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认知:义姐竟非好母亲?揭露她背后的罪恶面纱及与不良教育的深沉渊源,原创 中行系险企,逆水行舟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抽查8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17.5%不合格新京报讯 据平安硚口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5月18日21时37分,辖区崇仁路某餐馆门口发生一起因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案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医救治,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1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另2人无生命危险。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令我们深感困惑的现象——有些看似道德高尚的人,却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好母亲。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一个名叫义姐的人物,以其真实的身份和罪恶面纱颠覆了人们对她的认知。
义姐的名字叫做陈素琴,她是当地的一位农民,因家庭贫困而被迫辍学。她并没有因为生活困难就放弃对孩子的教育。相反,她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孩子的学习上,尽力让孩子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在她的教导下,义姐的孩子不仅学习成绩优秀,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成为了当地的佼佼者。
就在义姐尽心尽力为孩子提供教育资源的她自己的家庭情况也十分困苦。丈夫因病早逝,留下两个年幼的女儿和家里的债务问题。尽管如此,义姐从未放弃对孩子们的关爱,她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独自承担起照顾孩子的重担,并通过种植蔬菜、养殖牛羊等方式,为家庭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就是这样一位尽职尽责的好母亲,她的行为并未得到外界的完全认可。有人质疑义姐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公德,是否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孩子的权益。他们指出,义姐在家庭教育中的过度投入可能会导致孩子过于依赖于母亲,忽视了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这无疑是对孩子未来成长的巨大阻碍。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人认为义姐的做法是在掩盖她的犯罪事实。他们在调查义姐的家庭背景和教育经历后发现,义姐曾经参与过一次非法贩毒活动,贩卖毒品给当地的小孩。虽然义姐在被捕后承认了这一事实,但她仍然坚称自己是出于无奈的选择,是为了帮女儿筹集学费和生活费。这样的辩解显然无法平息公众对义姐的质疑。
究竟是义姐的行为破坏了她作为母亲的形象,还是她在道德伦理上的双重困境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挖掘义姐的背后故事和其与不良教育的关系。
从义姐的家庭背景来看,她所面临的经济困境以及由此产生的家庭矛盾,可能使得她选择参与到非法活动中以换取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这样的情况下,义姐可能会因为自身的情感需求,把关注点集中在孩子的学业上,忽略了自己的个人行为和道德规范。这种情况下,她实际上已经陷入了自我放纵和逃避现实的困境。
义姐的教育方式虽然独特且富有成效,但她并没有意识到过度关注孩子的教育过程可能导致孩子失去独立思考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长期的过度呵护和干涉,可能使孩子逐渐形成被动接受而非主动探索的学习态度和生活方式,这无疑是一种消极的教育方式,不利于他们的未来发展。
义姐虽然是一位充满爱心和才华的母亲,但在面对社会问题时,她的行为并不尽如人意。她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和经济困境,反而在自我放纵和逃避现实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她的教育方式虽然有效,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可能误导了孩子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和反思义姐的身份和其背后的故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评价她的行为,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青少年教育的引导和支持,让他们能够在健康、积极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中行系险企犹如逆水行舟。一方面,中银保险的罚单一张接一张;另一方面,集团旗下掀起金融反腐潮,包括中银保险、中银集团保险及中银三星人寿在内的多家原董事长相继被查。
与此同时,旗下的两家内地险企亦难独善其身。尤其视为后起之秀的中银三星人寿,虽背靠银行资源,却始终未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反而在众多银行系人身险公司中被远远甩在身后。
三家中行系险企原董事长被查
5月23日,中银保险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功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进一步了解,周功华出生于1962年5月,是一位典型的“学院派”银行老将,且在中国银行体系内工作长达28年。1995年7月,他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随后加入中国银行,正式开启其在中行体系内的职业生涯。
在1995年至2000年初的五年间,周功华主要在中国银行总行的信贷管理部门工作,历任信贷二部干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处副处长等职。此后,他转入资产保全部,先后担任保全一处处长、规划管理处处长等职务。期间,他还曾挂职四川省宜宾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6月9日消息,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8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测,有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7.5%,检测项目涉及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附件抗拉强力、邻苯二甲酸酯、防紫外线性能等43个项目。
本文图均为 “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图
此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绳带要求、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耐光色牢度、绒子含量、绒丝+羽丝含量、含绒量、防水性能、吸湿排汗性、单向传递指数等,其中绳带要求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结果显示,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不合格的有2批次。如上海臻合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七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宁波爱棵米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儿童工装长裤(型号规格:130/56,款号:GAF3020921E),绳带的自由端使用立体装饰物(标准要求绳带自由末端不允许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绳带要求、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不合格,婴幼儿或儿童穿着时容易被夹住或勾住,存在安全隐患。
纤维含量不合格的有2批次。如杭州载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杭州载艺文创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马面裙(型号规格:120cm(120/53),款号:Y0843613),企业标称腰节/袋布纤维含量为聚酯纤维100%(实测为聚酯纤维71.6%、锦纶28.4%),企业明示与实测不符。纤维含量涉及纺织品是否货真价实,漏标或错标纤维含量,容易误导消费。
羽绒服绒子含量、绒丝+羽丝含量、含绒量极限偏差不合格的有3批次。如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儿童羽绒服(型号规格:110/56,款号1209124),绒子含量偏差实测为-6.2%(标准值应≥-5.0%)、绒丝+羽丝含量实测为15.5%(标准值应≤10.0%),与标准要求不符。如合肥逸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零到七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羽绒服(型号规格:120/60,款号ABAH1DJ28K),含绒量极限偏差实测为-13.0%(标准值应≥-3.0%),绒子含量实测为69.3%(标准值应≥81.0%),与标准要求不符。该项目不合格,影响羽绒服保温保暖效果。
功能性项目方面,吸湿排汗性不合格的有1批次;单向传递指数不合格的有1批次;防水性能不合格的有2批次。如上海象城珀里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珀里(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三防运动外套(型号规格:160,款号:242SW622),防水性能实测为3.4kPa(标准值应≥20kPa);洗前单向传递指数实测1级(标准值应≥3级)、洗后单向传递指数实测1级(标准值应≥3级),与标准要求不符。防水性能、单向传递指数不合格,服装不具有企业标称的防水、吸湿排汗功能。
耐光色牢度不合格的有1批次。虎动虎(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慕迪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针织无袖T恤(型号规格150/72,款号52211105),耐光色牢度实测值为2-3级(标准值应为≥3级),与标准要求不符。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服装在日光照射下保持原来色泽的能力下降,导致服装褪色,影响服装外观。
产品使用说明不合格的有1批次。上海恒所禄商贸有限公司南京西路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恒所禄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背带长裤(检样规格:90/52,款号:7524AW),使用说明未标明“婴幼儿用品”和“不可干洗”,维护图形符号标注不规范,与标准要求不符。该项目不合格,消费者不能直观了解产品性能并正确使用,容易误导消费者。
根据抽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