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的母爱与亲情之火:父女深情嗨文深度解读

编辑菌上线 发布时间:2025-06-13 14:26:35
摘要: 穿越时空的母爱与亲情之火:父女深情嗨文深度解读,重大考古发现“昆仑石刻”,假的?全国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方面,一季度银行间市场共承销绿色债务融资工具536亿元。相较之下,国有大行更热衷于承销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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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题目要求,“穿越时空的母爱与亲情之火:父女深情嗨文深度解读”为主题的文章需要深入探讨父爱与亲情的复杂关系,以及这种情感在跨越时空的背景下所展现的独特表现形式。以下是对这一主题的深度解读:

母爱是生命中最深沉、最伟大的情感之一,无论是在我们出生那一刻,还是在成长过程中,母亲始终是我们生命的守护者和引导者。她以其无私的付出,塑造了我们的性格、价值观和人生观,使我们在面对生活的挑战和困难时,能够坚韧不拔地前行。

母爱的深远影响远不止于此。当母亲逐渐步入老年,她的生活节奏也会发生改变,对子女的依赖程度也会有所下降。这时,父爱便成为父辈们传承家庭价值、传递生活智慧的重要纽带。父辈们用他们的言传身教,教导我们如何理解和珍视亲情,如何去理解并尊重长辈的付出和牺牲,如何以实际行动去践行孝道。

在这个过程中,父女之间的情感火花被悄然点燃,父女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变得更加微妙而深刻。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可能无暇顾及对方的感受,但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却通过各种方式潜移默化地传递给对方。例如,当父亲为了工作忙碌,无法陪伴孩子玩耍时,他可能会选择通过电话或视频通话与孩子进行简短的交谈,分享他的工作进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当父亲教育孩子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如何坚定面对生活的困难时,他会通过书信、行动或者亲自示范的方式来传达这些观念,让孩子在无形中学习到这些宝贵的人生经验。

父爱的力量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支持,更是精神上的抚慰。父辈们的故事和经历,如他们在年轻时的成长历程、曾经面临的困难和挫折等,都为子女提供了无尽的启发和激励。这些故事能够帮助子女理解人生的起伏,增强应对挑战的决心,激发他们对未来生活的热爱和追求。

父女深情的嗨文是一种跨越时空的特殊文体形式,它以生动活泼的语言、富有创意的表现手法,展现了父爱和亲情的独特魅力。父女深情的嗨文往往充满了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情感色彩,蕴含着深深的生命感悟和人生哲理。例如,一首歌谣《爸爸去哪儿》,就描绘出了一位父亲带着孩子们一起探索世界的过程,展示出了他对孩子的深深关爱和独特的教育理念。这首歌曲不仅引发了观众的共鸣和感动,也成为了父爱的象征,表达了人们对传统父爱与现代亲情之间深刻转变的理解和认同。

父爱与亲情在跨越时空的背景下的深情演绎,既体现了人世间最真挚的情感,又折射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深刻变迁。它让我们明白,尽管时间流逝,但亲情的火焰并不会熄灭,反而会因为岁月的洗礼更加炽热和持久。通过父女深情嗨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份深深的情感,体验那份跨越时空的亲情之火,从中汲取力量,继续前行。

6月8日,一篇文章引发历史、考古、古文字等多个领域广泛关注,在公众中也引发轩然大波。文章公布了一处新发现的秦朝石刻,并指出该石刻解决了“昆仑山”地理位置的千古悬案。

这篇《实证古代“昆仑”的地理位置——青海黄河源发现秦始皇遣使“采药昆仑”石刻》发表于《光明日报》,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仝涛。文章公布的石刻,位于青海省玛多县海拔4300米的扎陵湖北岸,为一处露天玄武岩。

相比于实证“昆仑”的地理位置,一处秦朝官方摩崖石刻在两千多年后被发现,此事本身便极具学术意义和文化价值。如作者在文中所说,这一黄河源石刻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留下的唯一一处还现存于原址的刻石,同时也是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处,意义十分重大。

然而,消息一经披露,质疑随之涌来,部分学者和公众对石刻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但古文字学界、考古学界等领域都有学者初步判断该石刻为真实古迹。

有学者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近两年,围绕该石刻已经在青海召开多次专家研讨会,包括考古、古文字等多领域专家与会,这篇文章应该是基于多学科的研究后形成的结论。

众说纷纭之下,截至目前,文章作者尚未公开作进一步解释。

黄河源石刻。来源:光明文化记忆

发现“昆仑山”?

