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揭秘一級AA级品牌评价标准与价值精髓 - 从等级至认证的深度解析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决策,影响深远吗?,新时代的挑战,问题又是如何产生的?
根据中国品牌的分类和评价体系,一、二级、三级以及四、五等品牌在市场上的地位和影响力有所不同。其中,一级A(AAA)品牌评价标准更为严格和全面,其价值精髓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高度认可度:一级A品牌拥有极高的市场声誉和用户满意度,是消费者首选的品牌之一。这体现在以下方面:这些品牌的产品或服务通常代表着行业最高水平和领先的技术,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高端需求和期望。消费者对这些品牌的忠诚度高,品牌形象深入人心。再次,通过长期的服务和维护,一、二级品牌建立起稳固的社会公众口碑,为后续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质量保证:一级A品牌的供应商通常具有高质量的原材料供应和先进的生产制造工艺,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一致性。这意味着每一款产品都经过精心设计和严格测试,以达到消费者所期望的安全、耐用、舒适甚至是环保的标准。一、二级品牌通常会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率,以此来确保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持久性。
3. 品牌创新和差异化:一级A品牌通过不断创新和自我突破,始终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这类品牌往往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前沿的技术应用或者独特的商业模式,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这种创新和差异化不仅体现在产品层面,也体现在服务、管理等方面,使得一、二级品牌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鲜明的品牌形象和独特的价值观。
4. 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一级A品牌通常有着强大的竞争对手基础,其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市场份额均较高。这是因为这些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客户群体广泛,形成了稳定的市场需求和购买力。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一级A品牌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5. 国际化的视野和战略布局:为了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一级A品牌通常会采取全球化战略,进行国际化并购或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打造国际化的品牌形象。这样的多元化策略不仅可以丰富品牌的产品线,提高品牌的国际化程度,还可以推动企业在全球市场的成长和发展,实现品牌价值的最大化。
一、二级、三级以及四级品牌作为中国的顶级品牌,他们的评价标准和价值精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高度的认可度、质量保证、品牌创新和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以及国际化视野和战略布局。这些评价指标不仅反映了品牌的综合能力,而且对于塑造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评价和选择一、二级、三级及四级品牌时,需要充分考虑其在上述方面的表现,并结合自身的品牌定位和发展目标,合理配置资源,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策略和计划。
▲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图/网络视频截图
曾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男教师又到学校保卫处任职了?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6月3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文件,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学校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
对此,该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该工作人员表示,“保卫处是把他借过去”,“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给犯错之人重新生活的机会,体现了安徽师大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单位所拥有的温情底色,这本身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留“一口饭吃”,也得讲规矩,尤其是涉及已经被官方定性为“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的人,更不宜以“留一口饭吃”为由,将其安排在自己的校园。毕竟,学校并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否吸取教训而痛改前非了。
学校的回应应该是考虑到该事件的后续影响,所以才说“该教师的工作安排是经过了相关报告程序”。但程序合规之外,还得考虑这一安排的合理性。毕竟,保卫处虽不是直接的教学岗位,但同样是校园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其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将有猥亵学生前科的人员安排在保卫处,即便只是从事文字工作,也难免会引发学生和家长的担忧。这种担忧并非无端猜测,而是基于对学生安全和心理感受的合理关切。
校园本应是最安全、最纯净的地方,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安全保障,包括心理上的安全感。让一个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在同一个校园内工作,无疑会让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产生不安感,这与校园安全保障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师德师风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也值得商榷。在教育领域,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对于师德严重失范者,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教育事业的尊重。对有严重猥亵行为的教师,仅仅给予开除党籍、降职的处分,且后续还安排在校园内工作,会让人怀疑学校对师德问题的处理不够严肃,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这样的安排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职业禁止”法律精神。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虽然该“男教师”并未受到刑法的惩处,但是,对于学校而言,这种犯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之人,也应该受该法律精神的制约。毕竟,该条款还有一个自由裁量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安徽师大的做法可能并未充分考虑职业禁止的内涵。
实际上,作为教书育人的特殊场所,学校在强调“给他留一口饭吃”时,也不能忽视自己肩负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有严重过错的人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给予帮助,但不宜以校园安全和教育环境隐患为代价。
总之,安徽师大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关切,以更恰当的方式处理此事,让相关安排更能服众,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和谐,捍卫教育的尊严与公正。
撰稿 / 聂书江(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编辑 / 柯锐