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精专业区域化硕士:聚焦一区一区三区深度研习,打造卓越职业发展基石,美术作品『借鉴』还是『抄袭』 边界在哪里?“城”心护考!东莞城管推出护航高考措施二十二条对于中老年这个年龄段的女性来说,只要眼界打开,绝大多数单品都能穿出自信得体的效果。
二十一世纪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科技革命的浪潮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冲击着各国的职业发展之路。在此背景下,各国家和地区纷纷开展专业化、区域化的硕士学位教育,以期培养出具有前瞻视野、专业素养和卓越职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其中,“国精专业区域化硕士”的设立旨在深入理解每个国家或地区的独特性,通过构建集学术研究、实践指导和就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体系,助力学子在竞争激烈的国际职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以中国的“一区一区三区”为例,这是中国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一区指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三地;一区一区是指中部崛起的河南、湖北、湖南三省;三区则包括东北地区、西部地区及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这种多层次、立体化、跨地域的硕士教育模式,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学习空间和丰富的就业机会,也使他们能够在不同的经济区域间游刃有余地实现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双赢的目标。
在具体实践中,“国精专业区域化硕士”强调对某一特定领域的深度研究,并以此为基础,提供针对不同区域的人才培养方案。这通常涉及学科分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实验实训等多个方面。例如,在中国的“一区一区三区”之中,可以开设如金融学、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专业领域,同时设置课程涵盖宏观政策解读、微观经济分析、项目管理和数据分析等方面,以满足不同区域对于金融人才的需求。
“国精专业区域化硕士”的毕业生还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除了理论学习外,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用技能,包括组织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市场敏锐度等。这就要求教师们能够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各类实习、研讨会等活动,增强其对所在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的理解和适应能力。
在区域化硕士教育的推动下,我国涌现出了一批批独具特色的优秀人才。无论是服务于国内大企业的精英企业家,还是活跃在国内资本市场的企业家团队,他们都拥有深厚的行业知识、广泛的视角和开阔的视野。他们的成功故事充分证明了:“国精专业区域化硕士”不仅提升了我国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也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动力。
“国精专业区域化硕士”的设立是全球化时代人才培养的新趋势,是对国家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这一教育体系以其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特点,致力于培养具有全局观念、专业素养和卓越职业发展能力的国际化人才,为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个新时代,随着“国精专业区域化硕士”的持续深化和发展,这一领域必将引领中国乃至世界的高等教育发展潮流,开启一个全新的职业生涯篇章。
较为相似的两部美术作品,当创作者之间出现纠纷时,如何界定是“抄袭”还是“借鉴”?近日,杨先生无意间发现,浙江一高校毕业生的一部毕业设计竟和自己曾经创作的作品高度相似,他怀疑,自己的作品遭到抄袭。
>>毕业一年后发现自己的毕业设计疑被抄袭
2024年,杨先生本科毕业于西安美术学院版画系,因为热爱版画创作,他时常会将自己的作品放在社交平台中与网友们一同分享。
杨先生介绍,今年5月28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中给他发来私信,称在浙江师范大学毕业展中看到有人抄袭了他的作品,还拿到了优秀毕业设计。“我看到对方的作品后,发现无论是画面形式还是内容,和我去年毕业时的作品《第571只鸟》都高度雷同,我能确定对方就是抄袭了我的作品。”杨先生说,之后经过查询,对方的作品甚至还获得了某项美术奖的三等奖。