据发表的文章和图片,此处摩崖石刻位于扎陵湖北岸山坡半腰一处凸出的玄武岩基部。岩壁表面上方有轻微剥蚀,中部有一道斜直的裂痕,壁面磨蚀风化较为严重,下方有多处残损剥落。

作者辨认出37字,分12行,每行2—5字。石刻释读如下(□内为推测文字,□为无法识读的字):

刻文大意为:秦始皇廿六年,皇帝派遣五大夫翳率领一些方士,乘车前往昆仑山采摘长生不老药。他们于该年三月己卯日到达此地(黄河源头的扎陵湖畔),再前行约一百五十里(到达此行的终点)。

这篇文字蕴含颇多历史信息。仝涛认为,石刻内容及其所在地理位置,解决了国人千古争讼的关于“昆仑”“河源”的精确地望问题(指地理位置),记录了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遣使向昆仑山寻觅仙药的历史事实,补全了文献记载的缺失。

文章表示,昆仑在中国古代历史地理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其具体位置在哪里,是千百年来一直困扰学界的谜题。扎陵湖之南便是巴颜喀拉山脉,因此石刻中提及的“昆仑”,当指巴颜喀拉山脉及其周边区域,无疑就是大部分先秦文献中所指的“昆仑神山”。

石刻字体为秦小篆。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秦文研究会会长、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秘书长赵平安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除了有几个残泐(指金石铭文残损不全)的文字可能有讨论空间外,作者释字是基本可靠的。这件“摩崖”使用的是典型的秦篆文字,秦篆传世和考古发现都很多,所以并不难认。这类篆文从战国到秦代都在使用,汉代以后也可以袭用,时间跨度较大,对“摩崖”准确断代不能提供直接帮助。

该消息一经披露,引发考古、文物、历史、古文字等各领域学者关注,部分学者提出质疑,认为有造假嫌疑。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辛德勇多次对该石刻的真实性表示质疑,发布在影响力颇大的微信公众号“辛德勇自述”中,但并未提出具体疑点。他称未来或许会写一本书《制造<昆仑山铭>》,清楚全面地表述自己的看法。

北京语言大学文学院教授刘宗迪质疑称,如果秦朝已经知道黄河源的位置,且此处已经被命名为昆仑山,为何这么重要的地理知识到西汉反而不知道了?

也有公众提出疑问:秦朝西部边境在甘肃临洮附近,此处石刻所在已经在秦朝国境之外,秦使为何能够前往?秦汉考古学者、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原所长刘庆柱说,秦朝国境北部以长城、东部以大海为界,西部和南部并没有明确的国境线。近些年,西北地区发现的秦文化遗址,已经超出此前普遍认为的秦朝疆域范围。

刘庆柱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这块石刻的存在两年前已经为学界所知,这两年开过几次研讨会,仝涛邀请过他,但他年岁已高,没有前往高原参会。他们多次就这一石刻进行过讨论。“据我所知,也有古文字学者去现场看过。这块石刻应该是经过了多学科的论证,不是作者自己拍脑门写出来的。”他说。

实际上,摩崖石刻的首次发现者为青海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教授侯光良。2023年,侯光良出版《昆仑上下:青海的史前文化》一书,书中公布了该石刻的照片。青海师范大学科研团队于2020年7月在野外考察中发现了该石刻,侯光良在书中释读了石刻文字,但并未识读出“采药昆仑”“廿六年三月”等关键文字。

侯光良近日在朋友圈对仝涛的文章作了回应,他称由于“皇字石刻”关系重大,自己发现后没敢公开。他认为该石刻为古代文物,不存在伪造,且该石刻是国家行为,并非个人之力所能完成。但是他倾向于认为石刻年代为元代或清代,很可能是1280年,与元代荣禄公都实作为招讨使前往河源的历史事件有关。原因在于,他将“己卯”解读为“己卯年”,而仝涛和多位古文字学者都将“己卯”判断为廿六年三月的“己卯日”。

在回应《南方周末》时,侯光良承认,当时做出“元代或清代”的推断“比较浅薄,还缺乏认识,后期还需要继续研究”。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自己正在三江源野外考察,近期对石刻没有作进一步研究,不便多回应。

“昆仑石刻”线描图。来源:光明文化记忆

“真实的文物中也会有错”

值得关注的是石刻中“昆陯”两字的特殊写法,这是一个重要的断代信号。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主任刘钊近期撰文称,“昆陯”是里耶秦简中的写法,其中有“琅邪献昆陯五杏药”的记载。这说明“昆仑”可写作“昆陯”是秦时的用字习惯。里耶秦简的“昆仑”作“昆陯”是一个不太引人注意的通假,且只此一例,他认为这个写法不太容易被造假者发现并巧妙地用于刻石,“(如果是造假)这学术素养也实在令人称奇”。

