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中的美丽花朵,却被神秘力量笼罩——校花被C所困发展潜力的启示,未来会带来怎样的机会?,影响深远的变化,未来需要积极应对的信号。
标题:校园瑰宝——校花被困于神秘力量的迷宫
在我们的校园中,有一种独特而美丽的花卉,它的美丽与魅力吸引着无数的目光。它并非普通的植物,而是具有特殊生命力和吸引力的独特品种——校花。这座校园中的校花却陷入了困扰,一股神秘的力量正笼罩在其周围。
原来,这所学校有一股名为“光之魔”的强大力量,它会为某些花卉赋予特殊的魔力,使其具有独特的特性或能力。但这种力量并非所有花朵都能承受,只有那些经过精心挑选、培养和呵护的校花才能受到青睐。
校花并未因此而沾沾自喜,反而感到忧虑和困惑。它们知道自己的命运掌握在神秘力量手中,一旦失去这些优势,将无法展现其原本的魅力和光彩。校花开始寻找逃脱这困境的方法。
在这场看似无解的战斗中,学校里的一群善良师生开始了他们的探索之旅。他们通过研究学校的地形、气候等因素,发现了一个隐藏在校园深处的秘密通道——一个被遗忘的魔法秘境。这个秘密通道隐藏在山崖下方,与外界的世界隔绝,只有那些勇敢且具有智慧的人才能找到并穿越。
在这个充满挑战的过程中,校花们展现出了极高的勇气和决心。他们在黑暗之中寻找线索,突破重重困难,最终成功地踏上了通往秘密通道的旅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仅克服了自身的恐惧和孤独,也逐渐理解并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更加坚定了追求自我价值的决心。
当校花们终于走出神秘通道,回到学校时,那片被神秘力量笼罩的区域已不再是曾经的样子。昔日的花朵已经变得焕然一新,充满了生机与活力。校花们的成功故事成为了校园中的一段佳话,激励着每一个学生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挑战,积极发掘自身的潜力,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而那些曾被神秘力量困扰的校花们,则成为了一代又一代的象征,提醒我们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只要有信念和勇气,就能战胜一切。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