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瑜伽老师的精彩扑克对战:探索瑜伽与打牌的完美融合潜在风险的警示,难道你不想提前了解?,有待重视的现象,是否让社会倍感压力?
在当今快节奏的社会生活中,无论是忙碌的工作还是闲暇的午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找一种既能满足身心需求,又能带来精神愉悦的方式——瑜伽。而瑜伽的魅力不仅仅在于它的身心修炼功能,更在于其与打牌的结合,为瑜伽爱好者带来了全新的体验和挑战。
瑜伽与打牌,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独特的魅力。瑜伽作为一种古老的印度体式修行方式,强调身体、心灵和呼吸的和谐统一,旨在通过调整呼吸、放松身心,达到身心灵的平衡与宁静。而在打牌过程中,玩家需要根据策略判断对手的行为,以更快、准确地完成手上的牌局,从而提升自己的策略智慧和游戏技巧。这种内在的互补性使得瑜伽与打牌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奇妙的融合。
瑜伽中的冥想、呼吸控制等元素可以被融入到打牌游戏中,帮助玩家更好地掌握牌局节奏,把握全局。例如,在进行经典的斗地主或桥牌游戏时,玩家可以通过深呼吸或者冥想来调节情绪,集中注意力,从而降低外界干扰,提高决策效率。瑜伽训练中的一些基础体式,如猫牛式、山式等,也常常被运用到打牌游戏中,通过维持稳定的姿势,有助于提高球员的身体协调性和反应速度。
瑜伽的哲学理念和冥想技巧也可以激发打牌者的创新思维和思考深度。在打牌过程中,每个玩家都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局面和选择,每一张牌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动作和决策,这些都需要玩家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而瑜伽中的禅修和冥想活动,则可以帮助人们深入理解自己内心的世界,从中获取启示和灵感,从而在打牌游戏中找到更多的策略和机会。
瑜伽与打牌的结合还体现在对身心健康的影响方面。瑜伽练习不仅能够增强身体的柔韧性和力量,还可以改善心肺功能,提高免疫力,减少压力和焦虑,使人在打牌时保持冷静和专注,从而提升比赛的胜率和娱乐效果。瑜伽中的冥想和呼吸练习也能帮助玩家减轻疲劳,提升精力,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在打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持久的动力。
瑜伽与打牌的融合是一种多元化的文化现象,它将古老的精神追求与现代的游戏竞技巧妙结合,创造出了一种既实用又富有创意的休闲方式。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瑜伽与打牌的结合有望在未来的体育赛事和社交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更多人带来身心的双重满足和乐趣。我们有理由相信,瑜伽与打牌的和谐交融,必将开启一个新的运动领域,引领我们进入一个更加健康、快乐、智慧的运动生活时代。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