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彩虹男——探索神秘Gary宏翔的色彩魅力与人生传奇,高考结束!这位考生最想做的事竟然是带孩子!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物理类450-500分:北京联合大学(旅游管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能源化工);
问题:璀璨彩虹男:探寻神秘Gary宏翔的色彩魅力与人生传奇 《璀璨彩虹男:探索神秘Gary宏翔的色彩魅力与人生传奇》
在浩渺宇宙中,银河系如同一颗璀璨的宝石,镶嵌着无数星辰闪烁。在这个蓝色星球上,有一个名字,闪耀着独特的光芒,他就是 Gary宏翔,一位被誉为"璀璨彩虹男"的探险家,他的故事充满了色彩、冒险和传奇。
Gary宏翔,生于一个普通的家庭,但却有着对未知世界的无限好奇和执着追求。自幼他就展现出惊人的绘画天赋,善于观察生活中的色彩变化,并通过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他的作品总是充满活力和想象力,洋溢着无尽的色彩斑斓和浓厚的生活气息,宛如一道道绚丽的彩虹,照亮了人们的心灵,引发人们对自然和生活的深入思考。
Gary宏翔并非仅仅局限于艺术领域,他的才华还体现在他对色彩的研究和探索上。他痴迷于色彩理论,尤其热爱研究彩虹的色彩学原理和规律。他的研究使他深入了解了彩虹的形成过程,以及它所包含的不同色彩之间的相互关系。他的著作《彩虹之谜》深入剖析了彩虹的色彩构成,揭示了各种颜色如何通过光的折射、反射和散射作用,在天空中形成缤纷夺目的彩色世界。
Gary宏翔的人生充满了色彩与冒险的故事。他曾跟随导师李教授进行了一次跨越大陆的科学考察,深入热带雨林,用相机捕捉了那些色彩鲜艳、瑰丽无比的植物色彩。他还曾在沙漠中挑战极限,用无人机拍摄了沙漠中的日出日落、星空下的月色,展现出了沙漠的独特美感。这些镜头犹如一串串璀璨的彩虹,映照出他勇敢无畏的精神风貌,也激励着更多的人去探索大自然的魅力。
在Gary宏翔的世界里,色彩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享受,更是一种情感的宣泄和精神的寄托。他的作品常常反映出他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敬畏和对人性的理解,展现了人类对色彩的独特理解和感知。他的色彩语言富有感染力,能够引起观众的情感共鸣,引导他们深入思考生活中的色彩意义,从而激发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欲望。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Gary宏翔的影响力逐渐扩大。他的色彩理论和技术被广泛应用于艺术创作、科学研究和环保领域,为人们的审美观念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个人魅力和人格魅力,更是引领了一个新时代的色彩潮流,让人们重新认识到了色彩的力量和价值。
Gary宏翔是一位璀璨的彩虹男,他的色彩魅力和人生传奇,无不彰显出他对色彩的热爱和执着,以及他对探索未知世界的热情和勇气。他的色彩理论和技术,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色彩艺术世界,更引领了我们去欣赏、理解、利用和创新色彩,让色彩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种美丽和力量。他,以璀璨的彩虹,开启了我们对色彩未来的无限想象和探索之旅。让我们一起,像Gary宏翔一样,用色彩点亮我们的生活,用色彩探究我们的内心,用色彩传递我们的梦想,一起创造出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
6月9日晚上6点20分左右,结束高考最后一门生物科目考试的考生们轻松走出考场。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考点门口采访第一个走出来的考生考完了最想做的事,她竟然回答“带孩子啊!”说着她娴熟地抱起了旁边妈妈手里抱着的8个月大的宝宝。
记者采访获悉,这名考生说的带孩子并不是家里的“二宝”,而是比她大9岁的姐姐的孩子。与此同时,她的姐姐也为她准备了一份特别的惊喜,和爱人带着提前准备好的硕大的易拉宝海报和鲜花迎接着她,姐妹俩双向奔赴的爱让人感动。
晚上6点,记者来到苏州第十中学考点看到,尽管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校门口的小巷子里已经围满了手捧鲜花、迎接考生的家长们。其中,一张彩色易拉宝海报格外显眼,海报上写着“把最美的祝福送给你——毕业快乐!铭怡勇敢飞,我们永相随。”该考生的妈妈告诉记者,易拉宝海报是孩子姐姐专门为她设计、制作的。
只见旁边站着的姐姐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花,准备迎接妹妹凯旋。“是想给她一个仪式感吧!毕竟人生也只有(经历)这一次高考。我也想对她说,高考并不是终点,希望她在未来的道路上闪闪发光,可以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