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一二三产区差异解析:产地标识与品质鉴别指南刺激社会反思的真相,能否预见未来的变化?,着眼未来的变革,难道你不想抓住机遇?
《九七一二三产区差异解析:产地标识与品质鉴别指南》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产自不同产区的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地标识作为区分、识别和确保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行业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详细探讨九七一二三产区,包括其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壤类型、作物种类、生产技术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主要特征,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产地标识的构建与品质鉴别指南。
九七一二三产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如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这些区域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适合各种农作物的生长。产区地形多样,既有丘陵起伏、湖泊密布的江南水乡,也有高山峻岭、亚热带丛林的沿海平原,形成了鲜明的地域特色。
产区内的土壤类型丰富多样,有的以红壤为主,富含有机质,土壤肥沃;有的以黄土为主,质地疏松,利于作物吸收养分;还有一部分产区拥有独特的红壤和紫色土,这两种土壤类型各具优势,适宜多种蔬菜和水果种植。
产区内作物种类繁多,其中以水稻、小麦、油菜、茶叶、大豆、棉花等为主,其中水稻是全球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而茶叶、大豆则是深受国内外消费者喜爱的特色农产品。产区还有花生、葡萄、苹果、香蕉、柑橘等多种经济作物,各类作物的产量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农产品市场的供需关系。
在生产技术方面,产区注重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通过实施精细种植、精准灌溉、合理施肥等措施,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也重视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采用绿色种植技术和环保材料,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资源利用方面,产区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和土地改良技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转变。产区还积极引进先进的现代化设施设备,提升农产品的加工和包装水平,满足市场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
总之,九七一二三产区以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壤类型、作物种类、生产技术和资源利用特点,形成了一种独特且多元化的农业生产和消费模式。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行业秩序,产区应进一步完善产地标识体系,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为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农产品市场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