杨先生介绍,他创作的毕业设计《第571只鸟》是2023年10月开始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6月在学校毕业展展出,当时他也将这幅作品发布在了网络平台,得到了不少网友的点赞和评论。他表示,在这个作品中,他将鸟比作自由的象征,突破框架和束缚,创作最初是来源于闲暇时刻的小幅版画,在持续制作这些画面期间,可以不断去将想象力跳跃化、具象化,将思维跳出日常的框架,以此为基调开始了前半部分56张小幅版画的创作。而在后半部分,他将生活中重复、麻木的状态象征成规律排列的鸟进行创作,与前半部分进行一种自由和麻木框架的内在对抗,将自己比喻成画面外的第571只鸟,将前后两部分进行连接。
杨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提供了自己的作品及对方的毕业设计作品,经过对比,记者发现两幅作品确实在风格和一些版画画面上相似,但是机缘巧合或是借鉴、抄袭,非专业人士则无法断定。
>>学校:正在调查处理中,还没有最终结论
“对方毕业设计的展出形式和我本人的作品一致,有的画面内容被直接复制,很明显是抄袭,作为学校应该予以查处。”杨先生说,5月31日,他将自己整理的资料和证据投诉到了浙江师范大学,直到6月3日,学校艺术学院回电称,不认定学生的毕业设计属于抄袭,而是属于借鉴学习,且有创新的成分,“学校的处理是撤下作品并修改,对此我无法认可。”
杨先生表示,学校并未向他出示任何的书面调查结论,证明这一高度雷同的作品如何界定是“借鉴”而不是“抄袭”。
记者获悉,事发后,对方毕业生曾向杨先生发来短信表示歉意,称学院已经对其行为进行了处理和批评,表示已经严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带给杨先生的困扰表示抱歉。“对方也给我打了一次电话,大概意思是她也非常喜欢我的作品,但她认为自己不是抄袭,她有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
6月5日,记者联系到杨先生投诉的这名毕业生,对方不愿接受采访。随后,记者拨打了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电话,学院工作人员表示,有权威部门已经介入,不光是学校在处理。电话中,工作人员提到了“借鉴”一次,但称具体的情况并不清楚。对方说:“这件事情已经有了结果,稍晚会进行回复。”
5日下午,浙江师范大学校办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已收到杨先生反映的信件,此事正在处理中,目前还没有最终的调查结论和结果。
>>业内人士:需看作品的形式、内容、精神、边饰等多方面
此事也引人关注和深思:合理借鉴和侵权的边界该如何予以界定?
近年来,发生关于美术作品侵犯著作权案件不在少数。在法律层面,记者了解到,在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中,一般是从作品的创作完成时间、首次发表时间以及侵权人能否接触作品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著作权的归属。
美术评论家吴克军认为,传统资源是艺术创新发展的重要来源,前人的作品构成了学习和借鉴的基础。借鉴本身是允许的,判断抄袭关键在于标准和尺度,包括形式、内容和边饰。例如,面对他人作品时,以学习为目的,无论是技术积累还是精神吸纳,都是正常的,因其未对他人学术成果造成侵权等实质损害或不当得利。但若将他人的创作、表达照搬并署上自己之名以获取不当利益,便是抄袭。
吴克军认为,判定一件作品是否抄袭,可依据三点,“首先,形式与内容上的雷同度,若复制比例过高、形态高度相似,可判断为抄袭。其次便是创作过程。在古代信息闭塞时,同时代不同地域的艺术家创作的雷同可能性相对较低,但在当下网络发达、信息高度公开的环境下,需要结合作品的创作时间线和创作过程还原来判断是否抄袭。若形式上虽有借鉴,但内容表现显著不同,则难以认定抄袭。”吴克军还说,作品的边饰也是判断抄袭与否的重要依据,如题款、规格、装裱方式与材料、呈现方式等,若这些元素也出现高度雷同,再结合形式与内容,则可判定为抄袭。
>>律师解读
核心要件是“独创性” 需注意“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判定原则
华商报《法治周刊》专家库成员、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长江表示,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作品。核心要件是独创性,即作品由作者独立完成,体现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与表达(如构图、色彩、符号组合等),需达到最低限度的创造性。
华商报《法治周刊》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说,创造性体现作者个性化的选择与安排(如构图、色彩组合、象征表达),即使创作水平不高或题材常见,只要具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即可受保护。
朱长江介绍,需注意是否满足“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判定原则,对于接触可能性,需分析被控侵权人是否有机会接触原作品,包括线上线下的接触,以及网络中的传播。其次,实质性相似需满足以下两点要求:第一,表达形式相似(非思想或主题),包括画面构图、线条、色彩、符号组合等具体表达元素。第二,相似度超出合理范围,即相似部分属于原作品独创性核心表达,且难以用“巧合”或“公共素材”解释。
