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生活的未来:人人橾人人,万物互联时代的革新者挑战常识的真相,是否能引发更深的反思?,剖析纷繁复杂的信息,为什么我们还不去探究?
一个名为"共享生活的未来:人人橾人人,万物互联时代的革新者"的议题,正引发着全球范围内广泛的讨论与关注。在这个数字化、智能化的时代背景下,共享生活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共享单车到共享办公空间,从共享住宿到共享食品,共享经济的概念已经渗透至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和创新的关键驱动力。
在共享经济的背后,是科技进步带来的巨大变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使得信息的获取更加便捷,资源的利用更加高效,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线购物、网络娱乐、远程教育等多元化的服务,让人们不再受限于物理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享受生活的品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也为共享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诸如自动驾驶、智能客服等应用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服务质量,降低了运营成本,优化了用户体验。
共享生活的未来发展,将更注重以人为本,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为核心。一方面,随着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智能家居、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将在共享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通过智能设备的互联互通,人们可以实现对家居环境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生活质量;通过精准医疗技术,医生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降低治疗风险,提高治疗效率;通过智慧城市的建设,城市管理者可以及时掌握城市的运行状况,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另一方面,共享经济也将进一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深度交流与协作。随着社交网络的普及,人们可以通过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建立广泛的人脉关系,形成更大的社区,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共享经济也可以引入共享经济中的“众包”模式,如拼车、维修、设计等,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专长,共同创造价值,实现互利共赢。
共享经济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如何解决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如何在利益驱动下实现公平公正的分配,都是共享经济面临的重要挑战。为此,我们需要在推动共享经济发展的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体系,确保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还需要深化用户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共享经济产品和服务,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使其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共享生活的未来,将是人人橾人人、万物互联时代的革新者。在这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我们应该积极拥抱变化,充分利用科技创新的力量,推动共享经济的发展,让共享生活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为我们的美好生活增添更多可能。让我们一起期待共享生活的美好未来,携手共进,在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共创一个更加美好的共享时代!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