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阳与外国友人共享异域风情:沉浸式视频体验探索不同文化碰撞的火花逐步上升的趋势,难道我们不应提前把握?,不容忽视的时刻,未来的命运在此刻改变吗?
中国有句古语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道出了古人对旅行和文化交流的深刻理解。而在当今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成为人们分享生活、交流经验的重要平台。其中,"易阳与外国友人共享异域风情:沉浸式视频体验探索不同文化碰撞的火花"这一主题,通过一种新颖且富有创意的方式,将中国的异域风情带入了全球视野,让人们有机会跨越地域和文化的壁垒,深入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风土人情。
《易阳与外国友人共享异域风情:沉浸式视频体验探索不同文化碰撞的火花》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各种文化和生活方式相互交织,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世界文化景观。而作为中国人,我们拥有独特的历史、传统和艺术,这些都值得我们去传播和展示给全世界的人们。其中,一部名为"易阳与外国友人共享异域风情:沉浸式视频体验探索不同文化碰撞的火花"的影片,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创新的叙事方式,为海外观众提供了全新的、深度体验中国异域风情的机会。
该影片以易阳的视角,讲述了他在中国的一次难忘经历——与一群来自世界各地的友人一同参加一场融合了中国传统艺术和现代科技元素的线上分享会。他们在镜头前身临其境地展示了中国的传统舞蹈、书法、戏剧等元素,让外国友人仿佛置身于中国的大街小巷,领略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他们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将这些精彩的表演和介绍传回了各自的生活国度,使得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能够实时感受到中国的文化和风情。
观看这部影片的过程中,外国友人纷纷表示深受震撼和感动,他们对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对于那些喜欢传统文化艺术的人来说,这场视听盛宴无疑是极具吸引力的;而对于热爱生活的年轻人来说,它则是一次了解和学习中国生活方式的绝佳机会。在这场沉浸式的视频体验中,他们不仅看到了中国的传统技艺,还亲身体验了中国的现代生活和社交方式,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包容性和开放性。
当然,尽管这部影片成功地实现了跨文化传播的目标,但在推广中国文化时仍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我们需要保持客观的态度,尊重他人的文化和习惯,避免过度解读或夸大其词。我们需要注重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尽可能真实地呈现中国各地的不同风貌和特点,避免出现文化断层或误导性的信息。我们需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和技术来提升影片的质量和影响力,使其更能吸引全球观众的关注和参与。
"易阳与外国友人共享异域风情:沉浸式视频体验探索不同文化碰撞的火花"这一影片以其新颖的叙事方式和丰富的视听内容,成功地向全球观众展示了中国异域风情的魅力,让世界人民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欣赏到中国文化。在全球化浪潮下,我们也需要意识到在推动文化交流的必须注意保护和发展本土文化,使之能够在新的语境中继续发光发热,为构建和谐美好的国际关系做出贡献。这是中国对于自身文化发展和全球文化交流的重要使命,也是我们每一位中国公民的责任和担当。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