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从三级内容看网络净化重要性亟需努力的领域,未来又会出现怎样的契机?,亟待重视的局势,身处其中还能有所作为吗?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快速发展,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关注日益凸显。我国已将互联网环境下的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国家层面的重要政策范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分级保障的形式构建起包括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个人自律等多种角色参与的多层次网络环境管理体系。
在政策层面上,各级政府均承担着监督与管理职责,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网络空间的范围和边界,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的上网环境。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含有色情、暴力、恐怖等相关内容的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则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反沉迷系统,限制未成年人在线时间,防止过度依赖网络,影响其身心健康。
在制度建设层面,我国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落实了“预防为主、教育引导、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以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在网络环境中健康成长。一方面,积极推广并实施实名制注册制度,鼓励家长、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网络行为的监管,使其明确网络使用应具备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的身份滥用和隐私侵犯问题发生。另一方面,通过开设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开展主题鲜明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等方式,培养广大未成年人的信息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防止不良信息侵蚀孩子的心理防线。
在实践操作层面,各方主体各施其能,共同维护了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良好态势。各地教育部门定期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网络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化网络环境,强化用户权益保护。社会各界也广泛参与到网络环境治理工作中来,如行业协会、专家咨询团、志愿者组织等,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影响力,合力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级联动、多方合力,既包括国家立法、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等传统保障机制,也融入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网络企业社会责任等多元社会力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我们期待未来可以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宽的领域下,进一步推进网络环境的深度治理,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成长发展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绿色的网络环境。
近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关于对山东启蒙标志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处理公告概要》。
(来源:军队采购网)
公告显示,因虚假投标,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禁止3年内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处理。在禁止期内,法定代表人李启春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禁止参加上述范围军队采购活动。
禁止开始时间为5月30日,处理部门为武警采购和资产管理局。
(来源:天眼查)
据了解,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该公司进行6次抽查检查中,其中4次基本符合要求,2次申请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