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享下边塞趣味,坐公交车游览公园——下边塞玩具新玩法!

网感编者 发布时间:2025-06-13 19:02:12
摘要: 巧享下边塞趣味,坐公交车游览公园——下边塞玩具新玩法!,科技小微融资突围 杭州银行打造专属金融服务生态全国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6月10日,OPPO正式宣布旗下人工智能助手“小布助手”月活用户数突破1.5亿。自今年3月全面接入 DeepSeek-R1满血版以来,小布助手不仅实现行业首家支持联网深度识图功能,活跃用户数也显著攀升,成为全球接入DeepSeek设备量最大的手机智能助理。目前,OPPO全线产品、超过50款机型均支持搭载了DeepSeek的小布助手。

巧享下边塞趣味,坐公交车游览公园——下边塞玩具新玩法!,科技小微融资突围 杭州银行打造专属金融服务生态全国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1717年,发生了一件大事,准噶尔大汗策旺阿拉布坦派遣堂兄大策凌敦多布率军六千,千里奔袭拉萨,杀掉拉藏汗,灭亡和硕特汗国,洗劫宗教圣地拉萨,还抢掠布达拉宫,并囚禁了达赖。

以下是一篇以“巧享下边塞趣味,坐公交车游览公园——下边塞玩具新玩法!”为主题的文章,旨在介绍一种新颖的下边塞玩具玩法——乘坐公交车游览公园。这种新型玩法不仅有趣味性,而且对提升孩子们的户外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下边塞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浓厚的文化底蕴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探索天地。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家长们常常因工作或家庭事务而无暇带孩子去远足、探险,于是,将公园作为孩子们接触大自然、增长知识的重要场所,成为了许多家长的心头好。如何让孩子们在享受公园美景的又能有效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挑战。

在这个问题上,一款名为“下边塞公交车游览公园”(以下简称“公交车游玩公园”)的新玩具应运而生。这款玩具巧妙地融合了下边塞玩具与公交车游览公园的理念,既满足了孩子们对于冒险玩耍的需求,又通过公交车游览公园的方式,实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

“公交车游玩公园”的设计灵感来源于公交车本身。公交车承载着城市的脉络,每一站都充满了独特的风景和人文气息。公园则以其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娱乐设施吸引了无数游客,两者形成鲜明对比,为孩子们提供了展示自我、锻炼身体和开阔视野的机会。在公交车上,孩子们可以沿着公交车路线进行自由探索,途中欣赏沿途的美丽景色,如绿树成荫的街道、清澈见底的小溪、雄伟壮观的山脉等。每到一站,孩子们不仅可以近距离观察周围的环境,还可以通过阅读车厢内的地图或者借助公交站牌上的文字信息,了解公园的历史背景和特色景点。

“公交车游玩公园”鼓励孩子们通过团队合作来共同完成游戏任务。例如,孩子们可以通过公交车地图标记出公园中每个景点的位置,并规划一个合理的游览路线。在游戏中,孩子们需要互相帮助、分工合作,共同解决问题,提高他们的团队协作能力。公交车上的工作人员也会定期组织各种互动活动,如亲子互动、知识竞赛等,让孩子们在欢笑中学习、在游戏中成长。

“公交车游玩公园”通过公交车游览公园的方式,激发孩子们对下边塞的兴趣和热爱。他们可以通过亲身经历和亲身体验,深入理解并体验下边塞的独特魅力,从而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保护环境、热爱家乡的重要性。公交车游览公园也能够培养孩子们的环保意识,引导他们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参与到生态保护活动中来,为建设美丽的下边塞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交车游玩公园”是一种创新的下边塞玩具玩法,它既满足了孩子们在交通工具上亲近自然、获取知识的需求,又通过公交车游览公园的方式,提升了孩子们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这一新的旅游方式,无疑将成为下一届下边塞节日活动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更多的人领略到下边塞的魅力,同时也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健康、快乐、富有教育意义的课外活动选择。

潮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杭萱

杭州某智能家具公司,是扎根杭州近十年的小微企业,在全铝家居行业市场具有领先优势。企业本身有智能化创新,扩大产能,抢占市场的需求,但受限于收款周期长、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

