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瀬玲:瑰丽的海洋生物之谜与生态保护的象征》,张靓颖工作室就“工作人员非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致歉金监总局拟立新规,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这是一种古老的海洋软体动物,它们是真正的活化石,广泛分布在世界各地,它们的典型特征就是背着一个卵形的钙质背板。
以《古瀬玲:瑰丽的海洋生物之谜与生态保护的象征》为题,本篇文章将探讨《古瀬玲:瑰丽的海洋生物之谜与生态保护的象征》这一著作的独特魅力和重要性。
《古瀬玲:瑰丽的海洋生物之谜》是日本著名海洋生物学家、生态学家、自然历史博物学家古瀬玲女士的代表作。她以其丰富的知识储备、深邃的学术视野以及独特的观察视角,揭示了海洋生物世界的奥秘,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海洋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以及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大门。
古瀬玲在书中详尽研究了各种珍稀海洋生物的形态、习性和生态习性,包括珊瑚礁生态系统、鲸鱼家族、海龟家族、鱼类家族等。她的研究不仅深入浅出地解释了这些生物在海洋生态链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揭示了海洋生物如何通过适应环境变化,维持自身的生存和繁衍。例如,通过对马尾藻的深入理解,古瀬玲指出,马尾藻不仅是海洋食物链中重要的生产者,也是捕食者如鳕鱼的重要补充;通过分析热带海域的珊瑚礁生态系统,古瀬玲提出珊瑚礁的保护对于维护全球气候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古瀬玲:瑰丽的海洋生物之谜与生态保护的象征》还强调了人类对海洋生物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对生态平衡造成的破坏。书中提及,近几十年来,由于过度捕捞、污染、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许多海洋生物种群的数量急剧下降甚至濒临灭绝。古瀬玲指出,这不仅威胁到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也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她主张人类应当尊重和保护海洋生物的生态环境,通过科学手段合理利用海洋资源,防止其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古瀬玲:瑰丽的海洋生物之谜与生态保护的象征》是一部集海洋生物学、生态学、人类行为科学于一体的综合性著作,它凭借其深度和广度,为我们揭示了海洋生物世界的真实面貌,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全面认识海洋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与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理论框架。该书还提出了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以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实践意义的环保理念,对于我们理解和应对当前面临的海洋环境保护挑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深远影响。《古瀬玲:瑰丽的海洋生物之谜与生态保护的象征》无疑是一本彰显人文关怀和科学精神的优秀著作,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传承。
本文转自【奔流新闻】;
6月9日,张靓颖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就“张靓颖工作人员非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事件作出回应:
声明称,经核实涉事人员为第三方合作公司员工,其不当言行违背合作规范与职业道德,公司已立即终止合作,并要求合作公司严肃处理。针对管理疏漏,公司深表歉意,已启动内部整顿,全面排查相关人员,承诺发现违规将严肃处置。
此外,公司管理层已向张靓颖女士本人深刻检讨,并对由此给长期支持靓颖的歌迷朋友们带来的情感伤害以及对张靓颖女士造成的声誉损害,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公开资料显示,张靓颖,中国内地知名女歌手、词曲作者、音乐制作人,2005年,参加湖南卫视选秀节目《2005超级女声》获得季军出道。代表作《画心》、《我的梦》、《终于等到你》等。
图源:@张靓颖工作室
为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计三十一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二是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与此同时,《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
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规定》明确,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以下行政处罚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业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业。
金融监管总局拟立新规,
三类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暂行规定》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共享、公示相关信息,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及信用修复。
哪些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一类是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三种行政处罚之一的主体,包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第二类是当事人未受前条所列行政处罚,但因下列行为之一,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从重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责令转让股权的监管强制措施,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是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二是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或者业务许可证;三是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四是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滥用股东权利或者不履行股东义务,导致严重损害金融机构、客户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五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第三类则是当事人在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被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对于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当事人,
监管可采取四项管理措施
在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前,应事先载明什么内容?《暂行规定》要求,应当制作载明以下内容的事先告知书: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拟被列入名单的事由和依据;失信管理措施提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拟作出列入决定的机构名称、印章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