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归来:伟忠俊凯深情回归乡土,演绎一出波澜壮阔的人生篇章,信德新材: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0.92%至2.43亿元甬兴证券员工卖了1200万基金,因公司拒发12万销售提成诉至法院专家们表示,该计划面临巨大的技术和政治挑战,实现目标的成本可能远远超过他的估计。
高中毕业后,赵勇豪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京的一所知名大学。他在校园里,以积极向上的态度面对生活的挑战,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升自我。在大学的四年里,他却因学业繁忙和生活压力,与故乡的亲人和朋友渐渐疏远,逐渐失去了对家乡那份深深的热爱和依赖。
毕业后的赵勇豪在一家知名跨国公司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但他始终怀揣着对家乡的思念和挂念。他开始尝试寻找机会回到故乡,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故乡的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的繁华已成过去,人们的日常生活节奏加快,传统生活方式逐渐被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所取代。这些变化让赵勇豪感到迷茫和困惑,他不知道该如何融入这个全新的环境。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赵勇豪决定回归乡土,踏上一段波澜壮阔的人生之旅。他选择了家乡的一个小山村作为自己的落脚点,开始了他的人生新篇章。在这里,他重新接触到了久违的乡亲们,他们依然保持着淳朴的传统生活方式,而那些已经消失的文化习俗,也在赵勇豪的引领下得以传承和发展。
赵勇豪带着满腔热情,投入到乡村建设中去。他投身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村里修建公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为村民提供便利的服务;他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通过种植农作物、养殖家禽等方式,带领村民增收致富,让他们的生活有了显著改善。他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如义务巡逻、扶贫帮困等,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青年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在这片土地上,赵勇豪不仅用自己的双手改变着村民们的生活,也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位英雄回归的故事。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人们,无论身处何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根,不能忘记自己来自哪里,更不能忘记自己曾是这片土地的一部分。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赵勇豪的家乡变得更加美丽宜居,村民们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他在家乡的日子里,既享受着宁静祥和的田园风光,又感受到了社会发展的脉搏。他知道,这是他回报故乡、回报家乡人民的最好方式,也是他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做出的最坚定的选择。
赵勇豪站在新的起点上,满怀感慨地回首那段回乡奋斗的经历。他深深地明白,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和价值。只有真正了解并尊重自己的家乡,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道路,才能更好地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和发展。
在他的心中,无论是那个曾经繁荣昌盛的小山村,还是那个充满活力的新城市,都成为了他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他永远的家乡,成为他继续前行的动力。因为,这就是英雄归来,这就是英雄归来的精彩故事,这就是英雄归来的深远影响。
来源:Gangtise投研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0.92%至2.43亿元,主要得益于出货量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7.6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增长161.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64.11万元,同比增长108.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亿元,同比下降8.80%。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0.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6.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33%。公司短期借款大幅增加893.76%至3979.22万元,主要系信用融资增加。应收款项融资增加256.59%至4659.06万元,主要系票据贴现减少。存货增加24.48%至2.65亿元,主要系库存商品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5.25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金额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69.60万元,主要系信用融资减少。 责任编辑:郝欣煜
炒股就看 ,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红星资本局6月8日消息,一名券商营业部员工在不到一年时间卖出总规模超1200万元的基金产品后,认为公司未如约发放12万元提成奖金,在离职后将公司诉至法院。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原告关于销售分仓提成奖金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该名原告销售的ETF(即“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共有16只,种类全面,涵盖宽基指数ETF、热门赛道ETF以及跨境类ETF等。被告甬兴证券曾答辩称,监管部门禁止将原告主张的销售部分作为销售奖励,公司从未发放过该类提成奖金、也无需发放。 判决书显示,原告郭某某于2022年1月入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甬兴证券”),2024年8月3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在职期间,郭某某为宁波天童南路证券营业部理财顾问,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绩效奖励、津贴福利组成。 郭某某起诉称,其担任理财顾问时,提成以业绩结算,不定时的以奖金形式发放,甬兴证券未发放其在职期间的提成合计121762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相应奖金。 对此,郭某某在庭审中提交了相关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记录等。其中,由被告总部财富管理部某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向“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发送的《关于代销XXX投资基金的通知》,载明“销售考核及奖励方式”,对认购费发放比例及专项业务收入发放比例予以标注。 此外,“财富业务部分支机构服务群”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显示,总部工作人员曾在群中发布多张“金融产品排期表”图片,内容包含各产品的募集期、产品介绍及激励政策,其中部分产品的激励政策显示“综合创收:认购费(打折)+2.8%,提成:认购费100%+综合业务收入30%”,每张图片最下方均有提示“此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产品为准”。 为确认提成相关事宜,2024年3月,郭某某曾在线上询问总部员工叶某关于“交通etf后端提成”的到账情况,叶某回复称,“销售分仓提成目前业务部还没把分配名单给到”。之后,郭某某就分仓比例向被告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某询问,对方称“员工根据分仓创收的25%发放”。对这一比例,郭某某认为是30%。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022年12月到2023年10月期间,郭某某销售了16只ETF产品,合计规模为1264.96万元。从产品种类看,涵盖宽基指数ETF、热门赛道ETF以及跨境类ETF等类型。其中销售“绿电50”规模最大,为207.8万元,销售“创业板增”、“央红利50”、“纳指科技”和“恒生医疗”的规模也均超过百万元。 资料显示,甬兴证券于2020年获得证监会核准设立,同年3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为宁波市,注册资本为30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6.67%、33.33%。 针对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甬兴证券答辩称,原告的劳动报酬包括其应得的提成和奖金均已全部发放完毕。原告主张的121762元不属于其提成奖金,原告主张的该部分不合理、不合法,监管部门禁止将原告主张的销售部分作为销售奖励,被告从未发放过该类提成奖金、也无需发放。原告销售产品可得的提成仅为认购费,该部分已经全部发放。 甬兴证券还提交了两份由证监会发布实施的文件。其中,2024年7月1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销售部门、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合规展业、销售保有规模、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等,不得将基金的证券交易量、交易佣金直接或间接作为销售部门、分支机构的业绩考核指标,也不得与基金销售人员的薪酬绩效挂钩。” 法院一审认为,原告应就销售提成佣金是否存在,以及发放依据承担举证责任。首先,根据原告提供的邮件附件内容,销售考核和奖励方式对应的主体为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其次,微信工作群内信息并未对提成对象进行明确,无法确定图片、通知中的提成指向为个人应得部分;第三,从原告与叶某的聊天记录看,即使存在原告主张的该部分提成,也需由部门提交具体的分配名单,名单人员、具体比例均未定;最后,从原告与张某的聊天记录看,其不能代表被告公司对原告作出相关承诺。 综上,法院认定原告关于销售分仓提成奖金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判决驳回郭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何俊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