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穗香五十路:高清粤语字幕原声,原汁原味的中山美食文化探索之旅,谷歌 Pixel 10 系列再曝支持 Qi2 无线充电,但需搭配磁吸手机壳全国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小说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的白鹿村为背景,通过白、鹿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纠葛,展现了从清末到新中国成立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变迁。
以下是《中山穗香五十路:高清粤语字幕原声,原汁原味的中山美食文化探索之旅》的文章:
中山,这座充满活力、历史底蕴和美食文化的广东省城市,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无数人前来探寻其丰富的美食文化。在中山穗香五十路,一场高清粤语字幕原声,不仅是一次视听盛宴,更是一次深度的文化探索之旅。
中山穗香五十路位于广州市中心,这条全长50公里的商业步行街,集购物、餐饮、休闲于一体,是广州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之一。这里汇聚了中山当地特色的美食店和餐厅,如穗香五路的全羊火锅、翠华茶餐厅的粤菜、大生坊的糖水、金鼎轩的潮汕小吃等等。
穗香五路是中山的标志性美食街区,这里的招牌菜品——全羊火锅,以其鲜美的肉质和独特的烹饪技巧深受食客喜爱。在用餐过程中,你可以看到工作人员熟练地使用木炭火将整只整羊炙烤至外皮焦黄,内部的羊肉嫩滑多汁,肉质鲜美可口,让人食欲大开。而在粤菜方面,翠华茶餐厅的广式早茶也是不容错过的佳肴。无论是经典的虾饺、云吞面,还是热腾腾的肠粉,都以精致的手工制作,展现了广东人的精细与讲究。大生坊的糖水更是中山的经典特色,用上等蔗糖熬制而成,甜而不腻,清爽解暑,是夏季消暑的理想选择。
在穗香五十路,还有许多其他美食店铺,如金鼎轩的潮汕小吃、百年陈记烧腊、阿婆鸡饭等,每一家都有其独特的风味和故事。而这些美食背后,隐藏的是中山穗香五十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比如,“穗香五路”这个名字,就源自于这一地区盛产的穗香米,这里的米粒饱满、口感软糯,米香浓郁,因此得名“穗香”。而百年陈记烧腊,则是中山老一辈烧腊师傅们传承下来的技艺,选用优质的猪肉作为原料,经过精心腌制和烘烤,口感酥脆、香味四溢,是中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的体现。
除了美食,中山穗香五十路还具有浓厚的文化氛围。这里有许多历史文化遗迹和人文景点,如南越王墓遗址、中山市博物馆、中山公园等,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历史气息和人文景观。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到中山的历史变迁,感受中山人民的生活状态,体验中山的民俗风情。
中山穗香五十路以其高清粤语字幕原声,原汁原味的中山美食文化探索之旅,为游客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和美食体验。无论你是喜欢品尝美食,还是深入探寻历史和人文,中山穗香五十路都是一个不可错过的地方。踏上这趟美食之旅,你会被中山的独特魅力所吸引,感受到中山美食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深深的历史韵味。在每一处美食店铺前驻足,品味那一份原汁原味的中山美食文化,你会发现,每一口都蕴含着中山的魅力,每一步都在讲述着中山的故事。中山,这座城市,不仅是一座美食之城,更是一座美食文化的宝库,等待着你的探索和发现!
IT之家 6 月 13 日消息,科技媒体 Android Headline 昨日(6 月 12 日)发布博文,补充分享了 Pixel 10 系列 Qi2 配件相关的内容。
IT之家昨日援引 Android Authority 媒体报道,谷歌 Pixel 10 系列手机支持 Qi2 无线充电,并将推出 Pixelsnap 配件品牌,通过 Google Store 以及其他零售渠道销售。
Android Headline 媒体从其它独立渠道,确认了上述信息,并补充分享了 Pixel 10 系列手机无线充电的相关内容。首先,Pixel 10 系列的 Qi2 磁吸功能将集成在官方手机壳中,而非直接内置于手机本体。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Galaxy S25 系列和 OnePlus 13 都采用了类似设计,用户需额外购买手机壳以获得磁吸功能。
配件方面,目前曝光的配件包括一款 Qi2 充电器、一款带支架的充电器(Charger with Stand)以及一款环形支架(Ring Stand)。
其中,Qi2 充电器的外观与 Apple 的 MagSafe 充电器颇为相似,而带支架的充电器则类似现有的 Pixel Stand 2,但新增了插入 Qi2 充电器的插槽设计。
谷歌希望通过“Made for Google”计划,与 Belkin、Bellroy、Spigen 等品牌合作推出更多 Qi2 配件。
除了官方手机壳外,谷歌还计划推出一款全新的双口 USB-C 充电器。目前,谷歌销售的单口 USB-C 充电器功率为 45W,售价 29.99 美元。新款双口充电器预计将配备一个 45W 端口和一个低功率端口,适合搭配 Pixel Watch 充电器使用。
但需要明确的是,Pixel 10 系列未必能达到 45W 的充电速度,因为去年的 Pixel 9 同样未能充分利用 45W 充电器。
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案赔偿款已全额支付。
6月12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生效。日前,两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
该案系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2021年6月15日,金某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某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金某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某、罗某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盘后,金某泰公告称,袁某、罗某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同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袁某、罗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21日,深交所作出《关于对袁某、罗某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原告刘某某、郑某某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某泰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金某泰、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今年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该案,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万元。
彼时,原告郑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博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是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的首次司法适用,“此次司法层面的破冰,激活该条款,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推动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案中,两名董监高公开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按照上市公司当时的股价计算,可增持1500多万股,如果完成增持承诺,将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大股东,从而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然而,在为期一年的增持承诺期内,两名被告增持金额为零。
原告刘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联钦彼时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名公司高管公开作出金额巨大的增持承诺,作为投资者有理由相信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巨大影响,投资者也是基于这样的预期进行了投资,但最终一股都未增持,“公开承诺前后反差太大,导致原告损失巨大,我们认为被告的公开增持承诺已构成虚假陈述,要求其承担投资差额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袁某、罗某辩称,其已经根据规定及时将增持意愿、资金筹措情况及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延期等情况书面告知金某泰,因客观上履行能力不足,无法再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主观上“忽悠式增持”的故意或过失,对此,公司也及时发布了公告。股价下跌主要是由于市场整体及企业自身经营等其他情况导致,并非两被告不履行增持承诺导致。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袁某、罗某在首次作出增持承诺时并无资金准备,在后续延期过程中亦未积极筹措资金,且在面对交易所质询时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故难以认定其有增持的真实意愿。从增持主体、承诺增持金额、市场影响力等角度看,袁某、罗某公开增持承诺信息的披露,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预期产生严重误导,其所主张的未能履行增持承诺的抗辩理由明显不合理,故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同时,公开承诺人袁某、罗某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而非金某泰。从信息披露的全过程看,金某泰尽到了基本的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金某泰明知或应知袁某、罗某存在虚假陈述,故不应承担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袁某、罗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对于其他投资者涉诉案件,两被告表示愿意在损失核定后,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