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喜欢爸爸的「C」还是叔叔的儿子:亲情的交织与抉择,厦门银行接受郑璋出质股权,数额为1000万股原创 男孩超市奔跑致人摔伤家长赔11万,未成年不是免责金牌“从仿生学的角度来说,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本是一体两面。”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南京神源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戴振东所言,人类拥有骨骼和运动系统,也有大脑和感知能力;机器人既需要具备本体结构,也需要智能控制。“机器人学的初始阶段,限于技术条件,我们只能将两部分分开探索,现在它们终于可以自然联通起来。”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经常会面临一个困扰,那就是选择一个更亲近、更能理解自己情感的人作为父亲或叔叔的儿子。这不仅涉及到个人的感情倾向和价值观,也包含了对亲情关系的独特理解和感悟。在这篇散文中,我们将探讨这两种角色之间的交织和抉择,以及如何在这个选择中找到那份属于自己的独特感情连接。
从亲情的角度来看,父亲和叔叔的儿子都来自于同一家庭,无论是母亲还是继母,他们都是父母的孩子,他们都可能具有同样深厚的情感联系和相似的生活经历。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对于父亲或叔叔儿子的选择会有所不同,主要取决于他们的个性、成长环境以及对亲情的理解和追求。
父亲与女儿的关系通常被视为一种父女情深,他的爱如同深深的海洋,可以包容一切,甚至是孩子的错误和缺点。他可以通过关心和指导,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引导他们走向成功和幸福。而叔叔与儿子的关系则更多地被视作一种兄长和弟弟之间的亲情,他的爱是一种无私的奉献,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人的关怀和支持上。他会教导孩子尊重他人,珍视友情,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并且在关键时刻给予孩子们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
无论出于哪种原因,父亲或叔叔的儿子都需要有一个既独立又温馨的家庭环境。父亲可能需要更多的自由度和空间去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事务,而在这种情况下,他更倾向于选择一位能够理解和接纳他的朋友或伴侣。反之,叔叔的儿子则需要一个稳定的家环境,以确保他在父母离世后的安全和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会选择一位有能力照顾他生活的长辈或者家庭成员,如爷爷奶奶等。
个人的价值观和兴趣爱好也是选择父亲或叔叔的儿子的重要因素。如果一个人对父亲的教育方式或者职业方向特别感兴趣,那么他可能更愿意选择一位与这些领域相关的人物作为自己的父亲。反之,如果一个人更重视兄弟姐妹间的互动和友谊,那么他可能会选择一位能和自己分享生活经验,共同创造美好回忆的父亲或叔叔的儿子。
选择父亲或叔叔的儿子,是对亲情的一种选择,更是对自我感情的认知和探索。我们需要考虑到个人的情感倾向和价值观,同时也要理解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生活需求,最终才能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定。无论选择哪位父亲或叔叔的儿子,我们都应该珍惜这份特殊的亲情关系,用心去理解、呵护和体验这份情感的交融和抉择。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感受到亲情的力量,享受到那份温暖和力量,从而在生活中找到那份属于自己的独特情感连接。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显示,在6月5日登记的一则股权出质信息(登记编号:35099120251009)中,郑璋出质其所持有的宁德森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股权数额为1000万股,质权人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质权人的股权出质历史记录(前20条)如下: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姚志萍,注册资本263912.788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文| 张彦宗
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一家超市新开业,住在该小区的赵女士带12岁的儿子去逛超市,意外就这么发生了。她的儿子在超市遇到同小区玩伴,两人在货架之间奔跑嬉闹,导致刚上班第一天的营业员谢女士摔倒受伤。后者将超市与赵女士夫妇告上法庭,法院判赵女士判赔11万元,网友纷纷叫好,说是阳光判决。
该判决之所以被夸赞,是网友觉得法官没有打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旗号折损法律,而是让监护人掏11万元为孩子的不当行为埋单。很多人非常厌恶小孩在超市、列车、商场、餐馆这些公共场合打闹嬉戏,一些父母却不管不顾,或者轻描淡写没有管束,在网友眼里,这11万相当于是放纵熊孩子的代价。
营业员谢女士头天上班,就遇到赵女士在超市内奔跑的儿子,导致左上臂骨折,伤残十级,对应共18.58万元的赔偿金额,法院判赵女士承担六成,超市承担三成,这让赵女士觉得很不公平。在中国新闻周刊6月12日的报道中,她转述儿子的话说他没碰着谢女士,是后者自己爬起来的,而且谢女士端着水在超市行走时东张西望,疏于观察前方环境,导致其主动踩上正在通道前方的小孩——也就是说,是她自己没注意才导致摔倒。
在赵女士看来,孩子是有责任,但她只愿意承担10%以内的责任,所以要聘请律师上诉。但一审法院显然不这么看,更认为一切肇始于男孩的追逐打闹,即便谢女士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相比之下,责任也是很轻微的;超市承担谢女士三成的人身伤害赔偿,是因为没有尽到公共场所安全保障的义务,潜台词是,在赵女士儿子打闹的时候,其他店员没有第一时间制止。
的确,但凡别的人呵斥一声,超市起码能在法庭上自辩一番,这一声价值万金。
赵女士一审没请律师,在一审判赔11万后要请律师上诉,二审会不会维持一审的判决,值得关注。但一审的判决和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态度,提醒很多家长:不要以为孩子犯错天然就该得到谅解,未成年人就该得到照顾,法院不会纵容这种惯性思维。
对于熊孩子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喧哗或混乱,乃至于伤害,很多网友早就没有好脾气,而一些熊家长对自家孩子成为“公害”无动于衷,却认为他人的忍让是理所应当,更让旁人愤怒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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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网友几乎是喜迎此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将之视为公权在这种事上的纠偏,将产生一种维护正常标准的社会效果。熊孩子不会受到法官的另眼相待,如果熊家长不管教熊孩子,法庭就要管教熊家长,判决他们赔偿,让其肉痛。
赵女士说,“我们不是逃避责任,我们承认有责,愿意承担10%以内的责任,这个判决判得实在太重了。”有人说,假如换一个场合,这番话差不多就能概括为一句话:TA还小,还是个孩子——越来越多的人早已厌烦这种抢白措辞,她最该做的难道不是向谢女士道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