健康
作者 | 顺义妇儿医院妇科 石佳琦
编辑 | 刘家碧
45岁的张女士(化名)近半年发现自己月经周期不规律,有时一个月来两次,有时两三个月才来一次,且每次经期持续10天以上,出血量明显增多,常需每小时更换一次卫生巾,还伴有大量血块。起初她并未重视,认为“更年期月经乱是正常的”。直到最近一次月经持续近20天仍未停止,伴随头晕、乏力、心悸甚至无法下床活动,她才在家人的催促下就医。
经检查发现,血红蛋白(Hb)仅55克/升,而正常成年女性应为110—150克/升。张女士已经属于重度贫血,随时可能因缺氧导致器官功能衰竭。顺义妇儿医院立即为她安排了止血、输血治疗,并在纠正贫血且病情稳定后安排了宫腔镜检查。术中发现子宫内膜异常增厚伴多发息肉,进行了宫腔镜下息肉切除术。术后病理排除了恶性病变,张女士的贫血逐渐纠正,月经周期也恢复正常。
有很多更年期的女性和张女士一样,都认为这个年龄阶段月经乱是正常的。顺义妇儿医院妇科石佳琦强调,异常子宫出血绝非小事,尤其对围绝经期女性而言,长期忽视子宫异常出血可导致贫血,还可能延误子宫内膜病变的诊疗。
什么是异常子宫出血?
异常子宫出血(AUB)是指与正常月经周期、频率、规律性、经期长度或出血量不符的子宫出血,是妇科最常见的症状之一。根据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的分类标准,异常子宫出血可分为两大类:
1、结构性病因
存在子宫腔或子宫肌层的器质性病变,如:子宫内膜息肉、子宫腺肌病、子宫肌瘤(尤其是黏膜下肌瘤)、子宫内膜癌或癌前病变。
2、非结构性病因
无明确器质性病变,主要由内分泌或凝血功能异常导致,如:排卵功能障碍(如多囊卵巢综合征、围绝经期无排卵)、凝血功能异常(如血小板减少症)、医源性因素(如避孕药使用不当)。
围绝经期女性(40—55岁)是异常子宫出血的高发人群,其中无排卵性出血和子宫内膜病变尤为常见。
围绝经期女性为何易发异常子宫出血?
围绝经期是卵巢功能逐渐衰退至绝经的过渡阶段,此时女性体内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剧烈波动,导致以下问题:
1、无排卵周期增多
卵巢无法规律排卵,缺乏孕激素对抗雌激素,子宫内膜长期受单一雌激素刺激而过度增生,最终发生不规则脱落,引起大出血。
2、子宫内膜病变风险升高
长期无孕激素拮抗的雌激素暴露,可能诱发子宫内膜息肉、不典型增生甚至癌变。
3、凝血功能改变
雌激素波动可能影响血小板聚集和凝血因子活性。
异常子宫出血的警示信号有哪些?
1、月经周期小于21天或大于35天、经期超过7天或出血量超过80毫升(浸透卫生巾每小时1片以上)。
2、两次月经之间出血或性交后出血。
3、伴随贫血症状(头晕、乏力、心悸)。
忽视异常子宫出血的后果有多严重?
临床数据显示,约30%的围绝经期女性因异常子宫出血就诊,其中约5%—10%合并中重度贫血,甚至部分患者首诊时已出现失血性休克。长期忽视异常子宫出血可能导致:
1、贫血相关损害
血红蛋白低于70克/升时,心脏需加倍工作代偿,可能诱发心力衰竭。脑部缺氧可导致认知功能下降、晕厥;免疫功能受损,感染风险升高。
2、延误恶性疾病诊断
子宫内膜癌的早期症状常表现为不规则出血,忽视可能延误诊断。
3、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长期出血导致活动受限、焦虑抑郁。
如何诊断异常子宫出血?
1、病史采集
记录月经日记(包括出血时间、量、伴随症状)。
2、体格检查
排除外阴、阴道、宫颈出血,评估贫血程度。
3、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评估贫血和感染)、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性激素六项(判断排卵状态)。
4、影像学检查
经阴道超声:评估子宫内膜厚度、有无息肉或肌瘤
宫腔镜检查:可直视宫腔并取活检
5、病理检查
诊断或排除子宫内膜癌前病变及癌变。
需要强调的是,围绝经期女性若超声显示子宫内膜厚度超过5毫米,需行病理检查;宫腔镜不仅能明确诊断,还可同步治疗(如切除息肉)。
异常子宫出血的治疗策略是什么?
1、急性大出血的紧急处理
当血红蛋白低于70克/升或出现休克症状时,需立即:
(1)输血纠正贫血。
(2)使用药物止血,如高效雌激素(如炔诺酮)、氨甲环酸(抗纤溶药物)。
(3)必要时行诊刮术快速止血并获取病理标本。
2、长期治疗方案
需根据病因制定个体化方案。
(1)结构性病变
子宫内膜息肉:宫腔镜下切除术。
黏膜下肌瘤:宫腔镜或腹腔镜手术。
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大剂量孕激素治疗或子宫切除术。
(2)无排卵性出血
使用周期性孕激素治疗(如地屈孕酮)或左炔诺孕酮宫内缓释系统(曼月乐环)。
(3)凝血功能障碍
针对原发病治疗,如补充铁剂、血小板输注。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已完成生育且药物治疗无效者,可考虑子宫内膜消融术或子宫切除术。
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血栓高风险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激素治疗。
如何预防子宫异常出血?
1、月经监测
记录月经周期、经量变化,使用月经失血图(Pictorial Blood Loss Assessment Chart)量化出血量。
2、定期体检
每年妇科超声检查,高危人群(肥胖、糖尿病、乳腺癌术后)建议增加检查频率。
3、营养支持
多摄入富含铁的食物(红肉、动物肝脏、菠菜)
维生素C促进铁吸收,避免浓茶影响铁剂吸收
4、生活方式调整
避免过度劳累和剧烈运动;
避免熬夜,避免吸烟、饮酒,规律的作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很重要;
心理疏导缓解围绝经期焦虑。
关于异常子宫出血的常见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更年期月经乱不用治
错!围绝经期是子宫内膜癌的高发期,任何异常出血都需彻底检查。
误区二:贫血多吃红枣就行
红枣含铁量低(2.3毫克/100克),纠正重度贫血需药物补铁(如琥珀酸亚铁)甚至输血。
误区三:宫腔镜手术会损伤子宫
现代宫腔镜技术创伤小、恢复快,是诊断和治疗异常子宫出血的首选方式。
围绝经期女性如何做好健康管理?
1、建立“月经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异常。
2、建立规律的作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每年至少一次妇科检查+超声。
4、出现非经期出血、经期超过7天或出血量骤增或血红蛋白低于90克/升,需立即就医。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