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只为打造卓越品质:十年沉淀,只做精品——探寻行业的传奇之路流行趋势背后的原因,是否让人感到困惑?,提升视野的观点,是否值得我们反思?
关于行业传奇之路的探索,以十年前的某个特定时期为起点,我们开始追溯一个熠熠生辉的故事,这个故事浓缩了十年的艰辛与坚持,见证了无数工匠对卓越品质的执着追求和对精品精神的坚守。
那是2010年,在那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一批来自各行各业的精英们聚集在了一起,怀揣着共同的梦想,开始了打造卓越品质的十年之旅。他们深知,只有精心打磨每一把刀剑,才能让每一件产品都展现出独特的价值和魅力。于是,他们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深入研究市场动态、消费者需求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力求将每一个环节都做到精益求精。
在这十年间,他们的团队经历了无数次的试错和改进,从最初的试验作坊,发展成一家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他们始终坚持用创新的产品设计和工艺技术,打造出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品质产品。这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匠人之心”,他们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任务,严格把控每一个细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始终处于业界领先水平。
十年的沉淀,这些卓越品质的结晶终于在某一天达到了巅峰。那时,他们的产品已经在市场上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无论是高端的专业设备,还是日常消费品,无论是家居装饰,还是户外运动装备,都能在市场上找到它们的身影。他们的产品质量不仅满足了市场需求,更是树立了品牌在行业内的口碑。
回首这段旅程,我们看到了行业传奇之路所蕴含的力量。十年磨一剑,岁月积淀出的是品质的打磨和工匠精神的传承。他们在艰难困苦中砥砺前行,通过不断的试验和研发,以技术创新和精准的质量控制,最终实现了产品的卓越品质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这样的过程,无疑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十年磨一剑,铸就了行业的传奇之路。而十年沉淀,只是精品战略的一小步,更深层次的含义在于,只有持续专注、不断创新,才能真正掌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引领市场潮流,创造出更多有深度、有内涵、有品位的优质产品,从而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每一个行业都有其独特的百年之路,而打造卓越品质和精品精神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让我们以十年为时间轴,继续探寻行业传奇之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未来的岁月里,用匠心独运的精神,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璀璨明珠。
▲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图/网络视频截图
曾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男教师又到学校保卫处任职了?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6月3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文件,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学校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
对此,该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该工作人员表示,“保卫处是把他借过去”,“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给犯错之人重新生活的机会,体现了安徽师大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单位所拥有的温情底色,这本身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留“一口饭吃”,也得讲规矩,尤其是涉及已经被官方定性为“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的人,更不宜以“留一口饭吃”为由,将其安排在自己的校园。毕竟,学校并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否吸取教训而痛改前非了。
学校的回应应该是考虑到该事件的后续影响,所以才说“该教师的工作安排是经过了相关报告程序”。但程序合规之外,还得考虑这一安排的合理性。毕竟,保卫处虽不是直接的教学岗位,但同样是校园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其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将有猥亵学生前科的人员安排在保卫处,即便只是从事文字工作,也难免会引发学生和家长的担忧。这种担忧并非无端猜测,而是基于对学生安全和心理感受的合理关切。
校园本应是最安全、最纯净的地方,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安全保障,包括心理上的安全感。让一个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在同一个校园内工作,无疑会让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产生不安感,这与校园安全保障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师德师风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也值得商榷。在教育领域,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对于师德严重失范者,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教育事业的尊重。对有严重猥亵行为的教师,仅仅给予开除党籍、降职的处分,且后续还安排在校园内工作,会让人怀疑学校对师德问题的处理不够严肃,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这样的安排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职业禁止”法律精神。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虽然该“男教师”并未受到刑法的惩处,但是,对于学校而言,这种犯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之人,也应该受该法律精神的制约。毕竟,该条款还有一个自由裁量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安徽师大的做法可能并未充分考虑职业禁止的内涵。
实际上,作为教书育人的特殊场所,学校在强调“给他留一口饭吃”时,也不能忽视自己肩负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有严重过错的人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给予帮助,但不宜以校园安全和教育环境隐患为代价。
总之,安徽师大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关切,以更恰当的方式处理此事,让相关安排更能服众,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和谐,捍卫教育的尊严与公正。
撰稿 / 聂书江(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编辑 / 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