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马飞驰于田野之中:禾禾骑乘的草原奇遇记,重庆九龙坡火灾系人为纵火造成伤亡?多方辟谣:无人伤亡原创 “试吃7个榴莲”后续,老板放出聊天记录,网友:品性沾了榴莲味5月20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上诉。律师表示,若性侵行为发生在被害人年满14周岁后,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在案事实和证据,判处被告人三年半有期徒刑在量刑幅度内,原则上是适当的。
标题:骏马飞驰草原奇遇记
在广袤无垠的草原上,一幅生机勃勃的画面展现在眼前——骏马疾驰在田野中,身后留下一串串蹄声和草香。这是一幅典型的禾禾骑乘的草原景色,充满了野性的活力与盎然的生机。
在这片绿色的海洋中,骏马奔腾如电,像是被大自然赋予了力量,每一步都仿佛在展示着生命的勇猛和速度。它们那矫健的步伐、高昂的眼神和嘶鸣的喉咙,共同构成了一首震撼人心的草原交响乐。它们的奔跑声穿越草地,引来了小鹿的欢叫和松鼠的穿梭,整个草原都被这种原始而美丽的生物群体交织在一起。
禾禾骑乘是一种独特的草原体验,既充满挑战又富有乐趣。骏马以其卓越的耐力和敏捷的速度,带领骑者在广阔的草原上畅游,仿佛在与自然进行一场无声的对话。沿途的风景更是令人惊叹不已,从翠绿的森林到金色的麦田,再到蔚蓝的湖泊,每一处都有着独特的生命气息和美丽景观。
骏马飞驰并非只是简单的欣赏,骑者的每一次跃起和落地,都在向世界展示着人类的力量和智慧。他们在草原上跳跃,在风中翻滚,在阳光下奔跑,展现出勇敢、坚韧和无畏的精神风貌,让观众感受到自由翱翔的快感和征服自然的成就感。
“骏马飞驰于田野之中:禾禾骑乘的草原奇遇记”是一幅生动描绘草原生态画卷,它以细腻的笔触和丰富的情感,展现了大自然的壮丽和人类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自然的敬畏之情油然而生。
6月12日,一份《警情通报》在网上流传,通报称,6月11日下午4时许,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露天摩托车停放点起火。经警方调查,系人为纵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7人轻伤。
澎湃新闻经多方核实,上述消息系虚假信息。
12日上午,九龙坡区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局没有发布该起火情的通报,具体情况以官方账号发布的通报为准,勿信谣。
渝州路街道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此起火情昨日消防部门已作出通报,未收到人员伤亡报告。
九龙坡区消防部门表示,此起火情以九龙坡区消防救援局发布的通报为准。
11日,九龙坡区消防救援局曾发布通报,消防部门接警时间为当日13时12分。网传的《警情通报》起火时间明显有误。
榴莲有特殊气味,但很多人喜欢吃。
网上有不少晒榴莲的人,一个榴莲3位数,似乎也成了身份的象征。
只是有时候,晒不好的话,很容易引来反作用。
山东一个女子,买了一个榴莲回家后,吃了感觉不满意,就提出要换。
在店里一连试吃7个,还是不满,提出要退钱,网友笑了,称只怕是品性沾了榴莲味。
到底怎么回事呢?
01
女子喜欢吃榴莲。
在一个水果店看到榴莲很多,就走不动路了。
经过精心挑选,她买了一个榴莲,花了120块。
回家后,她就打开榴莲,直接吃了两块,吃完却觉得不满意,就在群里吐槽,说榴莲熟大了,味道发苦。
店家看到了,很快就联系了她,表示不满意有售后,可以重新给一些榴莲肉。
第二天,女子来到店里,把剩余的榴莲肉也带了过去。
店员看少了两块,得知女子吃了后,也没说什么,表示女子可以自己挑选,觉得哪个榴莲肉满意都行。
女子看了剥好的榴莲肉,都不满意,称提前剥好的肉,都是冷冻的,不新鲜。
店员又说,店里有新鲜的榴莲,女子可以挑选一个。
女子在货架上挑了一会,要了一个大榴莲,让店员当场打开。
打开后,女子品尝了一块,觉得味道还是不满意。
店员态度很好,让女子可以继续挑选。
就这样,女子一连挑选了7个榴莲,都试吃了一下,在打开的榴莲肉上用手戳一下,然后捏一块吃。
02
明眼人都知道,被试吃过的榴莲,就不能卖了。
一个榴莲按100块,7个也有700块,就算老板再大方,也赔不起啊。
店里的老板够大气了,被打开7个榴莲没说什么,但凡女子愿意接受补偿,从中选一个拿走,老板也就算了。
让人没想到的是,女子试吃了7个榴莲,还是不满意。
她提出要退款,这下真把老板气坏了。
老板认为,自己有售后的服务,女子提出味道不对,已经打开7个榴莲,供对方挑选。
可女子一直不满意,那不是自己的服务问题,而是女子存心找茬。
而且女子在网上发帖,也影响到了店里的生意,他晒出聊天记录,称不会退款,到底谁对谁错,就让蜀黍来判断。
在工作人员调解下,店家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答应退80块。
可女子还是不同意,非要退120块的全款,双方闹得很僵。
她还在网上,说店家态度不好,让大家避避坑。
意外的是,评论区的网友一边倒地站店家。
有网友说:“你要觉得榴莲有问题,那直接就去退货,何必要试吃7个,人家也是做生意,你这样做合适吗?”
也有网友说:“有的榴莲本身就有点发苦,你不喜欢,就不要让店家一个个打开,打开了又不要,有点过分了。”
还有网友说:“是不是榴莲吃多了,品性都有榴莲味了,这种人一看就喜欢占便宜,榴莲试吃饱了,就想要退钱了。”
大家说的都有道理,有的人看似理直气壮,其实是优越感作祟。
03
她觉得自己花了钱,就有了主动权。
殊不知,凡事都有度,超过了界限,就暴露了自己的贪婪。
生活中,我也见过类似的人。
有次路过小区门口的超市,看见门口有人在争吵。
原来,一位顾客通过网购的形式,买了这家店的榴莲。
回家后,榴莲吃了一半,觉得味道不好,就提出要退款。
店家见只有一块肉,拿来的都是榴莲皮,就答应退一半的钱,顾客不愿意,称必须全退,要不然就是欺客,在门口嚷嚷。
我看店员都快哭了,说你不喜欢,为啥要吃完啊?
顾客:“我不吃,怎么知道不好吃,家人都试吃一块,就没什么了。”
她理直气壮,却引来路人的指指点点。
是啊,你也是普通人,何苦去为难另一个普通人。
人性有种恶,喜欢在自己能力最大范围内,去为难别人。
一不小心就长了占便宜,也失去了道德的底线。
正如一位网友所说:“榴莲再臭,也比不过品性发馊。”
当一个人把“我花钱了”,当作无限索取的借口时,她失去的不仅是信誉,更是做人的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