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AV:不将工人视作平等伙伴的管理现状剖析,又一上市公司“卖壳”终止!海王生物2024年巨亏11亿,把交易压垮了?亚盛医药-B盘中涨超7% 股价创历史新高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具体人选根据每次督察任务确定并授权,其中,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
关于“国产AV:不将工人视为平等伙伴的管理现状剖析”,这一话题引发了许多深思和讨论。在当今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大背景下,一些国内AV产业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却忽视了对员工权益的关注和尊重,更别提构建起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伙伴关系。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这种现象的根源,分析其对员工、公司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从员工角度来看,国产AV产业的管理模式中存在明显的等级制度和歧视性观念。传统的劳动体制下,工人们往往被视为生产机器上的附属品,受到严格管理和限制,缺乏与资本家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在一些企业中,管理层甚至把工人看作是“流水线上的工具人”,他们的工作成果完全取决于上级领导的赏识和认可。这种基于职位和经验的评价体系不仅剥夺了工人应有的工作尊严,还使他们处于被动的地位,无法充分调动和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国产AV产业的管理模式也可能导致劳资关系紧张。由于工资分配比例低、福利待遇不公等原因,许多工人在工作中饱受压力,生活状况堪忧。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高强度、高危险的工作环境,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工人的身心健康,引发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国产AV产业的管理模式可能加剧社会阶层分化。在一些行业中,拥有高素质技术技能的工人往往被视为行业精英,而从事体力劳动或低端岗位的工人则面临着职业发展受限的困境。这种不公平的竞争态势不仅导致收入差距拉大,也使得一部分人失去了向上流动的机会,社会流动性严重下降。
对于企业来说,建立平等伙伴关系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的薪酬福利政策、优化工作环境以及提升员工的职业发展空间。具体而言:
1. 薪酬福利政策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劳动者能力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确保工人工资能够覆盖基本的生活成本和社会保障,同时也要考虑个人成长和发展需求。这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劳动力资源,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2. 在工作环境中,企业需要推行人性化管理,注重营造舒适、安全、有序的工作氛围。例如,推行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等灵活的工作方式,为员工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缓解长时间工作所带来的身体和精神压力;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应对职业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
3. 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机制,通过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岗位轮换等方式,帮助员工提升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他们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企业也可以通过内部奖励机制,激励员工参与技术创新、项目开发等活动,鼓励他们主动创造价值,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国产AV产业若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深刻反思并改变当前的管理模式,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员工,为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培养出一支具有创新意识、敬业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团队,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炒股就看 ,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2025年6月6日, (000078)披露《关于终止控制权变更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海王生物控股权“卖壳”终止了。 近日,公司、海王集团及丝纺集团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解除协议》,丝纺集团与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王菲女士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解除协议》,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 一、原计划7.67亿“卖壳”、定增14.8亿 海王生物控制权变更公告可追溯至2024年1月。 2024年1月13日,海王生物、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集团”)及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纺集团”)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了海王集团拟向丝纺集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合作方案。 2024年7月28日,丝纺集团与海王集团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王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15,734,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丝纺集团,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2%,转让价格为2.43元/股,共计767,235,564元。 同日,丝纺集团与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王菲女士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海王集团放弃其持有的公司900,710,32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约定张思民先生放弃其持有的公司3,401,73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约定张锋先生放弃其持有的公司1,331,09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约定王菲女士放弃其持有的公司32,9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述协议转让完成、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表决权后,丝纺集团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及表决权,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0,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丝纺集团。 为进一步巩固控制权,2024年7月28日,公司分别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签署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拟合计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620,000,000股。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8,800万元。 根据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上述权益变动前后,相关主体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如下: 二、2024年业绩巨亏11亿,此前业绩对赌2025、2026、2027年3年累计盈利12亿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交割日后,海王集团、张思民就上市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期间(“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向受让方承诺: 上市公司于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分别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4亿元、5亿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并且,于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分别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2.5亿元、3亿元,三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7.5亿元(“承诺累计归母净利润”)。 但根据近期海辰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2024年度海王生物再次亏损11亿。在此之前,2022年、2023年已经连亏两年,分别巨亏9.9亿、17.1亿,2024年为连续第三年巨亏。 而2025年第一季度的业绩或是压垮交易的最后一根稻草。海王生物于2025年第一季度进一步亏损7,400万,相比去年大幅下滑。 三、公司曾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均存瑕疵,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2024年10月期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07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张思民、张锋、沈大凯、王云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0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决定书》”) 根据《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披露,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规范 1、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022年3月至2024年5月,公司部分对外担保事项未经董事局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的规定。 2、受限货币资金披露不完整 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公司存在银行定期存单为质押受限状态的情形,但未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予以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3、2022年年报披露的对外担保发生额不完整 公司2022年为其他公司的相关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并实际履行代偿责任,但未在2022年年报中予以披露,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1、商誉减值测试收入预测依据不充分 公司2022年、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时,个别子公司收入增长率预测依据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一条的规定。 2、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不充分 公司2021年、2022年确认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盈利预测不审慎,计提依据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的规定。 3、部分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 公司对部分已逾期的其他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未综合考虑相关抵押房产实际状况、抵押物是否可以直接执行等因素的影响,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4、部分供应商返利计提依据不充分、核算不规范 公司未取得正式确认的返利证明文件即计提供应商返利,返利计提依据不充分;将部分供应商返利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导致相关成本核算不准确。前述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5、部分销售费用列报不准确、确认跨期 公司将部分融资费用、补偿款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导致相关费用列报不准确;部分销售费用确认跨期。前述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责任编辑:杨红卜
(06855)盘中涨超7%,高见59.55港元,股价创历史新高,截至发稿,股价上涨6.23%,现报58.85港元,成交额2.34亿港元。 亚盛医药已在第61届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口头报告了在研Bcl-2抑制剂APG-2575(lisaftoclax)联合去甲基化药物阿扎胞苷治疗治疗初治(TN)或既往接受过维奈克拉治疗的髓系恶性肿瘤患者的Ib/II期临床研究最新数据。该研究最新进展再次验证了lisaftoclax在恶性髓系肿瘤治疗中卓越疗效和卓越安全性二者兼备的特点。值得注意的是,该研究首次报告了lisaftoclax在既往维奈克拉治疗失败的患者中也有很好的治疗反应,显示出lisaftoclax和国外同类产品的差异化和疗效优势潜力。 责任编辑:卢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