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的教导」:让你如何以坐着的方式完成作业,轻松掌握学习技巧与方法

慧语者 发布时间:2025-06-01 06:38:05
摘要: 「学长的教导」:让你如何以坐着的方式完成作业,轻松掌握学习技巧与方法,端午节假期,来庆阳打卡民俗文化和周边美景~原创 骑电动车捎人遇车祸判赔14万,对“好心人”打击太大另据咪咕体育,王楚钦还分享了如何走过艰难的时光,其称自己一直在被诟病,外界舆论,包括自己对自己质疑,因为三大赛的成绩不好,自己心里憋了一股劲,想去证明自己。

「学长的教导」:让你如何以坐着的方式完成作业,轻松掌握学习技巧与方法,端午节假期,来庆阳打卡民俗文化和周边美景~原创 骑电动车捎人遇车祸判赔14万,对“好心人”打击太大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均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但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文题:《「学长的教导」:以坐着的方式完成作业,轻松掌握学习技巧与方法》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许多学生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选择了坐着完成作业这一方式。这种看似便捷的学习习惯却可能对我们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造成负面影响。对此,学长的教导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以坐着的方式完成作业,轻松掌握学习技巧与方法的方法。

要了解坐着完成作业的优点。相较于站立或趴着完成作业,坐着可以减少身体的疲惫感,减轻关节的压力,并且有助于保持正确的坐姿和颈部姿态,预防颈椎病等健康问题。坐着完成作业还可以保证良好的阅读视野和专注力,避免长时间低头看手机或电脑屏幕导致的眼睛疲劳和视力下降。更重要的是,在安静舒适的环境中,坐着能让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和深度学习,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记忆知识,形成深入的理解和记忆。

坐着完成作业并非一无是处,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需要注意的地方。久坐可能导致血液循环不畅,影响大脑的血液供应,进而降低学习效率。每15-30分钟起身走动一下,做一些简单的伸展运动或者进行简单的呼吸训练,可以帮助血液循环,缓解疲劳,提升学习效果。对于需要进行长期集中注意力的任务,如做研究或写论文,久坐可能会导致颈肩部紧张,甚至引发腰痛等问题。这时,我们需要适时调整坐姿,让脊柱保持自然曲线,腰部挺直,用背部肌肉支撑头部,这样既能保护身体健康,又能保持良好的坐姿,保证长时间集中注意力的效果。

我们还需要注意饮食与作息。研究表明,缺乏足够的蛋白质、钙质和维生素D等营养物质会影响脑部功能和骨骼健康,而过多的咖啡因或酒精则可能破坏正常的生物钟,影响学习效果。合理安排饮食,摄取富含这些营养素的食物,同时保证充足的睡眠,都能有效增强记忆力和思维能力,使我们在坐着完成作业的也能享受到高效的学习体验。

“学长的教导”让我们明白,以坐着的方式完成作业,不仅可以提高学习效率,减少身体负担,还能帮助我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培养良好的学习技能与方法。只要我们遵循这些建议,坚持下去,就能在忙碌的生活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坐着式”学习之道,轻松地掌握学习技巧与方法,实现高效的学业目标。

第二十届庆阳香包民俗文化节

5月29日至6月2日

在庆阳市举行

大家的目光又一次聚焦庆阳

走进这座文化之城

探寻隐藏在这里的

民俗文化和宝藏景点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收藏和文化符号

比如苏州园林、杭州丝绸、宣城纸墨

宜兴紫砂壶、景德镇瓷器等等

文|阳晨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悄然改变了两个老人、两个家庭的人生轨迹。

2023年8月15日清晨,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徐庄村,卢某芳老人骑电动车前往镇上参加领鸡蛋的促销活动。在返程路上,卢某芳捎带上隔壁村的吕某一同回家,不料电动车和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两位老人同时受伤。这场车祸让吕某成为植物人,至今还在医院治疗,卢某芳也造成十级伤残。

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小型客车驾驶员陈某康负事故主要责任,卢某芳负次要责任,吕某不负事故责任。事后,吕某家属将卢某芳、陈某康、小型普通客车的保险公司等告上法院。法院判卢某芳赔偿吕某损失14.1万余元。

这个判决引发了争议。受伤成为植物人的吕某,固然值得同情,但很多人也与卢某芳家人同感“有点冤”。毕竟卢某芳是出于好意捎上吕某,甚至是绕路相送,没有收取分文报酬,发生车祸也并非自己所愿,现在不仅自己受伤致残,还被帮助过的对象吕某告上法庭,被判决赔偿14万——对一般农村家庭来说,这是难以承受之重。

在一些网友看来,如果好心帮助他人,换来这样的“倒霉”结果,那么今后面对他人的求助,谁还愿意伸以援手?

法律对这种“好意同乘”的情况,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对于这起交通事故,卢某芳负有次要责任,就算是她是出于好心帮助他人,也确实需要依法作出赔偿。

只不过,这里的赔偿并非常规赔偿,而应当为“减轻”赔偿。毕竟,卢某芳作为机动车使用人,对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等过错。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里的“减轻”应当是多少,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由法庭来具体衡量把握。

从表面上看,吕某所获得的赔偿总金额为141.1万余元,法院让卢某芳承担10%,这个比例也不算太多,但具体到这起案件中,其合理性恐怕还值得商榷。

首先,这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吕某,其实也有一定过错。法院判决里也提到,“吕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且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险应有一定认知。”即便没有被交警部门列为次要责任人,吕某也应当对因未戴头盔导致事故后果加重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不能让其他人揽下所有责任。

资料图,图文无关

卢某芳儿子表示,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卢某芳如今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一家人都在打工,14万元拿不出来,只能从母亲的社保账户中每月拿出来一点给他们”。

一个68岁的老人,生活的来源主要靠社保,每月都要赔偿一部分,势必会影响生活水平,而且这样“勒紧裤腰带”的艰难局面,还会延续好多年。

有人可能会说,保险公司此前不是赔偿了卢某芳15万吗,把这笔钱拿出来,不就把“坑”填上了?

理论上虽然如此,但不应当忽视的一点是,卢某芳也是这场车祸的受害者,伤情也不轻,十级伤残意味着需要支出不菲的医疗费、护理费,今后的生活中,可能会有种种不便,花钱之处不少。盯着同为受害者的这笔钱不放,同样是不够“大气”和“仁慈”的。

法律的善意,需要真正照进现实、给人温暖。民法典规定“好意同乘”,毫无疑问是立法的进步。对于无偿搭乘他人者,如果无错就无须赔偿,有错(除非特殊情况)减轻赔偿,也都体现了法律对好心人的鼓励,对善行的倡导。但是,具体到司法实践中,还需要审判者根据实际案情,作出恰如其分的裁量。

就这起案件而言,卢某芳无偿搭乘他人,就算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比例也应更加合理妥当,让好心人能“勉力承担”,而不至于因为过重的赔偿而“生活维艰”,更对善行产生悔意。

从长远看,法律规定的“好意同乘”,也有必要进行修订,秉持立法精神,给好心人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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