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粗犷之性格:从外貌特征与行为习惯的观察与探讨,天津人,爱巧克力爱到发明“巧克力包子”一未成年人胁迫3名儿童裸聊!法院:严惩!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韦俊迅速带领家丁数百人投身义军。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凭借卓越的勇气屡屡立下赫赫战功,力大无穷,战斗时总是冲在最前线,所向披靡。洪秀全被他的英勇所打动,迅速将他提升为太平天国的重要将领。
《欧美粗犷之性格观察与探讨》\n\n欧洲作为全球文化多元化的中心之一,其独特的外貌特征和行为习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欧美人的外表特征上,粗犷、独立、自信、坚韧等特质是其显著的特征。他们的面孔宽阔且深邃,轮廓清晰,眼神坚定而热情洋溢,往往展现出一种豪放不羁的气质。\n\n与此欧美人以独立自主为本,对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有着高度的认同感。他们崇尚自由、开放,善于运用自我表达方式,追求个体价值和社会地位。这种个性特点表现在他们的言谈举止中,包括他们的行为模式,如饮食习惯、社交礼仪、时间观念等等。他们常常以行动来展示自己的独特风格,如冒险精神、户外运动、艺术创作等,这种风格也逐渐成为欧美文化的一种象征。\n\n在欧美人的行为习惯方面,粗犷特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活节奏较快,生活压力大,注重身体锻炼和精神放松;二是社交活动频繁,对人际关系处理得当,善于结交朋友,但同时也保持了自我,尊重个人空间;三是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对待事业有极高的热情,敢于挑战自我,不畏困难,同时也能适应环境变化,灵活应变。\n\n欧美人的粗犷性格既体现了他们独特的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又反映了他们独立、勇敢、自信的精神风貌。这种性格特点不仅影响到他们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为全球文化交流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展示了不同地域文明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原标题 | 巴黎没有倍儿甜,但天津巧克力脑袋倍儿多
巧克力脑袋有福了,只需要买一张去天津的车票,就能拥有一个巧克力城市。
这里的巧克力甜品多到让人血糖飙升却也愿意沉迷,就想问,谁能忍住巧克力元宵、巧克力烧饼、巧克力刨冰、巧克力月饼、巧克力拿破仑等等这么多巧克力制品的诱惑啊?
此时的天津人,美滋滋炫着巧克力刨冰:好嘛,这下知道天津肥胖率为嘛全国第一了吧!
01
我是巧克力
我不允许天津人减肥
任何一个人来到天津,没吃过巧克力制品,那属实是有点遗憾。
毕竟在天津,除了嘎巴菜和煎饼果子,啥都能是巧克力的。
走进天津便利店,甜品区除了巧克力,还是巧克力,也许你对便利店十块钱上下的甜品出品不那么放心,至少在天津,巧克力味儿的甜品值得一试。
天津人从小喝到大的海河牛奶,经典口味便有可可味,这款牛奶在1999年推出,天津人总要念成“co儿co儿奶”,还有一种巧克力味的,可可味偏甜,巧克力味偏醇厚浓郁,当然也有人更加钟爱咖啡味。
天津人的童年早晨总是这样的:一包海河牛奶,再加一个巧克力沙司面包,这便是小时候的完美早餐了。
据《检察日报》报道,5月13日晚7点,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在旁听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后,最高检第五评议组组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志虎立即组织上述评议组成员对刚宣判的沈明(化名)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传播淫秽物品案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评议。
男子胁迫三儿童裸聊涉三罪
据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使用社交软件搭识女性网友,胁迫多名未成年被害人与其裸聊或发送身体隐私部位照片、露骨视频等,对她们实施猥亵、侮辱。已查明,
沈明对3名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沈明在其中一名被害人满14周岁后,再次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沈明通过社交软件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大量含有淫秽内容的视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起诉书对沈明三项罪名的指控,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诉漏罪密不可分。评议过程中,评议组成员均对此给予肯定。
“公安机关最初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时,只有一起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我们联合检察技术部门细致审查电子证据时发现,沈明通过社交媒体向多人发送拍摄隐私照片、视频等请求,本案可能存在其他被害人。此外,沈明还有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淫秽物品等事实。我们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其继续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又移送两起沈明涉嫌猥亵儿童,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事实。”出庭公诉人表示。
“犯罪时虽未成年,不应减轻处罚!”
公诉人在法庭答辩环节的表现同样得到评议组的一致认可。
沈明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年满14周岁后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有强制猥亵罪的情况下,侮辱行为被猥亵行为吸收,不应该再单独评价。公诉人答辩称,强制猥亵罪与强制侮辱罪系同一法条下的选择性罪名,二者保护的法益各有侧重,存在规范位阶上的互补关系。本案中,被告人的侮辱行为直接侵犯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具有独立的法益侵害性与主观恶性,已超出强制猥亵罪的评价范围,不能被强制猥亵罪吸收。
又如当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并未对3名被害人实施线下实际侵害,危害较小,考虑到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公诉人结合法律与案情,回应有理有据。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非必须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一人实施3个罪名,对3名儿童实施了猥亵、侮辱甚至还有传播行为,均给被害人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犯罪情节恶劣,不应减轻处罚。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绝不意味着对恶性犯罪的妥协和对未成年人的一味放纵,惩治也是挽救,通过刑罚的震慑与隔离可以使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防止其在人生歧途上越走越远。”公诉人答辩称。
精彩的庭审表现源于公诉人对案件全面深入的了解,对辩护人观点的全面预判。“我们审查在案证据时,就预判到辩护人可能会从强制侮辱罪的适用以及被告人是否适用减轻处罚等问题入手辩护,也对此做了充分应对。”出庭公诉人告诉记者。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
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当庭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手段、后果,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对沈明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这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李志虎表示,该案不仅涉及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隔空猥亵儿童犯罪,还涉及多个罪名,有一定的办案难度。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深挖犯罪线索,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庭审中,公诉人履职有理有据有节,庭审效果总体较好。
在两个多小时的评议中,评议组提出的建议也让公诉人受益匪浅,比如“在论证强制侮辱罪是否可以被强制猥亵罪吸收时,可以增加二者保护法益不同的内容,让论证更加充分”“对于庭前会议确认的被告人及辩护人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更加简略出示”“公诉人答辩除了立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外,也要结合本案证据来论证,将证据与法律、司法解释对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