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小姨子的温情长卷:从初识到相依共度的温馨历程

墨言编辑部 发布时间:2025-06-13 02:54:46
摘要: 善良小姨子的温情长卷:从初识到相依共度的温馨历程,原创 煮玉米时,只加清水煮是外行!这样做玉米软糯香甜,营养不流失!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民俗非遗活动精彩纷呈,“奔县游”需求火热

善良小姨子的温情长卷:从初识到相依共度的温馨历程,原创 煮玉米时,只加清水煮是外行!这样做玉米软糯香甜,营养不流失!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而且会选择不同材质的阔腿裤,像是牛仔阔腿裤、山本裤啦,百搭又实用,怎么穿都不会出错。

在江南的小城中,有一个名叫小叶的小姑娘。她的一生充满了温暖与美好,她的善良和关爱如同一缕春风,深深地烙印在这个小镇上每个角落。

小叶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到了一位叫做小红的阿姨。小红阿姨是一位退休的老教师,年过七旬,但眼睛里却闪烁着无尽的活力与智慧。那天下午,阳光明媚,小叶在学校图书馆捡到了一本破损不堪的学生日记,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了这位学生的成长过程以及他们的喜怒哀乐。小叶被日记里的故事深深吸引,她决定要帮助这个小女孩,找到那位日记中的主人,让他的生活重新焕发生机。

于是,小叶开始在小红阿姨的帮助下,调查那位学生的生活轨迹。她踏上了寻找失主的道路,走过了繁华的大街小巷,拜访了无数个家庭和学校,与每一位经历过那个年代的孩子进行了深入交谈。每一次探访,小叶都会耐心聆听他们的故事,分享自己的理解与感悟,用一颗真诚的心去理解和接纳每一个孩子。她深知,只有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才能让他们感受到那份来自陌生人的温暖和力量。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小叶终于找到了那位失主——一个叫小强的男孩。小强的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父母都在外地工作,他在上学之余就在社区的图书馆自学,以求改变自己的命运。由于家庭的原因,他无法经常来图书馆,使得他的学习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看到小强那失落的眼神和渴望知识的眼神,小叶决定帮助他恢复学习的动力。

小叶利用暑假的时间,每周抽空陪伴小强一起学习,教他如何使用电脑、如何查找资料。小强对计算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开始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如志愿者服务、文化展览等,逐渐找回了自信。他还利用课余时间,向邻居们讲述了自己的学习经历,鼓励他们也要像小强一样,通过努力,实现自我价值。

小叶的善良之举不仅带给了小强生活的希望,也感动了整个社区。人们纷纷伸出援手,为小强提供学习资源、辅导课程,甚至在他的生日当天,为他举办了一场小型的庆祝活动。小叶的故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她的善举得到了媒体的报道和社会的赞誉。她的爱心和执着感染了更多的人,成为了一名温暖人心的公益楷模。

在小叶的细心呵护和无私奉献下,小强的学习有了显著的进步,他不仅回到了学校,还成为了社区的一位优秀青年。他的成长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善良小姨子的温情长卷:从初识到相依共度的温馨历程。她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只要有爱,有付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生活的主角,用自己的方式照亮他人,温暖他人。她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有善良的种子种下,总有一天,它会发芽、开花、结果,给我们带来无尽的正能量和希望。

夏秋交接,玉米正是鲜嫩饱满的时节,菜市场里,堆成小山似的玉米棒子,裹着青翠外衣,顶端飘着些柔韧的玉米须,仿佛裹挟着整个季节的甘美精华。每每遇见,总忍不住买上几根,带回家煮上满满一锅,那热腾腾的清甜气息,就是最熨帖的家的味道。

然而,煮玉米时若只加清水煮,那可真是外行做法了!想锁住玉米的软糯甘甜与丰富营养?秘诀在!煮玉米时需请出三位功臣,只需少许,便能让玉米的滋味脱胎换骨。

正确做法如下,步步关键:

1、温柔以待,保留“薄被”: 剥去玉米外层的老叶,只需留下最里面贴近玉米粒的2-3层嫩叶。这层“薄被”如同天然保鲜膜,能牢牢锁住玉米的水分和独特清香,让煮好的玉米不会干瘪失水,香气更加浓郁内敛。玉米须也别急着全部揪掉,轻轻理顺,保留一部分,它可是玉米清甜本味的重要守护者。

2、冷水起航,同温共沸: 煮玉米万万不可热水下锅!必须让玉米与冷水一同入锅。如同朋友之间需同步成长,玉米随着水温缓缓升高,由外至内均匀受热,每一粒玉米都能在温暖中慢慢舒展,直至熟透,避免外熟内生或者突然受热爆裂的尴尬。水量要充足,务必让玉米棒子完全浸没在水中。

3、“三宝”入水,点石成金: 水沸腾后,便是点睛时刻。此时加入一小撮食盐(约1/2茶匙)、一小勺白糖(约1茶匙)和一小块黄油(约10克)。盐如同味觉的魔术师,能神奇地凸显并提升玉米自身的清甜,使之更加饱满清晰,仿佛给甜味开了“美颜”特效。糖则如同温柔的推手,默默加持甜度,让风味层次更丰富柔和。而融化的黄油则化身一层无形的保护膜,温柔包裹住每一粒玉米,锁住内在汁水,同时赋予玉米难以言喻的柔和奶香与丰腴口感。三宝合力,玉米的香甜软糯被推向极致。

4、精准计时,恰到好处: 盖上锅盖,调至中火,耐心煮上10分钟。时间一到,立刻关火!再让玉米在热汤里“休息”焖泡5分钟,让余温充分渗透,滋味在静默中融合得更臻完美。焖好后捞出沥水,剥去残留的叶子和玉米须。此刻,热腾腾的玉米棒子带着水汽,散发着黄油与谷物交织的温暖甜香,粒粒饱满润泽,咬一口,软糯香甜在舌尖温柔绽放,汁水丰盈,满口都是阳光和土地酝酿出的幸福滋味。

煮好的玉米趁热直接啃,已是无上享受。若想换换口味,不妨试试这道家常快手的松仁玉米:

1、取两根煮好的玉米棒,小心削下玉米粒备用。再备好一小把松仁。

2、热锅凉油,先放入松仁,小火耐心翻炒至色泽微黄、香气四溢时盛出备用。

3、锅中留底油,放入玉米粒快速翻炒,让那香甜气息再次升腾。

4、加入少许盐调味,再调入一点点糖提鲜(若煮玉米时已加糖,此处可省略)。

5、最后,将炒香的松仁倒回锅中,与玉米粒轻快翻炒均匀。出锅前,点几滴香油增香——霎时间,松仁的油润酥脆与玉米的软糯清甜缠绵交织,一口下去,山野的香醇与田野的甘甜在舌尖共舞,平凡食材碰撞出令人惊喜的味觉火花。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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