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大女人逼视频:尺度与实力并存的女子力量展现透视深层次问题,难道不值得我们关注?,充满悬念的报道,背后有多少真相未被揭晓?
标题:《被称大女人逼视频:尺度与实力并存的女子力量展现》
近年来,在短视频平台上,一股以挑战自我的“大女人逼视频”风潮悄然兴起。这类视频以其独特的视角和丰富的女性力量展示,打破了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展现出女性在面对压力和挑战时的独特魅力和坚韧意志。
这些视频往往呈现出鲜明的尺度感与实力平衡的特点,一方面,女性角色通常扮演着坚韧不拔、敢于突破自我形象的角色,她们以自信的姿态展现自我价值,挑战传统观念对女性的传统定义。例如,有的视频中展现的是在职场上女强人逆袭的故事,她们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逐渐积累起强大的实力,并最终取得事业上的成功。这种表现形式不仅体现出女性的智慧和毅力,更展示了她们在面对困难时不屈不挠的精神风貌。
另一方面,一些视频则强调了女性在情感世界中的女性力量。在这些视频中,女性角色往往扮演着独立自主、深情款款的角色,她们勇敢地追求爱情,即使在面对困境或质疑时也能坚持自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女性的坚强和独立。这类视频通常以细腻的情感描写和深情的音乐旋律为主,展现了女性内心深处的柔软和细腻,使观众能深深感受到女性的情感世界和内在力量。
“被称大女人逼视频”以其独特的视角和丰富的内容,展现出女性在面临各种生活和工作压力时的坚韧和勇气,同时也展现出了她们的独立、智慧和情感力量。这一现象不仅是对现代女性群体的深刻描绘,也是对于现代社会性别平等观念的重要体现,对塑造更加多元和包容的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意义。
▲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图/网络视频截图
曾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男教师又到学校保卫处任职了?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6月3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文件,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学校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
对此,该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该工作人员表示,“保卫处是把他借过去”,“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给犯错之人重新生活的机会,体现了安徽师大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单位所拥有的温情底色,这本身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留“一口饭吃”,也得讲规矩,尤其是涉及已经被官方定性为“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的人,更不宜以“留一口饭吃”为由,将其安排在自己的校园。毕竟,学校并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否吸取教训而痛改前非了。
学校的回应应该是考虑到该事件的后续影响,所以才说“该教师的工作安排是经过了相关报告程序”。但程序合规之外,还得考虑这一安排的合理性。毕竟,保卫处虽不是直接的教学岗位,但同样是校园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其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将有猥亵学生前科的人员安排在保卫处,即便只是从事文字工作,也难免会引发学生和家长的担忧。这种担忧并非无端猜测,而是基于对学生安全和心理感受的合理关切。
校园本应是最安全、最纯净的地方,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安全保障,包括心理上的安全感。让一个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在同一个校园内工作,无疑会让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产生不安感,这与校园安全保障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师德师风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也值得商榷。在教育领域,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对于师德严重失范者,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教育事业的尊重。对有严重猥亵行为的教师,仅仅给予开除党籍、降职的处分,且后续还安排在校园内工作,会让人怀疑学校对师德问题的处理不够严肃,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这样的安排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职业禁止”法律精神。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虽然该“男教师”并未受到刑法的惩处,但是,对于学校而言,这种犯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之人,也应该受该法律精神的制约。毕竟,该条款还有一个自由裁量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安徽师大的做法可能并未充分考虑职业禁止的内涵。
实际上,作为教书育人的特殊场所,学校在强调“给他留一口饭吃”时,也不能忽视自己肩负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有严重过错的人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给予帮助,但不宜以校园安全和教育环境隐患为代价。
总之,安徽师大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关切,以更恰当的方式处理此事,让相关安排更能服众,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和谐,捍卫教育的尊严与公正。
撰稿 / 聂书江(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编辑 / 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