谈及对这方石刻的判断,刘钊认为,“昆仑石刻”的文字时代特征明显,风格统一,看不出什么破绽。他举了几个例子,如“皇”字上部从“白”,“大夫”合文符号位于人形右侧手臂下,“翳”字所从“医”字左旁竖笔出头,“以”字的写法,“己”字下部右曳,“年”字所从“禾”头左斜穿透笔画,“到”字所从“至”旁上部交叉处写得很开,“此”字所从“匕”旁下延等,都具备秦至汉初文字的书写特征。此谓时代特征明显。

仝涛在《光明日报》的文章中也作出了相似的古文字学分析:“‘大夫’二字为战国-秦文字中习见的合文;昆仑之‘仑’字偏旁为阜旁,写作‘陯’,这些特征都是秦代刻石及简牍文字的典型特征。”

刘钊认为,所谓风格统一,是说全篇文字风格一致,有些细微之处亦表现得非常到位。譬如有些横笔写成弯曲的向上拱起状,在“皇”字、“里”字所从“王”旁和“土”旁的最下一笔和“廿”“六”“三”等字上都有体现。“设想如果是伪造,在没有相同范本的情况下,要在众多秦文字资料中凑齐这些字作为作伪的样板,且能保证结体不误,风格统一,恐怕连专业者都不易处理得如此完满。”

另一个存疑的焦点在于石刻文字中的时间问题。“廿六年三月己卯日”具体对应何时?质疑者认为,这个年代可能露出了破绽。

秦始皇廿六年为公元前221年,即秦统一六国、建立秦朝那一年。西北大学科学史高等研究院院长曲安京撰文指出,根据其对《颛顼历》的研究,秦始皇二十六年三月不存在己卯日,“石刻上记录的‘廿囗年三月己卯’,无论如何无法与《颛顼历》吻合”。

故宫博物院器物部金石组副研究馆员熊长云的看法是:“铭刻真,不必怀疑。”他认为,部分释文可以再讨论。由于石刻文字本身的残损漫漶,仝涛识读为“廿六年”的几个字,并非无可争议。熊长云认为,“廿六年”或许为“廿七年”,或者为“卅六(或七)年”。“始皇卅七年,三月正有己卯。卅六年,始皇因荧惑守心等事,已预感时日无多。若是卅七年,始皇派使者前往昆仑采药,正合于其时心态。”他说。

赵平安认为,历法问题本身很复杂,即使历法不合,也不能直接认定文物为伪。在秦汉简帛中,这样的例子已经有不少,没有人怀疑新出简帛的真实性。“道理很简单,真实的文物中也会有错。”

黄河源石刻。来源:光明文化记忆

能否辨别真伪?

据历史记载,自公元前219年至公元前211年,秦始皇共有七次出巡,分别在山东峄山、泰山、芝罘、东观、琅琊台,河北碣石,浙江会稽立下七大刻石。七大刻石传为丞相李斯撰文并书丹,均属秦小篆作品。刻石原物几乎都已毁坏湮灭,仅存传世摹本和翻刻本。现存于世的,只有山东岱庙的泰山刻石残块和中国国家博物馆藏琅琊台刻石残块,均残断严重,文字漫漶。

若“昆仑石刻”确为秦始皇年间遗物,将是唯一现存于原址的秦代刻石,且最为完整的一处。

“昆仑石刻”指向两个重要问题:从文物本体角度,该石刻是否为秦朝文物,且与秦始皇有关历史有密切关联?从文本角度,石刻内容是否有望确证古文献中的“昆仑山”所在?

从石刻文物本体角度来看,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技考古专业副教授、石刻研究专家张明悟提出了自己的观察角度。他看过“昆仑石刻”高清照片后,综合多年野外考察碑刻经验认为,从字口、包浆以及风化程度来看,该刻石完全符合鉴定界所称的“开门老”特征,“绝无今人仿造的可能”。

“仔细观察可见,字口与壁面已自然融为一体,并长覆了一层高原地衣。此外,刻字之后岩面又出现了多次风化断裂,这些裂隙的形成均晚于刻字时间。这些现象都充分说明,字迹形成年代非常古老。”张明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他表示,关于刻字风化程度,许多人常以想象来推测秦代刻字的状况,然而,若参考全国各地的汉代摩崖石刻以及巴基斯坦洪札河谷的北魏刻字,会发现很多字迹至今仍非常清晰。“关于黄河源刻石的年代,侯光良教授提出的元、清说可能性很小。综合各方面特征,我基本倾向于认为这就是秦代刻石。”

