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日本知名艺人吉沢明步遭人恶意侵犯完整事件:内幕纷呈,公理正义与公众视野的碰撞,股票行情快报:深振业A(000006)6月4日主力资金净卖出1283.20万元A股职工董事渐成标配,高管兼任是否合适?最低需A12芯片,第七代iPad(A10)无法升级。
标题:揭开日本知名艺人吉沢明步遇人恶意侵犯完整事件:内幕纷呈,公理正义与公众视野的碰撞
吉沢明步作为日本演艺界的知名人物,其个人魅力和才华深深地吸引着全球粉丝的关注。近日发生的一起被广泛曝光的恶性侵犯事件,使他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此事件涉及到一名男子对吉沢明步进行恶意跟踪、偷拍和传播,且该男子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谴责。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11月14日,当时吉沢明步在日本东京举行了一场名为《超时空冒险》的演唱会。演唱会上,他现场演唱了多首热门歌曲,并与现场观众互动,引发现场观众疯狂尖叫和欢呼声。正当演唱会接近尾声时,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开始走上了舞台,目不斜视地向吉沢明步靠近,试图窃取他手中的麦克风。此时,一位热心的女歌迷看到这一幕,立即向现场保安求助并报警。
在经过警方初步调查后,发现该名男子并未携带任何物品进入演唱会现场,也没有明确的意图偷窃吉沢明步的麦克风。警方初步判断这名男子可能是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到了吉沢明步的手持麦克风,然后将其带入演唱会现场以窥探其表现。
此后,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这名男子进行了拘捕,并在案发后对其进行了多次审讯。在审讯过程中,这名男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供述说他是一名狂热的追星族,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来得到吉沢明步的肖像权或表演视频资料。他还表示,他并不认识吉沢明步本人,只是因为嫉妒其人气和影响力才对他产生了恶意行为。
面对这样的恶劣行为,社会各界对于吉沢明步及其背后的男子的做法纷纷表达了强烈的谴责和不满。许多网友认为,吉沢明步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应该具有更高的道德标准和责任意识,他在演唱会上公开演唱,应当尊重现场观众的感受和权利,而这位男子却将这种行为当作一种谋取私利的手段,这是对公众利益的严重侵犯和践踏。
这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隐私保护、公平审判和公共舆论引导的问题。从隐私保护的角度来看,吉沢明步作为公众人物,其个人信息和演出活动内容等都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旦这些信息落入到他人手中,可能会给其个人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和压力。社会应加强对吉沢明步等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确保他们在行使公众权利的也能享受到应有的安全和自由。
从公平审判的角度来看,吉沢明步此次事件暴露出了日本司法系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嫌疑人应当承担全部刑事责任,但他在面对警方审讯时却选择了逃避和否认,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折射出日本司法体系在应对此类案件时存在一定的执法困难和不公正性。
再次,从公共舆论引导的角度来看,吉沢明步事件成为了日本公众表达愤怒和不满的重要平台,通过社交媒体、新闻报道等多种渠道,公众对这名男子的恶行进行了广泛的揭露和谴责。这种现象的存在提醒我们,一个国家的社会风气和公民素质直接影响到公共舆论的形成和发展,需要通过加强教育、提升公众素养等方式,提高民众在社会生活中自我约束和遵守规则的能力,以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
吉沢明步遭人恶意侵犯事件揭示了一种严重的侵犯公众权益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和深入讨论。我们必须从中
证券之星消息,截至2025年6月4日收盘,深振业A(000006)报收于6.74元,上涨0.0%,换手率1.44%,成交量19.5万手,成交额1.31亿元。
6月4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1283.2万元,占总成交额9.76%,游资资金净流入247.97万元,占总成交额1.89%,散户资金净流入1035.23万元,占总成交额7.87%。
近5日资金流向一览见下表:
近5日融资融券数据一览见下表:
该股主要指标及行业内排名如下:
深振业A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6.18亿元,同比上升540.28%;归母净利润-2593.6万元,同比上升2.49%;扣非净利润-2798.18万元,同比下降4.05%;负债率63.28%,财务费用3538.48万元,毛利率16.52%。深振业A(000006)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资金流向名词解释:指通过价格变化反推资金流向。股价处于上升状态时主动性买单形成的成交额是推动股价上涨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入,股价处于下跌状态时主动性卖单产生的的成交额是推动股价下跌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出。当天两者的差额即是当天两种力量相抵之后剩下的推动股价上升的净力。通过逐笔交易单成交金额计算主力资金流向、游资资金流向和散户资金流向。
注:主力资金为特大单成交,游资为大单成交,散户为中小单成交
A股公司设置职工董事的情况在快速增加。证券时报记者以“职工董事”为关键词搜索,单是今年以来便有300多份公告。
当前,根据《公司法》以及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职工董事除了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他要求基本与董事任职资格一致。 在上述情况下,一些职工董事的产生稍显形式化。部分公司直接由非独立董事(经过职工大会选举后)“改任”,抑或是高管兼任职工董事。此举使得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保持不变”,原班人马继续任职,只不过换了个头衔。 有公司还出现了实控人近亲等出任职工董事的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如何让“职工董事”这一制度安排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市场上出现了进一步明确职工董事任职条件的呼吁。
高管兼任职工董事渐增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以来,150多家上市公司宣布选举职工董事。
整体来看,这些职工董事的构成主要有三类:一是由原职工监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下同)、非独立董事出任;二是由高管出任;三是由普通员工出任。其中,由高管“兼任”职工董事的比例约在20%;非独立董事“改任”职工董事大致也有10余例。
职工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进入董事会,代表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人员。职工董事制度建设的意义,在于让职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代表并维护职工利益。
我国自1993年首次发布《公司法》以来就催生了职工董事的实践,最早适用于部分国有公司民主管理,2018年《公司法》将职工董事制度修订为部分国有公司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其他公司可自主选择的民主管理方式。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新《公司法》明确,上述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至此,职工董事制度转变为:对部分国有企业的强制性要求;对人数超300人的公司“选择性”要求。人数超300人的公司有两种选择:要么设立监事会并依法选任职工监事且职工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要么选任职工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