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保护指南:为何严禁未满18岁观看的视频,一探其中潜在危害与规范指引引发热议的事件,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真相?,观察微妙变化,难道未来不值得期待?
问题:青少年保护指南:为何严禁未满18岁观看的视频,一探其潜在危害与规范指引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短视频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娱乐和学习资源。尽管这些平台深受年轻人喜爱,但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在观看未经许可的视频时,往往面临诸多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健康、网络欺凌、隐私泄露等。为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范,旨在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观看未经许可的视频可能导致不良心理影响。研究表明,长时间接触负面、暴力或血腥内容可能会导致青少年产生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甚至诱发犯罪行为。例如,青少年可能会模仿视频中的暴力手段,在现实中对他人进行攻击,造成严重的后果。过于沉浸于虚拟世界中,忽视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也可能导致社交技能下降和社会适应能力减弱,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成长构成威胁。
未经授权的视频容易被滥用。由于互联网无国界性,青少年可以通过观看网络视频接触到各种类型的内容,包括色情、赌博、恐怖等,这无疑给他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带来冲击,引发社会道德混乱,甚至滋生网络犯罪。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0万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暴力和色情内容的影响,其中大部分都是未满18岁的青少年。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对社会稳定和发展构成了严重挑战。
为了有效防止和应对上述问题,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青少年保护指南和规范措施。具体而言:
1. 家庭监管:家长是青少年的第一任老师,应注重加强对孩子的网络素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抵制不良诱惑,学会自我控制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与孩子共同制定明确的网络使用规定,监控其在线活动,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确保家庭环境的健康和良好。
2. 社区参与:学校、社区、派出所等相关机构应积极发挥协同作用,共同推广和实施青少年网络保护工作。在学校开展网络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在社区设立网络管理岗,负责检查和处理未成年人在网络上的行为;派出所则应严厉打击各类侵犯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立法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力度,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观看和传播任何含有色情、暴力、低俗、格调低下的内容的视频。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4. 视频版权保护:对于在网络上发布的影视作品,必须严格遵守版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视频平台及其员工不得擅自修改、篡改、复制和传播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的作品。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审核机制,确保上传到平台的视频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避免出现侵权行为。
5. 公众监督:媒体、公益组织和家长应当积极参与网络监督,揭露违法、不良信息,推动网络内容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构建青少年网络安全防护网,形成多方合力,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青少年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侵蚀,为其打造一个健康、有序、绿色的网络空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文/封五昌
出东门(长乐门),我们进了老动物园改建的“长乐公园”,一直朝东走,出了公园东门,经过“长乐花卉市场”,就可以看到一座被当地群众称为“山”的高大土堆。这就是“韩森冢”。
然而,关于此冢的得名及墓主,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一说是因为此冢因在“韩森寨”村之西,故名“韩森冢”。此说恰恰是倒果为因。相反,此冢周边的若干村庄、街道、机关单位、商店、学校等,正好是因比邻该冢而得名的。
一说是韩信墓,“韩森”是韩信的谐音。汉高祖十年(前196年),韩信被吕后设计杀害于长乐宫钟室,死后葬于灞河以东今西安市灞桥区新筑街办新农村。存有清代乾隆年间陕西巡抚毕沅所立石牌,正文刻“淮阴侯韩公之墓”,由此可见,“韩森冢”并非韩信之墓。
韩森冢;法国汉学家、考古学家维克多·谢阁兰摄于1914年2月26日通化门外
一说此墓为“名医韩森”之墓。此说纯属民间传说,无据可考。况且,古代医生社会地位很低,即使医术再高,死后享受如此帝王规格的墓葬,是完全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