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田vs.Vk: 鸡同鸭梗,混淆视听的较量!

见闻档案 发布时间:2025-06-13 21:03:03
摘要: 雏田vs.Vk: 鸡同鸭梗,混淆视听的较量!,全国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2024年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同比下降4.4%5000W 像素,单像素尺寸大小 1.6μm。

雏田vs.Vk: 鸡同鸭梗,混淆视听的较量!,全国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2024年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同比下降4.4%马斯克表示:“我认为一项法案可以是‘大’的,也可以是‘美’的,但我不确定它能两者兼得。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雏田VS.VK:鸡同鸭梗的较量!雏田与VK的对决如同一场混淆视听的游戏,两者在实力、背景、角色设定等多个维度上存在着显著差异。雏田作为原作《火影忍者》中的人物之一,以其坚韧不拔的精神和超乎常人的实力,为观众们展示了独特的忍者魅力。而VK则是游戏《火影忍者疾风传》中的经典角色,其勇猛无畏的战斗风格和复杂多变的角色性格,给玩家带来了全新的视觉体验。这场较量不仅考验了两者的综合能力,更深层次地探讨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忍者精神和审美观。”

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案赔偿款已全额支付。

6月12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生效。日前,两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

该案系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2021年6月15日,金某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某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金某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某、罗某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盘后,金某泰公告称,袁某、罗某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同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袁某、罗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21日,深交所作出《关于对袁某、罗某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原告刘某某、郑某某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某泰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金某泰、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今年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该案,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万元。

彼时,原告郑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博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是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的首次司法适用,“此次司法层面的破冰,激活该条款,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推动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案中,两名董监高公开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按照上市公司当时的股价计算,可增持1500多万股,如果完成增持承诺,将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大股东,从而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然而,在为期一年的增持承诺期内,两名被告增持金额为零。

原告刘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联钦彼时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名公司高管公开作出金额巨大的增持承诺,作为投资者有理由相信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巨大影响,投资者也是基于这样的预期进行了投资,但最终一股都未增持,“公开承诺前后反差太大,导致原告损失巨大,我们认为被告的公开增持承诺已构成虚假陈述,要求其承担投资差额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袁某、罗某辩称,其已经根据规定及时将增持意愿、资金筹措情况及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延期等情况书面告知金某泰,因客观上履行能力不足,无法再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主观上“忽悠式增持”的故意或过失,对此,公司也及时发布了公告。股价下跌主要是由于市场整体及企业自身经营等其他情况导致,并非两被告不履行增持承诺导致。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袁某、罗某在首次作出增持承诺时并无资金准备,在后续延期过程中亦未积极筹措资金,且在面对交易所质询时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故难以认定其有增持的真实意愿。从增持主体、承诺增持金额、市场影响力等角度看,袁某、罗某公开增持承诺信息的披露,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预期产生严重误导,其所主张的未能履行增持承诺的抗辩理由明显不合理,故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同时,公开承诺人袁某、罗某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而非金某泰。从信息披露的全过程看,金某泰尽到了基本的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金某泰明知或应知袁某、罗某存在虚假陈述,故不应承担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袁某、罗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对于其他投资者涉诉案件,两被告表示愿意在损失核定后,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记者魏弘毅)水利部近日发布202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公报显示,按可比价格计算,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分别下降4.4%和5.3%,用水效率稳步提升。

根据公报数据,2024年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为421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43.9立方米。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342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8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4立方米。

根据公报,2024年全国降水量和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值明显偏多。2024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为717.7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多11.4%。全国水资源总量为3112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多12.7%。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9895.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8679.2亿立方米。

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用水总量比2023年略有增加。2024年全国用水总量为5928.0亿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增加21.5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量为926.8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15.6%;工业用水量为971.0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16.4%;农业用水量为3648.4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61.6%;人工生态环境补水量为381.8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6.4%。

2024年全国供水总量为5928.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为4892.4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82.5%;地下水源供水量为784.0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13.2%;非常规水源供水量为251.6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4.3%。非常规水源供水量持续增加,水源结构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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