“借鉴”与“抄袭”的司法边界在哪里?《著作权法》保护“表达”而非“思想”
朱长江认为,借鉴与抄袭的核心在于借鉴、转化后的成果能否体现创作者的独创性。“合法的‘借鉴’目的是学习灵感、技法,借鉴对象通常是思想、风格、公共领域元素,借鉴后的成果有显著新表达,能体现借鉴者本人的独创性。非法的“抄袭”往往采用直接复制他人表达成果的方式,在创作时仅对原作品细微改动或拼凑。”朱长江说,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法》保护“表达”而非“思想”,具体到本案,借鉴“鸟象征自由”思想是合法的“借鉴”,若复制杨先生鸟群排列方式、撕裂框架的视觉细节则可能构成侵权。
韩朝泽认为,合法借鉴属于合理使用或转化性创作引用比例适度(如少量元素),注明来源且不损害原作品利益。非法抄袭侵犯复制权、改编权和复制原作品核心独创性部分,未形成新表达(仅修改细节彩),导致公众混淆作品来源。若涉事毕业生仅调整色彩或局部构图,但保留杨先生作品的象征结构、叙事逻辑等核心独创点,仍可能构成抄袭。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比作品,作出是“借鉴”或者是“抄袭”的鉴定结论。
创作者应如何维权及避免不慎“侵权”? 建议留存草图、图层文件、时间戳等
朱长江建议,创作者应学会自我保护,创作过程留存草图、图层文件、时间戳;首次发表时用区块链存证(如版权家、公证云)或版权登记;网络发布添加可见水印及版权声明;重要作品限制高清传播。借鉴者应守好借鉴底线,避免侵权,借鉴过程中若参考具体表达(如构图、色彩搭配等),需进行实质性转化(如改变色彩体系、符号形态);若需借鉴他人作品元素,建议提前获取授权。
韩朝泽表示,为了避免自身侵权,创作者创作前使用“版权局作品登记库”“Artstor”等数据库进行检索排查相似作品。创作中合规借鉴,引用他人作品需注明作者、作品名称,且不超过必要限度。工作中保留过程稿,留存草图、图层文件、创作日志等证明独立创作。艺术创作需尊重原创,法律将为真正的创作者护航。
>>相关案例
相似又不一样的美术作品构成侵权吗?
此前,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法院曾审理了一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为,适当借鉴他人作品,具有自己独创性表达的作品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李某系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出版多本工笔画相关专著。李某经查证发现,德化A公司在其经营的网店销售的部分产品使用了李某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豆绿》。李某认为该行为未经许可也未支付任何报酬,侵犯了其著作权,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德化A公司辩称:案涉公证封存的被控侵权实物为1个烟灰缸,其侧面印制的牡丹花图案是其画作《国色天香》,通过对比可知,两幅作品在牡丹的形态、结构、风格表现等完全不一样,不存在抄袭李某作品的行为,也同样享有著作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美术作品《豆绿》在牡丹花及花瓣形状、元素、构图、整体布局等体现了作者独特的取舍、安排和设计,具有一定的审美意义,应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德化A公司在其经营的天猫店铺上销售烟灰缸商品,该烟灰缸侧面印有牡丹花图案,经比对,该图案与案涉作品《豆绿》在牡丹花形态、构图、颜色、整体布局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两者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德化A公司在其经营的网店上销售烟灰缸商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4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城管领域高考保障工作部署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全面做好城管领域高考考点和考生驻地周边城市秩序、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全力护航高考,为考生提供安静、安全、有序的高考环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四级调研员黄莹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今年,东莞市共设置高考考点28个,全市城管系统需按照《东莞城管护航高考措施二十二条》,以“两个便民服务、三个集中整治、四个临时暂停、五个临时调整、六个坚强保障”为重点,考试期间城管部门将开展城市“六乱”治理、加强环境卫生保障、严控噪音扬尘污染、加快市民投诉办理、适度开展宣传等五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