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宽广胸膛,轻抚触碰我心扉——揭秘女性魅力与神秘丰盈的胸肌魅力,直播电商监管将迈入强监管?官方回应: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国台办:决不允许“台独”顽固分子关联企业在大陆谋利曹强:信仰之光,照亮强军征程;时代之潮,激荡强军力量。初入军营,高强度训练与严格的纪律让我倍感压力,但凭借不服输的劲头,我咬牙坚持将每个动作、每项技能练到极致。当我在新训考核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后,内心满是自豪,更让我明白:只要全力以赴,大学生也能在军营绽放光芒!
标题:女性的魅力与神秘丰盈的胸肌魅力
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在古代的诗词歌赋中,还是在现代社会的媒体焦点下,女性的魅力总是以其独特的方式展现着她的丰盈和神秘。而其中,女性的魅力与神秘丰盈的胸肌魅力,更是深受人们的关注和向往。
从身体构造的角度来看,女性的胸部是其美丽和力量的源泉。女性的胸部通常比男性稍小一些,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们没有丰满的肌肉或力量感。相反,拥有丰满坚实的胸肌,既可以展现出女性特有的曲线美,又可以让人看到她们内在的力量和坚韧。通过科学的锻炼方法,如推举、哑铃卧推等,女性可以通过增强胸肌的力量和紧致度,提升胸部的美感和力量感。
女性的胸部之美在于它所蕴含的丰富情感和内涵。丰满的胸肌能给女性带来自信和自豪感,使她在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时,有足够的勇气去应对和克服。这种自信和自尊心,正是女性魅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的胸肌还可以展示出女性的独特性格和魅力,比如有坚定意志、勇敢果敢、独立自主等特质。
女性的胸肌魅力还源于其对美的理解和欣赏。在许多文化中,胸部被认为是女性身体中最性感的部分之一,被赋予了浪漫、激情、美丽等象征意义。当一个女性拥有丰满的胸肌时,她的整个形象都会因为这一特性而变得更加动人和吸引人。这种理解和欣赏,不仅体现在个人的审美观上,也表现在社会的普遍认知和尊重上。
女性的胸肌魅力并非仅限于外在的形态,更是一种内心的丰盈和精神的内涵。正如《红楼梦》中贾宝玉所说,“世间万物,皆有千般妙处,唯独此胸肌不可貌相”。女性的胸肌不仅仅是一种身体上的吸引力,更是一种内心深处的情感共鸣,一种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和热爱。在面对人生的各种挑战和困难时,丰满的胸肌可以帮助女性保持内心的平静和强大,从而更好地应对生活的压力和挑战。
女性的魅力与神秘丰盈的胸肌魅力,既包含了其外在的形态美,也包含着其内在的精神美和情感美。这个特点使得女性在不同的场合和角色中都能展现出独特的魅力,成为人们眼中最美丽的风景线。在欣赏和赞美女性魅力的我们也应该珍视和传承这份独特的魅力,让女性真正拥有一种属于自己的魅力,并以此激发我们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美好的追求。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
据央视新闻消息,6月11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有记者问:国台办日前宣布对“台独”顽固分子沈伯洋关联企业予以惩戒。沈伯洋称,家里是贸易商,自从被列为“台独”顽固分子后,生意就少了一半;这种惩处最终牺牲的是大陆自己的生产利益。对此有何评论?
发言人朱凤莲表示,对于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企业,我们决不容忍、决不姑息,必须依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沈伯洋之父沈土城担任负责人的兆亿有限公司,与大陆某些企业存在贸易往来与业务合作,从中谋取经济利益。我们决定对兆亿有限公司依法实施惩戒,禁止其与大陆组织、企业、个人进行任何交易、合作,并将对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展现了我们决不允许“台独”顽固分子关联企业在大陆谋利的严正立场,也以事实表明,搞“台独”害人害己,绝不可能逍遥法外。
(总台央视记者 赵超逸 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