杭州银行南阳小微综合支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加大对智能制造领域小微主体的信贷倾斜,及时为该企业提供一笔云小贷100万的资金支持,助力其新增生产线,扩大产能。

这笔业务的落地是杭州银行服务科创企业、践行普惠金融的真实写照。杭州银行聚焦实体制造业及专精特新企业,深化行业客群、园区客群走访,持续深耕产业场景,创新服务模式,依托多元化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园区+产业+金融”融合创新

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

湖州国千东源智能产业园,以“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及创业产业化”为主题,重点聚焦“3D打印、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等核心产业。

该园区内许多初创期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难题,亟需资金支持,但其轻资产运营模式与传统抵押融资难以匹配。

一直以来,杭州银行湖州分行重点聚焦当地产业园区,持续与该园区走访对接,了解到园区内部分企业融资需求后主动响应,积极寻求解决方法,最终为其中6家科技型企业量身打造“抵押+信用”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成功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助力“智造”产业跑出加速度。

杭州银行湖州分行走访园区企业

面对科技型企业“重技术研发、轻固定资产”的共性特征,湖州分行组建专业团队点对点服务,深入调研厂房产权集中办理场景下的企业需求,以“金融创新”破题,推出“抵押+优企贷”组合产品。分行结合行内最新的“伙伴客户”优惠政策,以房产抵押作为基础,结合企业的科技属性配置相应信用额度,让厂房的“硬资产”与技术的“软实力”共同转化为企业发展新动能,既盘活了企业固定资产,又为其解决了流动性资金难题,同时为企业每年节省融资成本约5万元。

金融活水润泽民企

杭银速度推动“火热”生产

AA公司为一家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主营业务为无人机反制相关产品研发制造,企业每年投入大量科研经费用于技术研发。经过十余年发展,该企业已成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多项产品获批军用品批量生产。

今年以来,该企业订单火热,急需资金用于采购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但科创企业一般为轻资产运营,缺少抵质押资产,融资遇到阻碍。

杭州银行嘉兴分行在得知企业需求后,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开展优企贷业务流程,上门走访调查,整理调查报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用纯信用无担保的方式授信。

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案赔偿款已全额支付。

6月12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生效。日前,两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

该案系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2021年6月15日,金某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某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金某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某、罗某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盘后,金某泰公告称,袁某、罗某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同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袁某、罗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21日,深交所作出《关于对袁某、罗某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原告刘某某、郑某某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某泰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金某泰、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今年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该案,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万元。

彼时,原告郑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博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是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的首次司法适用,“此次司法层面的破冰,激活该条款,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推动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案中,两名董监高公开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按照上市公司当时的股价计算,可增持1500多万股,如果完成增持承诺,将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大股东,从而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然而,在为期一年的增持承诺期内,两名被告增持金额为零。

原告刘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联钦彼时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名公司高管公开作出金额巨大的增持承诺,作为投资者有理由相信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巨大影响,投资者也是基于这样的预期进行了投资,但最终一股都未增持,“公开承诺前后反差太大,导致原告损失巨大,我们认为被告的公开增持承诺已构成虚假陈述,要求其承担投资差额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袁某、罗某辩称,其已经根据规定及时将增持意愿、资金筹措情况及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延期等情况书面告知金某泰,因客观上履行能力不足,无法再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主观上“忽悠式增持”的故意或过失,对此,公司也及时发布了公告。股价下跌主要是由于市场整体及企业自身经营等其他情况导致,并非两被告不履行增持承诺导致。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袁某、罗某在首次作出增持承诺时并无资金准备,在后续延期过程中亦未积极筹措资金,且在面对交易所质询时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故难以认定其有增持的真实意愿。从增持主体、承诺增持金额、市场影响力等角度看,袁某、罗某公开增持承诺信息的披露,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预期产生严重误导,其所主张的未能履行增持承诺的抗辩理由明显不合理,故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同时,公开承诺人袁某、罗某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而非金某泰。从信息披露的全过程看,金某泰尽到了基本的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金某泰明知或应知袁某、罗某存在虚假陈述,故不应承担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袁某、罗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对于其他投资者涉诉案件,两被告表示愿意在损失核定后,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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