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独具的毕业礼物:凛凛子老师深情回忆与学生们共度的美好岁月,一未成年人胁迫3名儿童裸聊!法院:严惩!回应猜测,李在明将延续韩国总统腕表定制传统如果这款葡萄酒是一款兼具艺术格调与绝妙口感的白葡萄酒,那么它将会成为点亮夏日气氛的灵魂角色。
高一那年,我们班的班主任,一位名叫凛凛子的女教师,用她独特的教学方式和丰富的情感深深烙印在我们心中。她的名字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的成长道路,也让我们对她充满敬意。
凛凛子老师的教学风格独特,以耐心和关怀赢得学生的喜爱和尊重。她不仅是一名优秀的历史教师,更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位贴心朋友。每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或者困惑时,她总是耐心地为我们解答,从不厌倦或指责。她鼓励我们独立思考,激发我们对知识的好奇心,培养我们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在课余时间,凛凛子老师更是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我们的生活之中。她会组织各种社团活动,带领我们参加各类比赛,让我们有机会锻炼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力,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和见识。她还会定期组织学生去郊游、野餐等户外活动,通过亲身体验大自然,增强我们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除了学业上的指导,凛凛子老师更是一位充满爱心和关怀的长者。她经常关心我们的身心健康,关注我们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状况,尽力帮助那些有需要的学生。她会在我们遇到挫折时给予及时的支持和鼓励,鼓励我们要勇于面对挑战,保持乐观的心态。
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凛凛子老师的深情回忆。每当我们毕业离校,她都会拿出精心制作的纪念册,记录下我们每一个珍贵的记忆和瞬间。那些照片、文字、画作,都是对我们过往生活的最好见证。她告诉我们,那些美好的时光虽然已经过去,但我们会永远珍藏在心中,成为我们人生的宝贵财富。
凛凛子老师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她是那么的用心良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以爱育人”的真谛。她的教导,使我明白了学无止境的道理,让我懂得了感恩的心和奉献的精神。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牢记她的教诲,继续用我的专业知识和爱心,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凛凛子老师是我们高中生涯中的重要人物,她的存在,就像一道明亮的星光,照亮了我们的青春之路。她的热情、专业、无私和深沉的爱,将永远激励我们在前行的道路上砥砺前行,用我们的才华和爱心,书写属于我们自己的精彩人生篇章。
据《检察日报》报道,5月13日晚7点,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在旁听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后,最高检第五评议组组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志虎立即组织上述评议组成员对刚宣判的沈明(化名)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传播淫秽物品案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评议。
男子胁迫三儿童裸聊涉三罪
据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使用社交软件搭识女性网友,胁迫多名未成年被害人与其裸聊或发送身体隐私部位照片、露骨视频等,对她们实施猥亵、侮辱。已查明,
沈明对3名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沈明在其中一名被害人满14周岁后,再次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沈明通过社交软件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大量含有淫秽内容的视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起诉书对沈明三项罪名的指控,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诉漏罪密不可分。评议过程中,评议组成员均对此给予肯定。
“公安机关最初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时,只有一起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我们联合检察技术部门细致审查电子证据时发现,沈明通过社交媒体向多人发送拍摄隐私照片、视频等请求,本案可能存在其他被害人。此外,沈明还有向他人及聊天群发送、传播淫秽物品等事实。我们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其继续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又移送两起沈明涉嫌猥亵儿童,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事实。”出庭公诉人表示。
“犯罪时虽未成年,不应减轻处罚!”
公诉人在法庭答辩环节的表现同样得到评议组的一致认可。
沈明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年满14周岁后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有强制猥亵罪的情况下,侮辱行为被猥亵行为吸收,不应该再单独评价。公诉人答辩称,强制猥亵罪与强制侮辱罪系同一法条下的选择性罪名,二者保护的法益各有侧重,存在规范位阶上的互补关系。本案中,被告人的侮辱行为直接侵犯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具有独立的法益侵害性与主观恶性,已超出强制猥亵罪的评价范围,不能被强制猥亵罪吸收。
又如当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并未对3名被害人实施线下实际侵害,危害较小,考虑到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公诉人结合法律与案情,回应有理有据。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非必须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一人实施3个罪名,对3名儿童实施了猥亵、侮辱甚至还有传播行为,均给被害人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犯罪情节恶劣,不应减轻处罚。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绝不意味着对恶性犯罪的妥协和对未成年人的一味放纵,惩治也是挽救,通过刑罚的震慑与隔离可以使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防止其在人生歧途上越走越远。”公诉人答辩称。
精彩的庭审表现源于公诉人对案件全面深入的了解,对辩护人观点的全面预判。“我们审查在案证据时,就预判到辩护人可能会从强制侮辱罪的适用以及被告人是否适用减轻处罚等问题入手辩护,也对此做了充分应对。”出庭公诉人告诉记者。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
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当庭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手段、后果,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对沈明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这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李志虎表示,该案不仅涉及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隔空猥亵儿童犯罪,还涉及多个罪名,有一定的办案难度。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深挖犯罪线索,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庭审中,公诉人履职有理有据有节,庭审效果总体较好。
在两个多小时的评议中,评议组提出的建议也让公诉人受益匪浅,比如“在论证强制侮辱罪是否可以被强制猥亵罪吸收时,可以增加二者保护法益不同的内容,让论证更加充分”“对于庭前会议确认的被告人及辩护人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更加简略出示”“公诉人答辩除了立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外,也要结合本案证据来论证,将证据与法律、司法解释对应起来”……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韩雯】刻有总统亲笔签名的纪念手表已成为韩国总统例行制作的赠礼用品,每逢政权更替初期都会引发民众高度关注。此前,有媒体猜测本届政府将不会制作总统纪念手表。对此,韩国总统李在明6月10日亲自发文澄清,称已指示制作总统纪念手表。
韩联社11日介绍事件背景时称,共同民主党最高委员全贤姬9日在某节目中称,在本月7日于汉南洞官邸举行的执政党领导层晚宴上,当被问及“没有李在明手表吗”时,李在明回应说“那种东西有什么必要”。据此,一些媒体推测李在明不会制作手表。
韩国MBC电视台称,当地时间10日晚11时50分许,李在明通过社交媒体脸书发文表示:“关于总统纪念手表的问题,媒体只报道了部分内容,似乎引发了一些误解,因此我想加以澄清。”他解释道:“不久前,在与共同民主党领导层共进晚餐时,自然而然地谈到了赠送手表的话题,我表达了‘真的有必要吗’的想法。随后,许多人对此表示惋惜,并表示在总统赠礼中,手表是性价比最高的。”
李在明还强调:“在倾听了多方建议后,我认为应选择一份兼具象征意义与实用性的礼物,因此指示制作性价比高的总统纪念手表。手表具有代表大韩民国的象征意义,我将用心准备,力求制作出让所有人都能感到自豪的礼物。大家可以期待一下。”韩国总统秘书室发言人姜由桢10日也回应称,有关李在明指示不要制作总统纪念礼手表的报道并不属实。
据《韩国时报》报道,韩国总统制作纪念手表的传统可追溯至前总统朴正熙时期。自那以后,韩国历任总统都会委托设计一款独一无二的纪念手表,并刻上总统姓名。这类手表通常由总统府制作与分发,既作为外交与礼仪用途的纪念品,也被视作一种“非官方总统周边”,通常被赠送给外国贵宾、政治人物、媒体记者以及特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