而从文本角度,对于“昆仑山”的确证或许尚需进一步论证。

仝涛在文中指出,秦代一百五十里约等于今天62.37公里,从石刻地点向西行60公里,正是今天“星宿海”的位置。而历史上,星宿海一直被认为是黄河源头所在。故而,“可见远在先秦时期已经认定黄河河源为星宿海,其周邻山脉为昆仑山”。

对于这个结论,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主任刘钊谨慎表示,依据刻石确证昆仑山位置,此事为时尚早。“石刻的性质应与今日‘到此一游’的刻画相近。至于铭文中的‘一百五十里’,并未表明终点,也未表明是昆仑山,也很有可能指的是下一个休息地。”

秦汉考古学者、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原所长刘庆柱认为,秦朝时认定昆仑山在黄河源区域,有一定的道理,昆仑山在黄河一脉有其合理性。“但是昆仑的具体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他说。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秦文研究会会长、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秘书长赵平安表示,仝涛的文章重点是介绍“摩崖”的位置,阐述它的价值,对发现过程并没有作详细交代。这件“摩崖”是一直露天的还是后来暴露的、“玄武岩”成分如何、风化情况如何、文字是用什么工具契刻的、“摩崖”周边发现过什么时代的文物、到这里的古道情形如何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了解。

“这么重要的发现,‘证真’‘做实’是头等必要的。”他说,“为了给社会一个准确的判断,组织多学科专业团队,现场考察鉴定已刻不容缓。”

据澎湃新闻报道,一位接近黄河源发现团队的人士介绍,这处石刻的发现和论证经历过一个较为漫长、复杂的过程。对于该石刻的相关问题,如字形字义、秦代历法、经行路线以及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等,研究者都已进行过“穷尽式”的搜索和论证。相关专家通过现场逐字摄影、拓片、临摹、三维建模等系统性的工作,查阅和比对大量文献和考古出土材料,并请教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才形成最终的认识和结论。

“我个人觉得,造这样一个假对学者没多大用处。”刘庆柱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我觉得仝涛应该心里有数,因为开了几次会,大家意见基本一致。”

关于该石刻的论证过程,仝涛及团队成员尚未进一步公开解释。

记者:倪伟(niwei@chinanews.com.cn)

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案赔偿款已全额支付。

6月12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生效。日前,两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

该案系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2021年6月15日,金某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某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金某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某、罗某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盘后,金某泰公告称,袁某、罗某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同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袁某、罗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21日,深交所作出《关于对袁某、罗某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原告刘某某、郑某某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某泰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金某泰、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今年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该案,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万元。

彼时,原告郑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博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是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的首次司法适用,“此次司法层面的破冰,激活该条款,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推动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案中,两名董监高公开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按照上市公司当时的股价计算,可增持1500多万股,如果完成增持承诺,将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大股东,从而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然而,在为期一年的增持承诺期内,两名被告增持金额为零。

原告刘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联钦彼时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名公司高管公开作出金额巨大的增持承诺,作为投资者有理由相信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巨大影响,投资者也是基于这样的预期进行了投资,但最终一股都未增持,“公开承诺前后反差太大,导致原告损失巨大,我们认为被告的公开增持承诺已构成虚假陈述,要求其承担投资差额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袁某、罗某辩称,其已经根据规定及时将增持意愿、资金筹措情况及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延期等情况书面告知金某泰,因客观上履行能力不足,无法再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主观上“忽悠式增持”的故意或过失,对此,公司也及时发布了公告。股价下跌主要是由于市场整体及企业自身经营等其他情况导致,并非两被告不履行增持承诺导致。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袁某、罗某在首次作出增持承诺时并无资金准备,在后续延期过程中亦未积极筹措资金,且在面对交易所质询时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故难以认定其有增持的真实意愿。从增持主体、承诺增持金额、市场影响力等角度看,袁某、罗某公开增持承诺信息的披露,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预期产生严重误导,其所主张的未能履行增持承诺的抗辩理由明显不合理,故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同时,公开承诺人袁某、罗某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而非金某泰。从信息披露的全过程看,金某泰尽到了基本的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金某泰明知或应知袁某、罗某存在虚假陈述,故不应承担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袁某、罗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对于其他投资者涉诉案件,两被告表示愿意在损失核定后,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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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菌上线 本文地址: https://m.dc5y.com/news/nskm7n4xwdvg12.html 发布于 (2025-06-13 14: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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